第三十章 察人施金
血虎万分爱怜的轻抚长刀,说:“赤霞兄,看他瘦啦吧唧的样,你就勉强喝点吧。”
墨睛急忙在陈思宇的内心大喊:“快跑啊,还看着干嘛?”
跑,能跑到哪去呢?陈思宇现在的心绪宛如狂奔乱马,脑子里一片空白,耳边唯有噗通噗通的心跳声。
“原来还是个傻小子。”血虎说罢,双爪握刀,提臂横斩。
霎时,恶风嗖嗖,银亮的刀刃带着狂躁的尖啸声,从陈思宇的面前横扫而过,在那一刻,他感觉纷飞的竹叶和散乱的竹竿,仿佛游离一般,很是缓慢的四下翻飞。
紧接着,一股大力袭来,陈思宇脚下不稳,踩滑了一个石头,仰面往身后倒去,等他真正凌空的时候,发现周围的竹子,在血虎的一击之力下,接连断裂,像是凭空掀飞了一片,眼见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
这一刀又快又狠,陈思宇觉得只是一眨眼间,血虎的这一招就完成了,见他高高在上,用轻蔑的眼光看着自己。
咦?他怎么不杀了我?正当陈思宇想到这里时,肚腹上的疼痛才有所感知,原来疼的感觉这么奇妙,甚至能体会到,夜风在割裂开的肉上来回穿梭。
忽然间,又像是失去了什么,陈思宇缓缓抬起紧捂手,看到上面血污一片,竟强作笑意,问自己:“难道今天要死在这里吗?”
“可不是嘛,没想到我堂堂猫玄宗前任宗主,今天居然要跟着龙樱的转世一起奔赴流魂境,这就是命吗?”墨睛淡淡的说。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陈思宇很是歉疚的说,但剧烈的疼痛不得不让他紧闭双眼,强咬牙关。
墨睛叹了一口气,说:“到了这个地步,就不要扯那些没用的啦,赶紧想想你曾经遇上的欢心事吧。”墨睛顿了顿,又半开玩笑的说:“我本来以为,找到你就够倒霉的,想不到你比我更倒霉,连赤霞流云都给撞上了,等到了流魂境,你可要让着我。”
赤霞流云双刀,名字听起来很雅,但刀中的妖力却令楚川知晓它的人闻风丧胆,它不像寻常兵器,百步夺人,一剑封喉之类。
赤霞刀遇强愈强,整把刀的力量是由持刀人决定,一旦认主,终身不叛。
挥舞间,吞蚀周遭一切生灵鲜血,即便是被刀刃划伤了一个小口,中刀者体内的血液会在须臾之际,吸入刀里。更诡异的是,赤霞所创的伤口无法愈合,就算逃的再远,最终还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刀过之处,哀鸿遍野,所以赤霞刀中会传来嘶吼,那是不甘的声音,残阳下,霞云朵朵,仿佛用血染成。
想不到在最后的生死关头,墨睛还为陈思宇普及知识,可惜,陈思宇已陷入了迷蒙之中,似乎整个身体像是飘在半空中,莫非血流干了吗?
等陈思宇觉得背后像是被奔牛撞上时,他便摔落在草丛间,眼前一黑,失去了直觉。
“真是废物!才挨了一刀,还得我下去找你,扫兴,扫兴。”在喝骂声中,血虎慢悠悠的走下山坡,去找寻陈思宇尸体的同时,肉掌在刀身上一抹,赤霞刀就不见了。
黑暗,依旧是无尽的黑暗。凄清寂寥,冰冷刺骨,还有体内不绝的疼痛,如同身体被移经换髓一般,想不到人死后,也会这样的痛苦。
等一阵锥心之痛渐渐褪去,一切又恢复了方才的宁静,没有了压力,没有了牵绊,就这样平和的躺着,什么都不想。
“那你打算躺多久呢?”
“是谁在和我说话?”陈思宇惊觉,我不是死了吗?为什么还有感觉?还能听见别人说话。
“那就是没死呗。”
陈思宇疑惑万分,问:“你是谁?怎么感觉在我脑子里说话?”
“摔一下成傻子啦?不过你失血过多,思绪混乱,也是正常的。”墨睛忽然呵呵一笑,像是很高兴的样子,“还是先恭喜一下,你终于因祸得福,重铸肉身,脱胎换骨。”
这下陈思宇更是不解,又问:“这是怎么回事?”
墨睛笑着说:“还是等你复原了,自己起来问他吧,要是你体内的炉鼎能够运作,就尽量让它动起来吧,有益于加快你身体的恢复。”
莫非是阎王嫌我长的丑,不愿意收我?想到这里,陈思宇顿时释然,好死不如赖活着,有朝一日,一定要让血虎尝尝厉害。
听墨睛这么说,陈思宇努力牵动清气,游走向炉鼎,可刚一运劲,就疼的龇牙咧嘴。
但为了早点醒来,弄明白发生了什么,陈思宇还是强忍剧痛,催动炉鼎,可使劲了半天,清气倒没有,就嘣出个屁。
既然没有死,那为什么眼前一片黑暗,莫非是我睡着的原因?想到这里,陈思宇打算睁开眼睛,然而,无论他怎么用力,就是睁不开,值到眼前豁然出现了一个奇妙的环境。
如墨的黑暗,逐渐化作明媚的白天,长而厚的青色条石依次落下,铺就成一条开阔大道。
大道两旁,陆续出现一些卖菜的货摊,或是置放瓷瓶碟碗的展台,紧接着,一些人飘出,像是安排好了一般,分别走向自己的位子。
随后,人声骤起,彼此间走动穿梭,叫卖吆喝,熙熙攘攘的街道,就此形成。
望着馒头摊前,笼屉上冒出的腾腾热气,陈思宇问墨睛:“这是你搞的鬼?”
可墨睛并没有回答陈思宇,他只好迈步前行,心中却想,莫非又遭妖灵袭击。
陈思宇也说不准,路过那些行人身边时,好像和平常没什么两样,甚至连碰撞他们的感觉,都是真实的。
有了之前的教训,陈思宇丝毫不敢放松警惕,可他在街上转了半天,仍是一无所获。
纳闷之时,陈思宇觉得有点不对,一看自己的肚腹,伤口居然好了,显然这是件好事,只怕会是幻觉。
就算有危险,何不先发制人,一探究竟。陈思宇正好走到卖馒头的那个摊位上,顺手拿起了一个,面食的香味扑鼻而来,很是烫手。
陈思宇准备咬上一口时,那位尚在揉面的小哥在他面前,摊开沾着面粉的手掌,微笑着说:“两个,半粒金豆子。”
陈思宇有些尴尬,险些成了吃白食的,可一摸身上,却是分文没有,随即又默默的放了回去。
才走开,陈思宇就听见小哥的低语:“没钱吃什么馒头啊。”
陈思宇唯有摇摇头,试着往回走,看能出现什么。不远处,有几位身材曼妙的姑娘,正在挑选着香囊,这些本事陈思宇不在意的,不过摊子的横杆上,斜吊着的小葫芦,吸引了陈思宇的目光。
葫芦金黄圆润,看上去很有光泽,在葫芦的肚子上,镌刻了一条小龙,没有张牙舞爪,却是活灵活现,陈思宇心中暗思,不知能否带回去,要是送给沙钟钰,她估计很喜欢。
正当陈思宇为身上没钱而惋惜时,手中莫名一沉,有一个布袋凭空落于掌上。带着丝丝揣测,陈思宇小心翼翼的打开布袋,果不其然,里面都是金灿灿的黄金。
平白无故的,黄金送上门来,欢心之余,陈思宇倒是越发冷静,世间哪有这么好的事,想啥来啥,这里面肯定有蹊跷。
既然是自己跑出来的,何不用用看。陈思宇拿好黄金,走向卖香囊的小摊。
行走之际,脚尖磕绊了一下,像是踢到了肉上,陈思宇旋即低下头,脚边多了一名衣衫褴褛的乞丐,斜躺在地上,不少暴露在外的皮肤已经溃烂,一条右腿不住的颤抖,却努力将一只破碗伸到陈思宇的面前。
看来这袋金子指不定是谁的,小葫芦没准也是假的,陈思宇心想。揣测到有人在试探他的同情心,于是,陈思宇索性把整袋金子都送给乞丐,不义之财,丢了反而轻松。
陈思宇正准备把金子放进乞丐的碗里时,霎时,旁边有多了一位吹笙的老人,头发斑白,颤颤巍巍,竭力为陈思宇奏完一只曲子后,同样,也向他伸出破碗。
“怎么?讨饭的要结队啊。”陈思宇低声说了一句,可话音刚落,一个体格精壮的小伙子手持火把,纵身跳出。陈思宇当机退到一边,催动炉鼎运起剑气,暗想:“不熄之火在我手里,你小子是沙勇的亲戚?”
但见那小伙子虽出来的突然,但并没有做出攻击的势态,接连翻腾几下,大吞一口酒水,喷向火把,熊熊赤炎,在半空上绽放了一朵妖花,且轮廓细微,宛如牡丹一品。
小伙跳完,见陈思宇不为所动,又再翻了几个筋斗,由左到右,又分别喷出月季、杜鹃和迎春的大致造型。等烟火依次消失后,陈思宇假意鼓掌,淡笑着望着小伙,看他究竟想干嘛。
一轮结束,小伙吹熄火把,走到陈思宇的面前,送怀里摸出破碗,递了过去。而就在这时,吹笙的老人和伏地的乞丐,也将碗伸在陈思宇的面前。
三人同时把碗一抖,但并没有说话,始终注视的陈思宇。可在陈思宇看来,小伙眼中分明是坚毅的眼神,老人的是凄冷,乞丐的是可怜。
往往有些人,不论怎么施出援手,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依旧在寻求帮助。也许是没有信仰吧,唯有乐于生的人,才会活的更好。
望着浓眉紧缩的小伙,陈思宇毫不犹豫的把金袋放进了他的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