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里路并没有花去多少时间。只是隔了两日,地上虽仍有斑斑血痕,却没有半具尸身。方静秋心里明白,四方城地处大庆与草原民族的交合处,本就形势复杂,今次是在别人家的地盘上打仗,无论胜负,草原人都会清扫战场。
换上当地人的衣裳,方静秋理了理被梳成小辫儿的头发。铜镜里的姑娘容貌端庄,嘴角微扬,却绝对不是笑容。她抿唇,横过发上的纱巾遮住脸颊走出门去。门外是碧草蓝天,苍鹰正在雪山之巅盘旋。她看着那苍鹰,参日不会死的念头变得越发强烈。
再次翻身上马的瞬间,她想起了参商二星宿的预言,顿时心里一空,竟不知道该把马儿策向何方。参日不会死,她想,他还不曾与奈涅争过这天下。更何况,参日不会是那么轻易就弄丢性命的人——那少年玄衣怒马,张弓搭箭时雄姿英发,他向她许诺会长久相伴,自不会半路离去任她尘世倾轧?
她赶去了雪山,草原人的规矩:人生于无形,也应当死于无形,土葬或是水葬都会污了自然的圣洁。所以他们将人的尸身抬上雪山几十米上百米高的地方任苍鹰啄食,并称之为天葬。而方静秋听说,前日一战中“死去”的人,不论是大庆的还是草原的,都被抬上了雪山。
雪山上横七竖八陈列着上百具尸体,方静秋走过时不得不掩住口鼻,待过了片刻,勉强适应了那浓烈的腐味。她方才往前挪动着步子。
每一步都是煎熬,雪山上的尸体有些仍旧保持着完好,有的却被啄得只剩个骨架——当然,更多的也更吓人的,是那些被啄空了却又留着血肉的尸体。她此生从未见过如此惨烈的景象,便是多年前的灭门惨案,等她了解到的时候也只能闻见空气中浓浓的血腥气。
一将功成、万骨枯。还来不及唏嘘,她体内一阵翻江倒海,早上吃的两个馒头款连同昨夜的饭食一起吐了出来。可是吐过之后她反倒坦然,也不再捏着鼻子,而是翻过一具具尸身走了过去。
参日虽然时常练兵,可却从来没有真真正正的上过战场,草原人不认得他,也就自然不会给他特别待遇。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若是他真的死了,那么他的尸身一定在这里。若是在这雪山上找不到他,那……再好不过。
而等她从三百多具尸身中抬起头来,因着没看见那人的邪美面目而步子是喜是悲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人一身轻咳。她回转过身,只见得一个黑幽幽的岩穴。她缓步走近,将身子靠在山体上,轻声问道:“是你吗?”
“静秋!”先滚出来的却是一柄做工简略的铁剑,紧接着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是衣料与岩石的摩擦,参日浑身是血,探出头来。脸上的表情却迷幻得很, 他一 把抱紧了方静秋,带着哭腔道:“不是幻觉!哈哈,这一回不是幻觉!”
“不会是幻觉。”方静秋抱紧了参日,一颗心也在瞬间柔软:“不要怕,我在这里呢!”
参日伏在她的肩头笑:“我身上有伤,走不下山,如果你不来,我就只能在这山上等死了。”他将唇凑到她的耳边:“所幸你来了。”
“这是什么话?”方静秋道:“便是你不在这里,便是你真的出了意外。我也还是会找下去,我是藩王妃,你的妻子。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更不会让你埋骨他乡。”
“是么?”沾了血渍污泥的脸上有笑容干净动人,参日与方静秋相互搀扶着站起:“以后别再想皇城了。每回你说起那地方,我都会觉得,你像是要离开我一样。”
雪山脚下,他面色苍白唇无血色,却坚持着说了许多话:“为你一梳一至,梳至一生纠缠不休。静秋,我想和你一直一直在一起。”
转瞬便是半年过去,参日的身子也渐渐好转。冬月,大雪纷飞不止,奈涅连下三道圣旨,召藩王妃入宫觐见。这是大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大雪,而这雪又偏偏落在向来暖湿的南方,更使灾情变得不可捉摸。方静秋心里颇为忐忑,因着她想起奈涅与参日的决战日,便是在落雪的冬天。
事情回归到幻境初始的那一幕,相爱相恨的三个人在阔别三年后为了国家子民重逢,金衣龙袍的君王躲在房外看贵妃榻上的美人酣睡。我觉得自己好像拿捏不准这一段感情,因着我判断不了方静秋的心里,参日和奈涅哪一个比较重要。
他是她的心上人,欲忘不能;他是她的夫君,注定相伴一生。
这一回的占星之途几乎算得上一帆风顺。说是几乎,乃是因为在这途中死了一个人——闻笛——奈涅亲自下的诏,以欺君罔上的名义。闻笛从未对参日死心,又自以为洞悉了自家主子的心意,大着胆子将皇帝骗到了主子的住处,并端上一杯杂了易多散的茶水上来。若不是参日及时赶到,只怕被药性逼出兽性的奈涅真会管不住自己闯进里屋去找方静秋做解药。
事实上奈涅并没管住自己,他真有将方静秋压在身下。他那一双狂热到发红的眼睛被方静秋牢牢的记在心间,以至于多年后回忆起来,还能记得清他滑落在眼边的汗珠。
闻笛被定罪之后,方静秋去天牢见过她一面。她一身囚衣发丝凌乱缩在墙角,见了方静秋便猛地扑过来。隔着一扇铁栏,她不住磕头:“是闻笛错了!小姐,闻笛知错了!求小姐饶过闻笛这一次,闻笛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她冷冷看着她:“你当时说你喜欢参日,我便说过,你喜欢是你自己的选择,你若能得偿所愿也是你的本事。可是你如今做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都只为毁了我而非讨他欢心。我若还留你在身边,岂不养虎为患?”
“小姐……”闻笛耷拉着脸,大眼睛里满是泪水:“请小姐念在闻笛是初犯的份儿上,饶过闻笛这一次!只这一次!”
“第一次?”她却是轻笑了一声:“藩王宫里无故多出来的皇城玩物不是你摆出来的?皇上从前送我的那些书,不是你特特翻出来放在案上让王爷看的?又或者,藩王宫里那位换成口音的御厨,不是你招来的?他每日里在藩王宫说着我和当今皇上的童年事迹,你听着可高兴?”她看着她:“闻笛,你的这些招数,太过低劣。我一直不揭穿,是等着有一天,你能自行悔改。”
她又叹了口气:“这一回不是我原谅你,实在是你把玩笑开得太大。”她低下身,隔着铁栏摸她的头:“奶娘的嘱托我怕是要辜负了。她老人家一个人在底下待了三四年,你也该去陪陪她了。”言罢,起身离去。
“方静秋!”却是闻笛先受不住,在牢里大喊道:“你就是自私!你见不得我对王爷的深爱!因为你霸占着王爷的喜欢却不愿喜欢王爷,你怕王爷对我温柔,你怕他有一天会看上我,所以才下了决心要除掉我这一个后患是不是!方静秋,你只是贪心!”
“深爱?”方静秋像是听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你说的深爱,是在没见着他的尸身之时便听信别人的传言断定他已经死了么?你说的深爱,是小心谨慎的算计自己的主子么?若真是这样,闻笛,我为你感到悲哀。”
末了,斜眼看了看旁边的狱卒,低声提醒到:“留个全尸吧,别让她走得太痛苦。”
方静秋最终还是敛了闻笛的尸骨,将她葬在了李陈氏的旁边。闻笛下葬的时候方静秋一直守在一旁,参日也一样。只是一个是满脸怅惘,一个是眉头深锁。等安葬完毕,其他人被驱开,参日拉住方静秋的手:“出事那天,你自己……有没有想过要做些什么……我是指,如果那天我没能及时赶到,你会怎么做?”
方静秋许久不说话,用一种看陌生人的眼光打量参日。打量了半晌,神色平静地开口:“没有如果。”
参日眸光一沉,转到两座坟上。李陈氏与闻笛的坟并立着,一前一后,倒也有些生死共归处的意思。方静秋回身唤他:“走吧,过几日便要回藩地了,我们在皇城好好逛逛,三年了,也不知那些街巷,还是不是从前的样子。”
参日的眸光越发低沉,面色阴阴,猛地呼了一口气,快步离开。便是这一趟看似没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发生的占星之行,改变了整个藩地的面貌。参日的行踪日益飘忽不定,一个月里十天二十天的不在宫中,百里外的四方城成了他待得最多的地方。
甚至于,他在四方城呆久了,还待出了一出旷世奇缘。这旷世奇缘在参日将面貌美艳的姑娘带回宫中时便传得远了,经了悠悠众口落在方静秋的耳中,却是一场不打不相识。
那个姑娘不仅貌美,更自幼习武,使得一手好枪法。因着自己向往军营生涯,便躲过爹娘跑来投奔自己的远亲蔡宗。因为自恃武艺高强,那姑娘从最低级的士兵开始挑战,一路挑上去,挑到了参日的大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