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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气瞬间上涌,我将衣裳理了理穿好:“那你先出去。”
沈凌的细碎脚步声却渐渐响起,我手忙脚乱把最外头的衣裳套在身上,看见沈凌现场的十指勾起床帘。我顺了顺头发,皱着眉头:“我现在的样子太邋遢……”
沈凌却把我打横抱起,我虽不至于惊惶,却还是有些忐忑,心里头却喜滋滋的好像吃了三味居的丁香李雪花应子一样。沈凌将我抱近屏风遮出的小小空间里,里头放着两张小椅,他将我放在其中一张椅子上,低下头低喃:“不是说了不害怕吗?”
我偏头咳了两声,鼓起腮帮作卖萌状:“难道女孩子不该表现得今矜持一点点吗?”
沈凌:“……”
他止住脸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从怀里掏出个镶金的碧玉镯子:“你曾经说等你平安回来便将这镯子给你。今次,我给你将它戴上。”
他牵起我的手,将金镶玉的镯子推到我的手腕儿上,我看着金色镂花底下的泛着莹润光泽的碧玉,默默扶额:“我要沐浴……”
沈凌愣了愣,半晌,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没关系,定情信物嘛,时时刻刻带在身边也是好的。”
我将沈凌推出门外,手上玉镯精致非常,而我走到梳妆台边拿起昨日穿的喜服,喜服边上搁着的,是一枚长得不太美观的司命雕像。
想来每个女孩子在小的时候都会想象自己长大后的生活,会遇上什么人,会爱上什么人,会与谁山盟海誓,又与谁相伴终生。而我,自然也是这样的。
我第一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应该是在十三四岁的时候,那时我正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一边是国中十二三岁的小太子成日里跟在我身后嚷嚷着要我做他的太子妃。而另一边,是俊逸出尘恍若谪仙的孟泽鼓动着我与他一起去走一走修仙路。
在那之前,我虽不像传统世家女儿一般被养在深闺,有着时常出府游玩的自由。却也是被要求这要被《女则》《女训》等书籍的。且妹妹出了将军府,身后总会有人明里暗里的守着,是以,除去自己那几位哥哥,我也没和什么人有过过深的来往。
我至今不知道孟泽是如何地说服了向来将我捧在手心里的父亲母亲,我只知道那些个夜里我总是在夜半醒来,推开窗户,遥遥能望见九天上的璀璨星辰。那些星星,莫名让我觉得很快乐。
我不想嫁给太子,可是皇命毕竟不可违抗。出家入道,实在是唯一友好的解决办法。更合况,那时候还有孟泽如之行好友如至亲长兄一般承诺我,守护我。所以我想,左右尘世里我真心留恋的不多,便是离开一阵子,也不是不可以的。
至于父母,至于兄长,来日我修得仙法,更可庇佑他们永生永世——那时候我是真的不曾想过,自己背着行李踏出家门,便再也回不了头。
说到底,我是有些怨孟泽的。他是神仙,更是仙界太子,人间的一场战争一场灾变,他捏捏手指便猜得出结果。可是他什么都不曾告诉我,他只是牵着我走向流破山,甚至不许我回头。
我在氤氲水雾之中摇了摇头,抬眼看见香炉之中紫烟袅袅,好似被荒羽岛上柔柔春风吹散的蒙蒙雾气。
我蜷起手指,勾了勾香炉上的烟雾,摊开手,却仍是一无所有。时光太瘦,指缝太宽,话本子里衬情衬景的漂亮句子,总像是箴言。
我婚后的第三天见到了明乡与江诺两夫妇,他二人不远万里从鲁国千里迢迢赶来,又在到达柏城的第三日匆匆忙忙赶了回去。其间的原因我并不十分清楚,然而按照他二人的汇总中行迹以及沈凌间或的提及,大概能猜得出是路过国内出了乱子,急需这个名气最盛最受鲁王疼爱的昭和公主回国。
每次看见明乡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这个姑娘是来自于草色青青杨柳依依的乡野。皇宫那样的地方自古肮污纳垢,怎么想都觉得它生养不出明乡那种有着单纯活泼脾性的小姑娘。
沈凌与我共看拉着江诺跨上马背的明乡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将自己心头的想法说给他听好半天,他搂着我的肩,半晌才轻轻叹道:“其实,比深深宫院更可怖的,是人心。”
我眯了眯眼:“你是说她宫中的那些皇兄皇姐众位姨娘?”
见沈凌不答话,我倚在石栏杆上,一手抵着下巴,若有所思道:“又或者,你是在说你的师兄?”
他摸了摸我的头:“你这么丰富的想象力,是看话本子看出来的么?”
我:“……”
——?——?——?——
星一在柏城城门外遇见我时,说的是她要在青楼里面体验生活。当然,参加我的婚宴纯属顺手的蹭饭之举。然则我实在没能想到她会坚持不懈地蹭了一个多月的饭。甚至与在我与沈凌收拾好行囊要离开博之时,还泪眼汪汪地提着空空如也的包裹跟在我身后。
其实星一人挺好,性子精灵活泼爱笑爱闹,假若浪迹天涯的路上加上一个她,好像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当然,前提在于她不能像明晃晃的烛灯一样恒梗阻爱我与沈凌之间。
然则一向好脾气的孟泽这一次却难得的固执,我几番试探,也没看出他有带星一师姐与我们一同上路的意思。于是我只得从沈凌的包袱里翻出两粒大银锭子塞进星一的手中,灭了她心里头的想望。
早已经和沈凌说好了呀。他放下尘世的挂念,我忘记六界的相知。
沉日大陆上正值七国乱世,我与沈凌浅浅后后翻了好几夜的地图,终于确定先由柏城北上到晋国,而后转向西方去卫国,最后一路南下,走遍大陆上的所有国家。
这是沈凌的愿望,也是我的想望。
逢生花一直被我随身携带,连日来我在什么时候将逢生花送给沈凌这个问题上纠结不已。一来,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愿意一人长生以至于会看见自己的亲友一个一个的死在自己前面。二来,逢生花还有个鲜为人知的禁忌。
死而复生后事平白无故千年永存是违背六界天伦的事情。熹元为沈心续命搭上了自己的一条命,一般人在绝路岛上得到逢生花也要用自己的性命换来试着的永生。
而我手中的这朵逢生花虽然不需要搭上我的性命,然则它本身所承载着的命运是不用回因任何人而改变的。
逢生花,逢生花。花中生者,渺无根芽。
与人而言,无根芽,便是无魂灵了。是以,依靠逢生花存活或是长生的人一旦死去,便是魂飞魄散,六界之中自此,再无那人踪影。
我一次次将逢生花拿起打量,又一次次的,将它收回到墟空之境。
走了约莫半个月,我与沈凌到达了晋国南部的本溪郡。本溪郡原是晋成公赐给他三子桓常的封地,然而七年前晋成公痴迷于求仙问道之法,寻来不少山人为他炼制长生不老的丹药。其间一个山人鹤发童颜仙风道骨,却说什么也不愿为成公打开炼丹炉。
沉日大陆上的国主都很作,分明属于奈涅的统一的大庆王朝早已被过往风尘掩在了浩瀚历史之中,这些个国主却偏偏摆出一副谦让卑微的姿态自称侯爷王公。
只可惜这些王侯作得了一时作不了一世。久居高位使得他们心底深处自觉高人一等,晋成公也不例外。那山人不愿为他办事儿,自然让成公觉得颜面受损,急躁躁便叫了身边的带刀侍卫将那山人拖下去砍了。
老山人也算是有些风骨的,眼见着带刀侍卫面色凶恶虎视眈眈,心知自己逃不过一死,激昂了神色指天触地,说成公一世昏庸又好大喜功,身上缠了无数人命,定会遭到天谴曝尸荒野。
当然,以上说法的是游走在大街小巷的说书先生们的常用版本。而我特特的把这故事说出来,乃是因为老山人离世后不久,晋国便横遭了一场天灾,粮食无收国库亏损,晋国在一夕之间搬光了国库里的库存。而天灾的事件还未结束,鲁国又遇上了一桩人祸——晋成公在月下散步,怀中是宠妃红玲,冷不丁一个黑衣刺客出现,手中短刃堪堪对着成公的咽喉。若不是成公蹲下身子将红玲往前推了推,他此刻也该重新转世长成一个五六岁的小童了。
自此成公多疑,时时提防着身边的所有人,总觉得与他亲近的人都带着龌龊肮脏的目的,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例外。
桓常便是在这个时候被夺了封地被赶出国门的,究其被驱逐出国的原因,却是因为在那老山人死去之前,他一时心善,为那老者说了一句好话。
我这边正想着这些往事,沈凌则拉着我在进城直直去了一家客栈。我好奇问他:“你以前来过?”
他点点头:“来过两三次。”
我杏核状的眼睛瞬间眯成星星眼:“你从前不是一直在广清山修仙么?怎么还有时间倒出走?”
沈凌摇着折扇为我驱热:“谁叫你家夫君聪明到足以一心二用?”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