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南城,天气已经变得炎热起来。
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树荫下,也不管过路的行人,高声谈论着各家的家长里短。
突然,一位年轻女子急匆匆地跑过,大街上热闹的气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像躲瘟疫一般,所有人都默契地闪出了八丈远。
这女子是南城里的名人,姓花名解语,是个孤儿。
此时的她穿着一身宽松甚至有些肥大的白色运动服,头戴着黑色的帽子,脸上还带着口罩遮住脸,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得只露出一双眼睛,她的这副打扮,在这炎热无雨的日子里显得格外的怪异。
但这并不是她出名的原因,而是因为她那一双能看见寻常人看不见的东西的眼睛。
“哎,小姑娘……你别……跑啊。”花解语的身后紧跟着一个高高胖胖的中年男人,满脸胡络腮,身上的赘肉随着他的跑动一抖一抖的,看起来相当的滑稽。
眼见着花解语越跑越远,他一边喘着气一边气急败坏地对着他身后的几个男人大骂道:“你们都是干吃饭的吗,还不快点追上去。”
听到这一声大嗓门,花解语下意识地回头,见那些人离她越来越近了,她眼里闪过一丝慌乱,但她也不求救,喘着气拼命地往前跑。
“咦,这不是住在东街的那个谁吗?”
街上的人越聚越多,纷纷交头接耳,却没一个人上前帮忙,有的人甚至在花解语经过的时候,还下意识地躲开了几步。
“你没看错,就是她。你说追她的那些人是谁,就不怕染上她的晦气?听说她还能看见那东西。”人群里有个长相肥胖的男人贼兮兮地笑着,“你们还记得上一次……对,就是上一次,扶了她一下的那个大小伙,你们猜最后怎么样了?”
“嘿,这谁不知道,那小伙子不是断了一只手吗?这有什么好猜的。”胖子旁边的一个年轻人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是不屑,撇了撇嘴。
“你这消息太落后了,我听说就在昨天,和她一起在小江饭店里工作的大婶,就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手,后来……”胖子顿了顿,扫了一眼围在他周围的人,见没人接他的话,露出个得意的笑容,才接着说:“那大婶啊,不仅把碗碟全摔坏了,自己还一头扎进了那洗碗用的大盆里,把腰给闪了,大腿上还被划了一下,流了满地的血。听说要不是那时候店里还有人在,那大婶的命就捡不回来了。”
“哈哈哈!”胖子的话一说完,他的周围就爆发出一阵莫名其妙的笑声,惊得树上孜孜不倦鸣叫的蝉都扑腾着翅膀飞走了。
“你们在说她?”胖子的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年轻男子。
众人向那男子看去,就看见他大约一米八的个子,年龄不大,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服,看起来十分的帅气干净,见所有人都向他看了过来,他微微眯了眯眼睛,先前那种阳光干净的气质荡然无存,只讥诮地看着胖子。
“我们当然是在说她,要不然还能是谁?”胖子看着男子,莫名地就感觉到一阵寒意,但见周围的人都在望着他,为了不露怯,还是梗着脖子回答了男子的话。
男子冷笑了一声,目光在一群人身上扫过:“真的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说你们是畜生都侮辱了畜生这个两个字。”
说完,他也不理会胖子他们的反应,把人推到一边,几个箭步跑到了花解语面前,什么都还来不及说,拉着她的手就往前跑。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花解语愣了一下,脚步也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低头看着紧握着她手腕的手,她瞳孔一缩,冷冷地道:“放手!”
那男子微微转头,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放心,我不是坏人,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如果再不走,那些人就要追上来了。”说完,他示意花解语看看他们身后。
花解语回头一瞥,果然见那些人追了上来,她眉头一皱,转过头尝试着甩开男子的手,但男子不但不放手反而加重了手上的力道,无法,她不再挣扎,由着男子拉着跑了起来。
大概拐了六七个弯道,等他们拐进一处偏僻的小巷,他们身后已经不见人影。
花解语扶着墙喘息着,似乎是因为呼吸困难,她摘下口罩,终于露出了她的真容。
她长着一张鹅蛋脸,五官精致立体,很符合大众对美女的审美,但她神情冷淡,整个人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男子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察觉男子的视线,花解语皱了皱眉,重新把口罩戴上,什么也没说,压低了帽檐,贴着墙边就要离开。
“等等。”男子突然叫住她,咧嘴笑了笑,“这个时候你不应该说声谢谢吗?”
花解语回头看了他一眼,但是很快的,她又把头转了回来,没有一丝犹豫,迈开腿继续往前走。
“哎哎哎。”身后的男子有些急了,连忙小跑追了上去,伸手就要拦住她,“别走啊,我……”
他的话还没说完,前面的花解语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转向他,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一把折叠的小刀,飞快地架在了男子的脖子上,“别动。”
男子一愣,然后却是笑了起来:“小美女,年纪轻轻的,杀气怎么这么重,怎么说我都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这样不太好吧?”
花解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真是谢谢你的多管闲事,不过我不需要,所以请你也不要再跟着我,不然下一次,我的刀就不会这么客气了。”说完,她就把小刀收了起来。
男子没有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摸出了个手机调出了一张照片——那是一个比着V字手对着镜头微笑的男人,穿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道袍,四十来岁,长得还算周正。
“那这个也是多管闲事吗?”男子举着手机对着花解语微微一笑。
花解语先是一愣,随即脸色一变,伸手就想把手机抢过来,但是男子的动作比她更快,拿着手机的手往后一藏,就让她扑个空。
“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了吗?”男子笑眯眯地说着,又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我是个驱魔师,姓辜名付,来这里只是受人所托,你想要这个,可你总要告诉我你姓甚名谁,不然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花解语不置可否,只问:“说吧,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辜付有些无奈地一耸肩,随即痞痞地笑了笑:“好吧,既然你这么问,我就实话实说。”
说着,他举起了手机,重新把屏幕亮了起来,“看到没有,这个老头姓花名英雄,也是个驱魔师,而我是他的儿子,他……”
话还没说完,脖子又是一凉,一把小刀紧紧地抵住了他的颈侧,仿佛下一秒就会划出一条血痕来。
辜付眼神往下一撇,到了嘴边的话立即转了个方向:“开个玩笑,不是亲儿子,是干儿子。”
他一边说着,一边正了正脸色,“我来这,确实是受人所托,家父和花伯父是旧相识,十年前他突然杳无音讯,家父这十年来一直在寻找他的消息,直到前几天伯父给家父寄了一些东西,还嘱托家父把你带到江城。”
听了这话,花解语脸色微变,好一会,她把架在辜付脖子上的小刀收了回来,却一脸不相信:“我在这里很好,不劳烦你们费心。”
辜付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别这么着急做决定,这里有个东西是给你的,你看完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说着,他摸了摸裤子上两侧边的口袋,好一会才从右边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泛黄的白纸来,然后强塞到了花解语的手里。
花解语皱着眉接了过来,目光扫到白纸下方的署名,她脸色一下变了,什么也顾不上了,连忙看了起来。
乖女儿:
几年不见,甚是想念。我离开的时候,你尚且年幼,十年过去了,想必你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闺女了。不能亲眼看见你长大,是我作为父亲这个身份最大的遗憾,但是我也有自己的苦衷,希望你不要责怪我的不辞而别。
从小你就很懂事,为了让我安心,你从来不问你的身世,以前我什么都不说,是为了保护你, 现在你长大了,我就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你,要不要寻找你的亲生父母,你自己决定,不必担心我的想法。
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我在江城的千峰山附近探望一位好友,也就是在那附近,我发现了还在襁褓中的你,至于是不是被遗弃,我不清楚,这之后的许多年,我都在追查这件事,然而依然一点线索都没有。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信息不多,但或许对你有用。
好了,废话多说了,如果有个叫辜付的小子把这封信给你,你就跟他走吧,他是我故交好友的儿子,也是我给你挑选的童养夫,人虽然长得一般般,人品还算过得去,当个上门女婿勉强还可以。
最后,不管如何,你一定要好好活着,不要来找我,等时候到了,我会回来见你的。
父亲花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