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岳牧生活的那个时空,大约七十年前,一个名为大汉的王朝因为贪官横行、宦官当道、皇帝亲小人远贤臣,只知享乐不思进取,导致国力渐衰,最终分崩离析,原先的大国最后分/裂成了现在的天蒙、天清、天汉三国。
而岳牧,生活在三国之中的天汉国,也就是原来大汉灭亡后众忠臣拥立幼主建立起来的国家,在诸多人心目中,是汉室正统的象征。
现如今,天蒙、天清、天汉三国勉强算得上鼎足而立,只因天汉国是三个国家中/国力最差的那个,年年岁岁一直给天蒙、天清两个国家进贡珍贵的粮食和无数的白银以求得喘息的机会。
若遇上小规模的战争,战败的天汉国还要屈辱地割地赔款,甚至送公主和亲,维系国与国之间脆弱的关系。
表面上苟延残喘,但天汉国自强不息,当今皇上明帝更是励精图治的圣君。虽对外口碑不好,有意宣传为昏庸无能,只知道享乐,妥妥的亡国之君相。
但暗地里却一直招兵买马,减轻民间赋税,休养生息,只为时机一到,一统三国。
就在三个月前,天蒙国故态复萌,为了得到更多的粮食不断在两国边境滋扰生事,掠杀天汉国子民,搞得人心惶惶。无奈之下,天汉国答应送一位公主前去天蒙国和亲,附带一批粮食,这才阻止了一场一触即发的战争。
明帝膝下有公主无数,但最宠爱的要数与明后嫡出的锦华公主。一出生就有封号封地,是其他公主望尘莫及的。
按理说,无论送谁去和亲都轮不到锦华公主,但这位公主的脑子却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竟在一日早朝时不顾形象跑到大殿上,当着满朝文武百官的面自荐,口口声声要为天汉国做奉献,主动请缨去天蒙国和亲。
前后胡搅蛮缠了近半个时辰,终于如愿以偿。
面对天蒙国和天汉国在朝中的眼线,明帝虽然心疼,但最终还是答应了锦华的请求,亲封岳牧为送嫁大将军,郑齐峰为副将军,一路护送锦华公主到天蒙国和亲。
明后听说这件事后,当场便晕了过去。
哪知,送嫁之路并不太平,枝节横生。锦华公主与郑齐峰两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居然互生好感,暗生情愫。
最终,郑齐峰利用职权之便,趁送嫁大军不备,半夜带着乔装的锦华顺利逃走,惹得天蒙国大怒,直言要起兵攻打天汉国,以雪此恨。
作为送嫁将军,不是岳牧推卸责任,只是,一开始他便觉得此事有诸多古怪。
毕竟,锦华公主先前一直养在深宫,和郑齐峰从未见过,根本没有旧情;上花轿后,更是严格保持着距离,全程也有八个贴身侍女陪护。试问,他俩是如何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勾搭上而不被发现的?
更诡异的是,郑齐峰和锦华公主前脚刚逃走,他便立即在送嫁队伍中下了封口令,不许任何人谈论,否则格杀勿论。甚至还找了个体型酷似的宫女充当锦华,打算徐徐图之,但天蒙国还是立即便知道了……
这桩桩件件,其中定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后来,他急着回京报信,却被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人围攻,招招下死手,手中的装备皆为制式,差点人死身灭。若不是误打误撞进入栖霞山遇到慕容莲,只怕早就凶多吉少。
“公主一逃,只怕再难追回,毕竟早有预谋。只怕这回又少不得要割地赔偿,送出去白银、粮食无数,民生又要艰难了……”
历来,朝廷无能,割地赔款,这银子哪里来?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皇室是舍不得出一钱银子影响他们奢侈的生活的。
岳牧说得对,天汉国表面上只怕又要加重赋税了!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慕容莲不再犹豫,也不避嫌,带着岳牧乘坐电梯到了物资储备仓库,将一辆李桂花几人同款板车送给了他,附带许多医疗物资。
此生,她最讨厌的行为之一便是让公主和亲。
凭什么在朝堂上玩弄权术的是男人,摘胜利果实的是男人,关键时刻把王八脖子一缩的还是男人,但付出一生代价的却总是女人。
后宫有公主就有王子,可为何不是让王子去天蒙国当质子,而非要让公主去和亲?
医用酒精,纱布,白药喷雾,望远镜,牛肉干,猪肉脯……加上书房里的地图和《孙子兵法》,慕容莲把自己能想到的都给了岳牧,真心希望天汉国早日强大起来,一统三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
当天晚上一点多,岳牧推着一板车宝贵物资,趁着夜色从后山出发,出了山洞后便瞬间消失。
慕容莲没看见的是,他跪在她看不见的另一个时空的浓雾里,朝栖霞山所在的位置重重磕了三个头。
这几日,因为岳牧和苏海棠,启明星多了几分生气。而如今,苏海棠和岳牧先后离开,想到自己又要回到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慕容莲不禁有些恍惚。
人果然还是群居动物,一旦感受到那么一丁点的温暖,就立刻向往友谊,虽然友谊有时候暗藏着未知的危险。
回到别墅,先将岳牧换下来的带血衣物销毁,又细细检查了一遍,再无任何不该出现的东西,这才叫何婶进来打扫卫生。
既然人都走了,她便不想屋子里还有他的味道。
这晚,她睡得有些不安稳,翻来覆去的,直到凌晨四五点才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
-----------------------------------------------
昭苏国,天启三十八年年底,无极县。
经过半个多月的经营,慈幼堂渐渐地便有了生气。便是那匾额也正式挂上了,像是向世人正式宣告,这里是弃婴的庇护所。
白日里,几人分工合作,解救弃婴,照看病童。晚间,待孩子们入睡,又分作三拨分做刺绣做女红做玩偶。
玩偶买卖还未谈妥,但刺绣和女红却几乎是立竿见影。不同的是,卖出去好几副手帕的顾小玉依旧淡淡的,深入简出,出门前必定往年纪大上扮。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她比谁都懂。
吴秀娘的尾巴却是翘得有些高,谁让四人里目前就数她的手艺最赚钱呢,连带着看孩子也不那么尽心,能偷懒就偷懒。对此,李桂花和云小荷只当她熬夜刺绣劳心劳力,又未生养过,并未与之计较。
这日,顾小玉要出门卖手帕子,吴秀娘正好想出门散散心,顺带看能不能与有缘人来个偶遇。
她可不想在家照看那些毫无血缘的弃婴,因此便借口出门买绣线,欲同顾小玉一道。
见顾小玉又把自己往老气上打扮,原本三十六岁已经是当祖母的年龄,再经她刻意修饰,如今看着倒像是四十多的老妇人了,吴秀娘撇了撇嘴,到底是忍住没问。
哪怕十个自己,也说不过一个顾小玉。
同在第三进院子里照看孩子的李桂花和云小荷说了一声,两人便一前一后往大门走,哪知,离大门还有几步之遥时,一阵突兀的敲门声响起,听的吴秀娘一愣,顾小玉更是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三步,满心疑惑。
半个多月了,她们几个女人在这里做什么,县里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也因为这个缘故,至今没人串门。
那眼下这敲门声,来者何人,所为何事?
刚把门打开半边,吴秀娘便看见一个留着一撇小胡子、长有一双老鼠眼、穿着长衫的清瘦男子。
只见他左手拿着一本册子,右手握着一支毛笔,正直勾勾瞧着自己,惹得她顿时红霞满脸,手足无措。
这男子也不知道是谁,竟是这般无礼!
倒是顾小玉已然清醒,只轻轻用手一挥,便不着痕迹地将吴秀娘半撇到自己身后,一面笑着同那人搭话。
态度不卑不亢,语速不疾不徐,倒是把那人唬住了,说话也有些结结巴巴,更加令人不喜。
在皇后宫里伺候过的人,自有一番气势。
“不知这位后生来我慈幼堂有何贵干……”
“婶……婶子,我……婶子叫我齐书才便可,不知道婶子如何称呼?小的不才,伺候在朱知县身边,这回上门却是依律问询,查一查户籍。”
“婶子不必慌张,不过是例行问查罢了。”
一口黄牙,一股子不雅的口气,老鼠眼却总是有意无意掠过她往身后看,瞧的是谁,不言而喻。
之所以咬牙称呼顾小玉为婶子,实在是她这个年纪不太好称呼,齐书才自己也三十三了,便索性按照尊重的辈分来,礼多人不怪。
他原本以为能看见那日同黄大树一起到县衙办理女户的李桂花,试探一下对方的心意,却不期会遇上顾小玉和吴秀娘。
眼前这妇人倒也罢了,他可不想带回家当祖母。
倒是她身后的小娘子,眉如墨画,皮肤吹弹可破,腰肢纤细,行动间似弱风扶柳,还有一股香气,倒是比那李桂花强上不少。
若是能将二人全收入自己的后宅,一个作老妈子伺候自己,一个替自己磨墨暖床,红袖添香,届时再把这大宅子更换到自己名下,岂不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