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弥摩下班时走的是几十年不变的路线,绕点儿远路。
他喜欢在这条街上步行,尽管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街道不复他少年时的样子,但只要他还坚持走这条路,他就是不变的风景。这想法根深蒂固,乐弥摩坚持做变化中不变的因素。
和他秉持同样观点的,还有花店老板。她有机会把店铺搬到商业区,但没那么做。乐弥摩知道她不舍得——她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遇到生死相恋的男医生,她在这里留下手腕上的伤疤,这里是她第一次生命和第二次生命的起点。
多年以来,乐弥摩每天下班路过她的花店,冬天五点半,夏天六点整。她那时候会自然而然地向店外张望,于是两人点头微笑打个招呼。有时候乐弥摩走进去买一枝花,送给妻子,送给女儿,送给小外孙。
今天他下班迟了很多,照旧走进去,带着花店老板和她侄女很少见到的表情。他没注意到店里正经手一批口红水仙,往常他可不会错过点评。
“乐叔叔,你中午要的雀舌栀子,忘记带走啦。”年轻女孩麻利扎出一小把花朵。乐弥摩接过话,吞吞吐吐说:“哎,那个……”
花店老板猜到他一定遇上大难题,停下手中活计,静心倾听,准备拔刀相助。她想不到的是,让乐弥摩如此为难的,竟是一个单纯到有些可爱的问题。
“当年,到底是谁送花给你?”
不需追问“当年”是哪年,“花”是什么花,花店老板的嘴角翘起美妙的弧度。这么些年过去,她眼角还能绽放出那种特定的温柔神色。
“那些花呀!”她的表情发亮,恢复了少女时代的甜蜜,带着半认真半神秘的口吻说:“是他从天国送来的。”
乐弥摩的心陡然一沉,嘴唇止不住颤抖。“是他生前委托花店,按时送给你?”他舌头不大麻利,勉强吐出最靠谱最科学的推理。
“差不多是这样吧。”花店老板竟脸红了,羞涩地不肯再提旧事,打发侄女去整理花。
“你……后来见过他吗?”乐弥摩真想在自己脑门上砸一拳,居然问这么可笑的问题。
整理口红水仙的花店老板故意不看他,动作轻柔,口气也轻柔:“见过。有时。梦里。”
六个字,乐弥摩听得真真切切,喉头一哽,心里酸酸的,不知道自己感动什么。为了不让花店老板看出他的失态,乐弥摩飞快地从店里跑出来,脚步踉跄。
或许他太把昆吾的故事当真,竟然丝毫没有嫉妒和遗憾,而是很高兴自己看到了昆吾也没看到的结局,游魂故事的最终结局——
她没有忘了他。
“老乐,你说幸福是什么?”
乐弥摩又想起昆吾满是困惑的声音,不由得攥紧拳,牢牢握住那束栀子花。
“知道我经历过的事情,有个好结局。就算好结局不属于我,但能温暖我,我就幸福。”乐弥摩心里这样说。
“昆吾,你在经历什么?到底知道什么?你在做的事,能够给你一个好结局吗?能够温暖别人的心吗?”中年大叔抬头仰望昏黄的街灯,提了无人回答的问题。
“傅玲珑和江心月这样的女人,你想用她们的故事传达什么信息?昆吾,为什么不能直白地说出来——是谁杀了冯洪!”
盛夏的夜晚还是热烘烘的。路灯像一块要融化的硬糖。
夜色和灯光中,乐弥摩眼前恍惚浮现昆吾的脸,刚从白日梦中惊醒,带着茫然的神色。
乐弥摩直直地瞪着眼前幻影,忽然浑身窜过一阵颤抖。他打个激灵,原来是裤兜里的手机在震动。
老款式的手机屏幕上显示一个最近常用的联系人。乐弥摩接起来,听见秦娴颤抖起伏的声音:“黄昆吾到底是什么人?我必须知道!”
乐弥摩愣了好一会儿,不知道如何回答这问题。最后他叹了口气,说:“我要去城西的王大妈面馆吃晚饭。你要是还没吃过,就一起来吧。”
挂了电话,乐弥摩又想起点儿事,返回办公室拿了一样东西,到王大妈面馆时,秦娴已经坐在里面,但她什么也没有点。
乐弥摩点了一碗鸡腿面,等上饭的时候,把他从办公室拿的东西推到秦娴面前。
一个普通的、便宜的笔记本,唯一令人印象深刻的特征是厚。数字化时代,用纸和笔写字的人越来越少,很少见到有人用这么厚的笔记本。
封面上写着黄昆吾的名字,秦娴认出,那笔迹跟黄昆吾在很多表格上的签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贸然去碰黄昆吾的东西,讷讷地问:“这是?”
“黄昆吾的梦。”乐弥摩等到了他的大碗面,边吃边说:“他习惯把梦记下来。”
秦娴皱起眉。这方法在心理学中很常见,有些心理医生鼓励患者这么做,但也会提醒他们:有风险。外行贸然去探究自己的内心世界,可能适得其反,引发精神分裂。
“他以前就看过心理医生?”
“不。从网上学的。”乐弥摩神情凝重,看得出他食不知味。
秦娴的手放在笔记本封面上摸了摸,“这是他的隐私。我们看,合适吗?”
乐弥摩吸着汤汁鲜香的面条,没有回答,但也没闲着,低沉地说:“昆吾跟我说,他读大学的时候遇过意外。是一件改变他性格和命运的大事。”
他好像是故意把头低的很低,紧盯着面条说:“他的女朋友,和同学们去春游时,在一座水库溺死了。昆吾从那时候开始做梦。”
秦娴刚想说什么,乐弥摩伸手压在笔记本上,又向秦娴推进几厘米,不容置疑地说:“他跟我说过他的梦,我都没怎么当回事。直到他出事……我想,他把这个本子放在桌上,一直等着有人帮他解开迷惑。你先看看再说。”
他说的这么郑重,秦娴觉得他接近故弄玄虚。可是笔记本上写的是“黄昆吾”。和这个男人有关的一切,本来就玄虚。
“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没有母亲,父亲再婚,他读大学的时候去世了。他毕业就来到密陀市,我从来没见过他和继母之类的亲戚联系。”
乐弥摩絮絮叨叨的旁白,夹杂在哧溜吃面的声响中。
“昆吾来密陀市,因为他的女朋友是密陀市人。可是他从来没有跟我提过他的女朋友。”
秦娴的目光被笔记本吸引住时,耳边依稀听见乐弥摩说:“我只知道,那女孩子的名字,叫芦雁吟。”
秦娴的耳膜像被猛地刺痛,抬起头,大睁的眼睛紧盯乐弥摩沾着鸡汤的油腻嘴唇。“你说什么?芦雁吟?芦苇的芦?”
“芦苇的芦。”乐弥摩愣了愣,“你怎么知道?”
秦娴手指冰冷,惊骇的目光缓缓从乐弥摩脸上落回笔记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