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沈鸣珂利落收刀,刀柄朝外,递交还了叶明珠。
“小师父,我就先告辞了。”
他戏谑般的笑道。
叶明珠不甚在意地接回小刀。
在沈鸣珂准备上马车离去的时候,她从房顶拿下了几串辣味香肠。
“诶,等等,麻烦你把这几串香肠拿给沈小姐吧。”
“还有这两袋糖炒果子送给沈小公子。”
身旁的保禄眼尖手快,帮他接了过来。
沈鸣珂与她对视了一秒,忍不住地问道:“没了?”
“没了。”叶明珠摊手道。
沈鸣珂默默地转身离去。
又没有他的份。
略显颠簸的马车,逐渐驶入残阳陨落的地平线。
叶明珠慢慢地收回视线。
“不留人家吃饭吗?”冯氏无比可惜道,“就这么让他走了,会不会有些失礼?”
“娘,您在想些什么呢?”
叶明珠失笑道:“咱们家的伙食哪能跟当官的家里的伙食相比呢?”
她将山楂片放在竹面簸箕上静置晒干。
又将割好的竹条削尖。
这两样都是沈鸣珂这个工具人帮忙做好的。
“但咱家毕竟是平头老百姓,虽然有了救命的恩情,但也只是一时的。”
冯氏难得地思虑道:“平日里还是要尽量联络些交情吧?”
叶明珠摇头道:“暂时没那个必要。”
若是在今日之前,她与冯氏的考虑是一样的。
名义终究只是个名义,不可妄自跨界。
所以,即便有系统的签到任务,她也不想贸贸然地接近沈鸣珂。
但现在她的身后站着师良玉,沈鸣珂又是借着拜师于她的名义,也要投入师良玉的门下。
仗着这层关系,只要她不碍着沈鸣珂的利益,就不会对她轻易动手。
也就是说——
她可以随便地刷签到任务了!
叶明珠准备着明日的生意小买卖,叶附离偶尔帮她干活,冯氏在厨房里做饭。
吃过晚饭,她回到屋子里点灯,看起了师良玉给她的那几本书。
如此看了一刻钟之后,她一页也没有翻动。
“看不懂。”
她理直气壮地放下了书。
果然,师良玉对她的期望实在太高,她的资质算个屁。
“我要抽奖。”
又到了一天一次的抽奖环节。
[恭喜宿主获得步○高点读机一台!]
叶明珠:“?”
什么玩意儿来着?你丫小心侵犯版权哦!
[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老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了!]
正当叶明珠不知如何吐槽之际,手中突然多了一支电子笔。
“有点丑。”她下意识地吐槽道。
蓦地,这只充满未来科技感的纯白电子笔,骤然改换了外观颜色,变成一支朴实无华的簪子。
叶明珠惊讶地哇哦了一声,立刻兴奋地研究着这玩意儿。
系统给了她详细的使用说明书。
她尝试着,在书皮封面的大字上点了一下。
《天工开物》、《齐民要术》、《赤脚医生手册》、《我帮死鬼老公造反的那些年》、《穿越而来的我为何决定造反之皇后日记》……
不对劲!这书名越来越不对劲了啊喂!
叶明珠心情激动地捏着这几本书,指甲盖都用力到泛白了。
这是哪位穿越前辈留下来的东西啊!?
“珠珠,你还不睡吗?”
外面的冯氏见着她屋里透出的灯光,催促道:“早些歇息了吧。”
“好!”叶明珠咽了口唾沫,勉强答应下来。
但在冯氏和叶附离都睡觉之后,她坐在客厅的角落里,点着蜡烛翻开那本日记。
“穿越的第一天,如果不是我精神出了问题,那我真的是穿越了。”
“穿越的第二天,作为现代女飞行员的我,竟然成为了什么大家族里的嫡长女,这么多女人住在后院,不嫌挤得慌吗?哼,还不让我出去工作赚钱,这个万恶的封建社会!”
“穿越的第三天,去你妈的女诫女德,个老逼登敢强纳十三岁的小妾,还不敢让老娘说了?抄抄抄,抄死了女诫,我也不会服输的!”
“穿越的第五天,我要让社会主义改革的春风,吹遍这个视人命为草芥的封建社会!”
……
“穿越的第九十六天,当体验过真正的自由,再奢华的金丝笼,也困不住一只曾在天空翱翔的飞鹰。”
……
“穿越的第忘了多少天,我不想认输,哪怕摔得粉碎。”
看似是檀木簪子的点读机缓缓划过一行行字。
从上到下,从右往左,逐渐翻译成叶明珠能够读懂的白话文。
仿佛在讲述着一个注定走向悲剧的故事。
日记的篇幅不多,有时是一天就写下好几篇,有时是好一段时间才抽空写了点东西。
并且,从前后文的内容来看,日记的篇幅似乎还残缺不全。
她大概看了半个时辰左右,便翻到了最后一页。
前篇的内容几乎是那位前辈的内心戏吐槽,但她又很谨慎,怕被人看到这本日记。
因此,她没有在里面提及任何真实的人名以及地名,一律以她看得懂的绰号或暗号作为代替。
包括她亲身经历的一些事情,也是含糊其辞。
“唉。”
叶明珠长长地叹了口气。
因为微弱的灯光与较长时间的阅读,让她的双眼酸涩不已。
些微的生理泪水,从眼角不由地渗了出来。
“下一本。”
她打算先将这几本书的内容全部浏览一遍。
至于她的便宜师父,为何会将这么几本书教给自己,暂时不想考虑得太多。
[这棵歪脖子树正合适上吊啊!]
[请尽快签到。]
正当她沉迷于步○高点读机的时候,系统适时地发出提醒。
她恍然想起,还有这个地点还没签到呢。
趁着外面夜黑风高又无人经过,叶明珠又裹上一层外衣,悄悄地打开大门。
在稀薄的月光下,她依照自己的记忆,溜向里正家的房子外面。
那棵歪脖子树依旧伫立于此。
她站在树下,仰头望去,向四面八方伸展的树枝,宛如一根根尖锐的触手。
在微寒的秋夜之中,随着凉风簌簌抖动着。
“咦,这么晚了还亮着灯?”
叶明珠瞧见里正家的窗户里透出明亮的烛光。
隐约照出几道交谈的人影。
“爹,听说沈知县家的侄子亲自跑到那个寡妇家了!”
“还有那对梁斌兄弟的贷,要是再收不上来,我们又该怎么还鬼市的债呢?”
里正盘膝坐在炕头,听着大儿子与二儿子的汇报,心烦意乱。
大儿子梁老大警惕道:“沈知县对我们村的情况生了疑心,要是那个叶家丫头对沈少爷说些什么,难保不会将高利贷的事传到沈知县的耳朵里。”
二儿子梁老二也说道:“对对对,那个叶家丫头!”
“听说梁斌兄弟就是去了一趟叶家,第二天就跟我们说在山上见到了知县衙门里的捕快,您说这事蹊跷不?”
两个儿子都提到了叶家的那个难缠丫头,里正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那你们想要怎样?”他沉声问道。
梁老大和梁老二对视一眼,习以为常道:“找两个人拐子,把她迷晕,拖到鬼市里卖了!”
里正被说得有些意动:“上次那个李家的二丫头,按照鬼市的市价也有二十两银子。”
“对啊,可惜好死不死地吊在我们家门口了。”梁老大无不遗憾道。
提及这件事,父子三人都觉得晦气不已。
梁老二却是眼冒绿光道:“那我们更要动手了!以叶家丫头的姿色,哪怕是翻个十倍也不止啊!”
说到此处,三个人都显然打起了主意。
“汪!汪!汪汪汪!”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凶狠的狗吠。
梁老二气恼道:“那两条死狗在吵些什么呢?!”
他循着叫声,往窗外一看。
只见在那棵曾经吊死过人的歪脖子树下,隐隐约约现出了一道模糊的少女身影。
那身影也在望着他们家的窗户,就像是阴魂不散的厉鬼。
“鬼——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