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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莫欺少年穷

叶明珠今天去了一趟县城,专门多看了几眼店铺招牌上的字。

譬如,严大夫的杏林堂和崔掌柜的宣德堂。

得益于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她只能勉强看懂,但完全写不出来。

这种感觉,让叶明珠觉得自己就是个文盲。

“哪两个字?”

李昶的手上还有残泥,没有贸然去接软薄的宣纸。

他快走几步到自家的院子前,舀了一瓢缸里备用的清水,将双手洗净擦干。

“我的书法一般,你不要嫌弃。”李昶又说道。

叶明珠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笑道:“不嫌弃,不嫌弃。”

开玩笑,她一个文盲凭什么嫌弃?

“你就写‘明珠’二字。”

她眼巴巴地瞅着李昶,示意他快点上手。

“明珠?”李昶念了一遍,确认道,“就是你的名字?”

叶明珠点头道:“我打算搞一块招牌,上面就写着我的名字,谁也不能随便冒充。”

“好。”李昶的嘴角微抿,像是被她神气的样子所逗笑。

但他没有多问,等手上的水珠干燥之后,拿过她手中的宣纸。

笔墨在李昶的屋子里,叶明珠不想跟着进去,就站在院子外面等待着。

“叶家丫头,进来一起吃饭呗!”

李婶在厨房里忙着做饭,却在窗口笑着喊了一声。

叶明珠也回应道:“谢了李婶,我在家刚吃过饭,肚子可饱了。”

李家其余的三个孩子也歪着脑袋,朝她好奇地看过来。

“你和我家老大聊得来吗?”李婶又八卦问道。

叶明珠略作思考,道:“我觉得还行。”

李婶笑得更开心了,额头深邃的法令纹也浅了几分:“那你要不要来我家做媳……”

“砰”的一声,李昶赶紧打开门。

他将两张宣纸递给叶明珠,低声道:“给,这是我暂时写的。”

“最近没有练字,有些手生,写得不是太好,等过几日我再给你写张更好的。”

叶明珠毫不介意地收下:“不用不用,这就足够了。”

[获得成就——未来状元郎的墨宝!]

[获得签到值1000。]

叶明珠:“???”

[开启新签到地点——这个状元郎真适合当潜力股!]

[出身卑微却心有鸿鹄,清高自傲却不倨傲无尘,这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同样也是爱恨分明,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倘若你在他困于微寒之时雪中送炭,他将会怎么回报这份恩情呢?]

[签到条件:每日彼此对话三句,签到值1000。]

[这个状元郎真适合当潜力股!签到成功。]

[获得签到值1000。]

叶明珠:“……”

这意思就是说,李昶将会是未来的状元郎?

嘶,她可真是运气太好了。

“要天黑了,你快些回家去吧。”

李昶注意到了自家母亲的调侃神色,催促着叶明珠快点回家。

末了,他又说道:“你别介意我娘说的话,你还在服丧阶段,断不可讨论婚嫁之事,以免别人在背后说你闲话。”

叶明珠也点点头,这倒也是。

虽然她的便宜养父是失踪不见了,但也是因为在山体崩塌的情况下,找不到完整的尸首。

前几天,冯氏迫于纳税的压力,才不得不在户籍上确认死亡。

户籍上没有男丁,便被归入女户,如此便无需缴税。

换言之,她如今尚处于服丧守孝三年的阶段。

“多谢李哥的提醒。”

叶明珠毕竟不是完全的古人,还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

临走之前,她回想起李昶归来时的阴郁神情。

虽然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叶明珠还是回头勉励道:“李哥,我今天在集市上听到了说书先生的一句话。”

“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唔信一世裤穿窿。”

闻言,李昶微微一愣,仿佛击穿了他心里的种种不忿。

“你……?”

他怔然地看向叶明珠,有种被看穿的赧然。

昨日他写信给昔日的老师与同窗,想要询问重回学堂的可能。

今日收到回信,却是被极尽羞辱了一番。

农地里的一介泥腿子,识得几个字便够了,连文房四宝也用不起,就别妄想一朝跃龙门。

让他的血气翻涌,久久未能平息。

因此,在他回家的时候,看到叶明珠送来的宣纸,就像利刃戳在他的胸口。

当他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迁怒到了她的身上。

“抱歉。”

李昶撇开了视线,不敢与叶明珠继续对视。

“嗯?”

叶明珠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轻声道歉,只是笑道:“我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但莫名觉得很适合你。”

她挥挥手,转身小跑着回到自己的家中。

望着她的背影,李昶的心胸豁然开朗。

仿佛一直压在心口的巨石,被四两拨千斤地轻巧撬开了。

剩下的,只有发愤图强的决心。

——

叶明珠回到家里,还想要完成最后的工作。

但她发现冯氏不见了,厨房的碗筷却没有完全收拾好。

一看就是在匆忙之中出门的。

叶明珠等了等,眼见着月华初升,马上就要入夜,她再也坐不住地准备出去找人。

“呜呜呜——嗷呜!”

外面传来一阵阵的小狗叫声,还有骂骂咧咧的对话声。

“好啊你这个小屁孩!”

“偷吃偷拿我家的东西就算了,还想要跟你的狗一起咬我!”

“今天我要替你爹娘好好教训你!”

当然,全程都是冯氏教训小孩子的骂骂咧咧。

叶明珠安下心来,走出门,就瞧见冯氏一手提溜着小狗的后脖颈子,另一只手罩着小孩的天灵盖。

小狗和小孩都黑黢黢的,裹着一身的泥污,完全看不出原本样貌。

小狗也就是三四个月大的狗崽子,兴许还没到断奶呢。

那小孩也是四五岁的年纪,使劲挣扎着。

但他压根抵不过冯氏摁着脑门的“九阴白骨抓”,只能徒增气闷。

“娘,这是怎么回事?”

叶明珠打量着这一人一狗,噗嗤笑道。

冯氏的力气有多大,那可是连成年男子都不低的天生神力。

两个小崽子怎么可能逃得过她的手掌。

“嗐,我洗碗的时候,这两个崽子溜进来偷吃,被发现之后还想跑,我一路追着他们过去。”

冯氏简单诉说着事情经过:“本来没指望追上他俩,但他们运气不好,横冲直撞地跑到里正家附近,被那两条大黑背吓着了,差点被活活咬死。”

提及那两条黑背狗,叶明珠的脸色也淡了下来。

“我把他两从狗口里救下来,结果想要反咬我一口,这不,我就将他们抓过来了。”

冯氏抖了抖这两个小崽子。

小孩子张着嘴,下意识地就想要咬过去。

冯氏无奈道:“珠珠,你脑子灵活些,帮我想一下该怎么处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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