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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君有奇才我不贫(七)

转眼到了正月初八,陶子期跟我回镇上采购,大老远就听见唢呐声声,锣鼓阵阵,鞭炮齐鸣。靠近荒草丛生的民居,在一条狭窄的石子巷道里,有一支闹亲的队伍,我本能地想去凑热闹,陶子期拉住了我。

“非池,别进去了,我看见周思蜀了,应该是老熟人,你见了又会难过。”我也已经猜到主角了,本能地想起那棵刻了字的松柏,遂约陶子期一起去看看。

松柏已经又比当年粗了两圈,那面朝大海,曾经刻了字的位置,却只剩一点树皮剥落的痕迹,那令我枰然心动的笔迹早已不复存在!

几行字算得了什么?有一个女孩,曾经为一个男孩怀过一个孩子,那孩子来得不该,来得意外,来得悄无声息。

莫笑华和刘涓泉,他们在交欢的时刻,应该是快乐无比的吧?应该都把彼此当成此生唯一的吧?可是,如今一个人墓草已青,一个人嫁为他人妇。

三年,爱那么短!短得我的记忆只剩大梦几场;而遗忘却那么长,长得我只要想起,就会有绵绵不绝的眼泪。

“那些字都不见了呢!看来,任何东西都会被遗忘,唯有文字刻录永恒!”陶子期感叹。

“你也看到了?”对于他的细腻,我不会多此一问,“可是我现在的文字里,没剩多少欢喜。”我喏喏地说。

他说,他最后悔的事,就是在我最无助的时光里,没有适时出现,让莫笑华占据了我少女时代的所有美好记忆。

“非池,你是我心中的太阳!是我童年的秘密,你合好了我丧母又痛失祖母的伤口,我其实应该叫你一声姐姐的。可是我想,改变一下称呼,或许就能改变我们的关系,我不能想象没有你的生活,也不能想象将来的放马场和葫芦山。可是我们过了独木桥,我们将来怎么办?”陶子期眼角含泪,两只手抓紧我的肩膀。

“子期,你知道吗?我小时候,经常被人唤‘野人’,我难受,所以干脆用沉默去对待纷繁复杂的生活,用很好的仪态去打破身边的流言蜚语。可是,归根结底,自己还是像被拔起来的树,关于泥土的记忆都被现实冲刷殆尽,也不确定移栽到别处能否存活!”我掩面低泣,真的感觉走得越远,就有越多的崩溃。

像周思蜀的姐姐多好!看上了村里一个俊俏的小伙子,主动约着人家去看电影,电影结束,小伙子想要逃避。她直接掏出一瓶“农药”相逼:我就看上你了!只能跟你在一起,换了别人,我张不开腿。

人家小伙子一感动,就成了周思蜀的姐夫,两人迫不及待的结婚,早就儿女双全了!

后来,他姐坦白,那“农药”是被勾兑的霍香正气水,他姐夫也只是宠溺地笑笑。

在一块纯朴的大地上,人们兼具山水的品格,既有仁爱,也有智慧,还有不息的韧劲和对生活的热情。

我和陶子期,在一片澄澈的天空下,相拥而泣后,依然咬紧牙关,大踏步向前。

采购结束,陶子期背着背篓,迈着大长腿走在前面,我小碎步跟在后面。烈日下的影子那么暗,我们都在不确定里沉默。

很久,他才开口:“你还喜欢莫笑华吗?有没有可能忘了他?”

“喜欢,但不再是那种倾心的爱恋,就像看着几世轮回前的自己,摆脱了压抑以后的样子!”

“听说一个人会经历两次死亡。”

“哦?”

“第一次,是生理性死亡,跟自己有关;第二次,是社会性死亡,就是那个最后记得你的人都不在了……”

“子期,那是针对名人而言,对于芸芸众生,活着,就已经‘社死’的太多了!比如,我爸妈……”

“还有我爸!一个高中生,居然在放马场待了这么多年,其实他特别让我失望!”陶子期有些愤愤不平,双手绞在胸前。

“你记不记得,你说过,一个人一生有三次‘长大’?”我拍拍他的手背,问他。

“当然!有人说,人会长大三次。第一次是在意识到自己不是世界中心的时候,第二次是在发现努力不一定有成效,付出不一定有回报的时候,第三次是在明知没有成效或回报却依然倾尽全力的时候。”他毫无压力地重复着。

“你看,这是一个重塑自我、接纳自我、超越自我以及自我实现的过程。”我习惯性地以“姐姐”的立场去开解他。

“其实我们都还在努力地接纳自己,但陶叔已经在努力地自我实现了,因为他把你当成了他的全世界!”我踮着脚尖,想要像小时候一样,用手弹弹他的脑门,被他轻轻地捉住,放下。

“我知道,我爸他爱得纯粹。命运?前途?哼!我觉得我也应该遗传了他!”他冷哼着,像一个勇士,一往无前。

“陶叔和碧茹阿姨是怎么认识的?”我觉得我们聊的话题沉重,忍不住想通过八卦转移注意力。

“他们是前后桌,我妈坐在前面,整个人收拾得干净,就是爱放屁。”

“为什么?”我们之间已经对谈论屎尿屁司空见惯。

“我外公早逝,他们家吃不起白米饭,随时吃些煮蚕豆,豌豆粉之类的,就产气。你别打断我!”他冲我眨眨眼,音量提高了一点点。

“别人把目光投向臭味传来的方向,我爸就说是他放的!哈哈!”他忍俊不禁,一会儿又说:“他也经常教育我,一个大老爷们,屁大点事都不敢担,怎么让女生有安全感?”

“是啊,从小就知道替人分担,很难得!”我朝他伸出大拇指。

“其实,爱情哪有什么早晚之分?他们那时候才多大嘛!”陶子期仿佛陷入了回忆。

“是啊,所以‘早恋’就是个悖论!我们爱情心理学的老师说过‘只有该结婚的爱情,没有该结婚的年龄’!”我扳着手指头,数着字数:“十六个字,超级经典!”

“后来我爸考上高中,他原本就成绩很好的。你知道的,那会儿你在镇上念书,你的许多老师,都曾经抄过我爸的作业!”陶子期一脸自豪。

“高考推荐名额,二选一,上面有人说,贵人的千金看上了他,只要他答应娶她,他的大学就稳上!可是,他那时已经多次跟我妈牵手看月亮,心里怎么可能装得下别人?”

“那个千金跟碧茹阿姨没有可比性吗?”

“其实我妈不算漂亮,但是我爸就喜欢!”陶子期兴奋得两眼发光!

我都不忍心告诉这个天才,他爸爸日记本的扉页,写着两句诗: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为什么追忆的,永远只有一个?陶叔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为谁沉吟,沉吟了一整个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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