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模样,绝对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之一,尤其是变得一模一样。
冲天的杀气终于沉寂,一场死斗尘埃落定。
满天的云霓裂成碎片,天色混沌如泥。
田野沦为赤红干裂的焦土,方圆数十里草木摧折,顽石崩成齑粉,生机禁绝。
烙印在焦土上一道道深不见底的骇人剑痕和无数爆炸后形成的深坑,无言地诉说着此地刚刚发生过一场不死不休的对决……
战场中央横着两道生死难定的人形生物。
不知过了多久,常欢恢复了一点意识,这若有若无的意识是他活着的唯一证据。
他赢了!他是这场决斗的胜者。
头疼的难以言喻,常欢甚至怀疑自己的脑浆子都被人打散了,从天灵盖到脚底板,浑身上下疼得要死,像是有无数双手拿着生锈的钩子和锉刀,反复打磨自己的皮肉和骨骼。
动一动手指难如登天,抬抬腿更是不敢想的事,仿佛这具身体并不属于自己。
他强睁开了好像上过锁一样的眼皮。
伴随着光线一点点明亮,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
他的心里一颤,睁开眼睛看得清清楚楚,有时真不如两眼一闭来得痛快。
方圆几里内,最醒目最刺眼的莫过于“自己”的尸体了。
“自己”的尸体勉强保存人形的轮廓,表面的血肉残缺大半,皮肉下面的骨头和肌肉清晰可见,脖颈上中了致命的一剑,那剑划开皮肉,砍断颈椎,要不是脖后的皮肉没断,脑袋早掉下来了。
那具尸体才是常欢原本的肉身。
常欢心里苦呀!
要不是李忍苦这个名门正派的少年天才追赶自己六千余里,不惜燃魂施放禁咒与自己同归于尽,自己此刻说不定在哪里逍遥快活呢!
想到这里,常欢不知道从哪儿生出了一丝力气,抡起拳头猛锤一下“自己”的胸膛。
现在的这具肉身,原本是属于李忍苦的。
“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却要将我弄死!你是名门正派的大弟子,我是一介散修,咱俩井水不犯河水,非要和我同归于尽?”
常欢未免有些过于谦虚,他的确是无门无派的一介散修,但他明显省略了几个关键性具有形容词属性的前缀。
他的全称应该是:毫无道义可言、手段凶狠毒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杀人放火如同家常便饭、犯下几桩大案、臭名昭著人人得而诛之的一介散修。
简称魔头。
不过常欢无疑是世间少有的修炼天才,年年轻轻便拥有惊人的修为。
而且天资聪慧,悟性过人,居然参悟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夺舍之术。
“要不是我前些日子修成夺舍之法,恐怕今日真的会形神俱灭。”
回想起方才发生的大战,常欢不禁有些胆寒,更多的还是兴奋。
李忍苦,天罡宗宗主座下亲传大弟子,降生时天地变色,云呈七彩,异香弥山,神龙捧珠来朝,凤衔灵芝献宝,传言有开慧眼的大能在其产房上见仙人伫立……
李忍苦悟性绝伦,资质绝佳,兼之天罡宗宗主视若己出,倾囊相授,同辈无出其右者,被誉为千年来最有可能飞升成仙之人。
结果死了。
与其说李忍苦死于常欢之手,不如说他死于自己的性格。
“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别人都当做口号,唯独李忍苦当了真,不光当了真,还当作了自己的使命。
李忍苦素日嫉恶如仇,让他撞见恶名在外的常欢,依李忍苦的性格,他俩只能活一个。
为世间荡除祸害乃是他平生之愿……
回想起刚才方才惊天动地的大战,常欢大笑不止。
“李忍苦,你看你多半是疯了,居然豁出命去杀我。”
李忍苦的每一剑、每一招无不令自然变色,天地悲鸣。
常欢清楚地感到了死亡的威胁。
面对疯子般难以战胜的对手,他想到了一招绝对的险棋,使用自己虽然参悟,但没有施展过的法术:夺舍!
“你燃魂施咒轰碎我的肉身,我趁你魂魄受损之际,直接占据你的肉身!极限互换!”
伴随那一道撕裂天际的璀璨剑光,常欢的肉身当即破烂不堪。
而这位名门正派大师兄李忍苦的身体里,驻扎了魔头的魂魄。
“你这条疯狗的肉身真够难用的!”常欢咬牙怒骂。
李忍苦的身体受到极其严重的创伤,勉强维持生命。
常欢控制这具身体站起,硬生生走了十余里,只求尽早远离这片是非之地。
“我俩拼命的阵仗太过骇人,弄不好会引来本地的修士,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走了大半个钟头,常欢忽然瘫倒在地,四肢百骸纷纷脱离了控制。
一连试了十余次,平时修长健壮的双腿此时像是用面条伪造的一样,始终站不起来。
常欢明白此时不能心急,越急越乱,如果强行支配这具身体,万一气血逆流,经脉迸裂,自己弄不好还是要死。
只好在地上缓缓呼气调息。
喘息之际,听见一阵急乱的脚步声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像是有几个人在靠近自己。
常欢警惕:“毫无灵气波动,应该是几个普通人。可现在,即便是几个普通人,我现在也收拾不了。”
过了片刻,脚步声愈加轻快,原来是有几个顽皮的半大孩童不知天高地厚,结伴来看热闹。
方才两人打得天地变色,那架势都能把胆子小的当场吓到膀胱控制失效。
普通人避之唯恐不及,谁敢凑近了看是怎么一回事。
三个七八岁大的小男孩相互推搡,来到了常欢附近,相距能有几十米,再也不敢靠近了。
小孩子胆子很大,但脑子不傻。
中间的男孩白胖结实,脖子上挂一把沉甸甸的长生锁,踮脚张望。
“大头,你看那里是不是有个人?你去,走近一点瞧瞧!是人是鬼你看清楚咯,回来告诉我。”
名叫大头的男孩嘴里嘀咕:“你金宝怎么不去?要去让铁蛋去,反正我不去。”
常欢新占据的肉身虽然不大听使唤,但听觉视力和触感完好的保留着,三名小童的对话全部落入耳中。
“万万没想到,我夺舍了堂堂天罡宗大师兄,现在却要受几个臭小子的围观欺辱……”
常欢扭过头脸,目露凶光,准备骂一声恶狠狠的“滚”。
可惜身体目前不受支配,光张开了嘴,没有发出声音。
胖胖的金宝一拍大腿:“大头、铁蛋,你俩看!那人嘴巴动了,像是在说话,他肯定向咱们喊救命呢!”
“谁用的着你们几个救!”常欢准备再骂一声“滚”。
于是他的嘴巴再度动了动,依然没能发声。
“那人肯定是在叫救命,我又看见他的嘴动了!”金宝直嚷嚷,“咦?这人的一身打扮我似乎在哪里见过?”
“我想起来了,是法师老爷!”
经金宝一提醒,铁蛋和大头看常欢的一身打扮也感觉相当眼熟。
今年元宵节,从上京来的法师老爷为乡亲们祈福驱邪,保佑今年风调雨顺。
那位法师老爷的打扮和眼前之人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的素衣皂裤,只是祈福的法师老爷穿戴丰富气派些,一只手上戴三枚宝石戒指,而眼前半死不活的法师老爷衣衫破烂。
金宝眼睛忽然一亮。
“快点,把这位法师老爷搬回村子里面,你们看他的穿戴,还用说么?准是天罡神宗的使者!必须立马带回村子里救治,法师老爷出了事,咱们卖了整个村都赔不起。”
天罡宗是国境内声名最响的宗派,逢年过节,人间皇帝都要亲自登山门朝拜。
在凡人眼里,天罡宗里面的人,和神仙差不了多少。
幸亏三个男孩身体结实,手脚并用地把常欢抬了起来,一步步往村子里赶。
常欢素来心高气傲,不可能接受三个孩童的摆布,打算骂人。
可别这三个男孩眼里,常欢光张嘴,没出声。
金宝气喘吁吁道:“法师老爷,您不用喊救命了,马上就能回村了,我爹是村长,准有办法救您……”
常欢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