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刚探头,我以很自然地姿态从床上爬起来。
叠好好被子,穿上浅绿色Carhartt工装裤,随便挑了一件Converse外套。刷牙,洗脸,用手整理了一下头发,换上Converse 70s高帮。把桌子上的一些东西塞进Vans托特包里。照了照镜子,满意地走出房门。
这个时候的风很舒服,它划过我裸露在外的每一寸肌肤,然后顺着空隙钻进我的手臂,我的脖子。
在常光顾的早餐店吃完一碗拉面,穿过一层一层的行人,等待五分钟一趟的公交车。
公交很挤,和我一同上车的,有两个女孩子。初中生模样,她们比我后上车,就站在我的身边,其中一个腰间挎着熊猫样子的包,正在吃一块菠萝。 吃菠萝的女孩将头转向我这一遍,然后又回头,和另一个女孩子谈论着什么。我看着菠萝女孩,她有一头短发,在头顶上扎着一个我不知道什么样式的辫子,我将目光下移,想要知道她的装扮,很简单的卫衣搭配一条碎花裙,脚踩一双我不知道牌子的白色运动鞋。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正好和另一个女孩目光对视,她嘴角一笑,拉了拉菠萝女孩,她们又低头谈论起来。我想我大概知道她们谈论的是什么了。 菠萝女孩总会时不时的把目光转向我,而我假装不在意的看着窗外。我听不见她们说话的声音,我只能在被拉的好远的树影之间去猜测她们所在意的东西。
她们比我先下车,很有趣,我想我的猜测是正确的,菠萝女孩走的时候,一直看着我,而我,也是一直看着她。慢慢的,她消失在我的视野里,而我,也将在她生命里永远消失。
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写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和一个人相遇很简单,但如果是和特定的某个人偶然相遇,那么几率是六十亿分之一。
好像是这样没有错。 现在我只想知道,如果能再相逢的话,会是在什么地方。
就像五楼阳台会有风吹过一样,我有时也会去街角的咖啡店坐一坐。再叫上几个朋友,点一杯原味奶茶,带着那首歌的节奏用手指轻轻敲打桌面。我最近才结识他们,对他们的了解就像蜜蜂试探花朵一样。
我还记得那天。 我停下来,抿一口奶茶,它带着一点苦涩和淡淡香味滑进喉咙。我看了她一眼,再看了看吧台正在泡咖啡的店员。店员的手法很熟练,轻挑,转腕,抖手。每一步都很到位。
我再次看着她,待口中余味耗尽,说出第一句话。 “我们相识很久了。”
“是啊,转眼就毕业了。”她挑了挑眉毛,回音像是一首短暂却深入人心的歌谣。
“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我回避她的目光,抬头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是一副壁画:一个裸露的女子,正准备脱下最后一点防备。
她没说话。
突如其来的沉默,就像是一颗沉进海里的沙子,永远也打捞不起来。
她说她要走了。她起身,整理了一下裙子。那是一件带蓝色花边的短裙,里面装满了我年少时所有的梦。我看着她,这一刻我发现我只能去看着她。一点点淡妆,没有耳环,天然的睫毛挑起了我的欲望。
我想把她按在地上,发泄我积攒了十多年的愤怒。 她还是走了,留下一句“常联系”和一段被拉的好长好长的背影。
五楼的风和一楼不一样。
去听几首歌,让指尖随着音乐敲打桌面,敲打心里的石头。
在九月初晨下的树荫随着时间慢慢流动。哦,十月了。这个月我喝了几杯奶茶,两三杯咖啡,加了点糖。
我不是喜欢甜甜的东西,但是甜的东西总能让人感到幸福。
我也是在偶然间喜欢上那么一两本带有淡淡香味的诗集。我读不懂诗,也看不懂任何带有感情色彩的文字。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就像我知道桌子上的灰尘可以吹掉,也可以擦掉,但是过不了多久还是会有灰尘落在上面。
我能遇到一些人,仿佛是注定的。有些人只见过一面,但是却能让我记住很久,他们总是会淡出我的回忆的。
然后我又会遇到另一些人。
在晚上十一点关门以后,后街的人就开始少了,他们有的回了寝室,有的泡在网吧或者和对象之类的到情侣酒店过上一夜。
我也想去。总有一些东西要靠自己解决,在没有他人帮助的时候。
我从来不洗鞋子,也许这算得上是情怀,就像喝咖啡的时候一定要看书一样。
我在九月丢了一点东西,我想在十月之内找回来。已经过了一半了,可我什么都还没找到。
又忍不住写感触了。自从没有扣字以后,脸上的痘痘也好的差不多了。
这三年吹过风也淋过雨,也挺过了最后一场大雪。
这场雪很猛,压垮了我心中的所有幻想。
“复读吗?”有人这样问我。
“算了吧。我想去远一点的地方。”
“去哪里?”
“天涯海角,最好。”
既然走了一次就不要再重复着走下一次了,好坏无所谓,至少还活着。
活着就是最好的结果。只是不能得到他们曾经向我寄许过的东西。好在我不是很在意。
千百万人走这一段,哭声笑声连成一片。我想安慰那些哭的人,也想过拿菜刀去砍那些笑的人。但是我发现自己没有哭,也没有笑。
高考很厉害,它狂言说能决定我一生。
我不知道它说的是真是假,但是我知道自己在大学该学点什么、写点文章、早点出名、早点发财、早点和你们开黑刷怪。
我准备了短裤、长筒袜和帆布鞋。我去革命,但我不想成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我只想遇见爱情,过一辈子平凡。
那天生日。 庞业渠送了陈奕迅和橙色的笔,但我喜欢黄色。 戴靖涵送了牛奶和一个紫色的钟,他说那是表。 翟梓皓送了1988和一封信,有点情书的味道。 赵书曼送了一本书名我忘了的书,还有她的签名。 杨孟骆送了一支笔…还有很多人送了我忘了是什么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