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前。
约瑟夫蜷缩在一棵参天大树的巨大树洞里,蜡烛微弱的火光下,他掏出了一个古朴的笔记本。
“我睡了多久?”
“整整1400年。”笔记本上的纸脸沙哑的说。
“为什么我醒了?”
“我记录了你沉睡期间的一切身体状况,包括呼吸、心跳、脉象......实际上一千年前你已经死了。”
“我......复活了?”
“我的记录上显示,三天前的你,才刚刚有了心跳。”
约瑟夫的表情,从一开始的不可思议,到欣喜若狂,最后又产生了一丝疑惑:能将他复活的人,魔力肯定远比他要强大,将他复活之后又置之不理,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目的?
约瑟夫收拾好他的生活用品,连同他的笔记本一股脑儿装进了帆布袋里。他准备动身去一个地方,在1400年前他所生活过的时代,那里曾是这个世界上前所未有之繁华的城市——长安城。
天边刚刚泛起一抹鱼肚白,约瑟夫就已经背着帆布袋爬到了附近的一座小山上。他闭上双眼,面朝东方伸出了双手,嘴里低声念叨着几句古老的咒语:“……”
通用指令咒:鹰来!
当他再次睁开眼时,已经变成白色的诡异瞳孔,释放出一种无形的魔力波动,似涟漪一般飞快的向远方传播过去。
接下来的事情,就只是等待。约瑟夫静静地坐在山上,望着日出日落,直至月上柳梢头,星辰映入大海。
终于,月光下出现了一个小黑点,那是一只巨大的鸟——天神鹰。
这种具有灵性的巨鸟对魔力的波动极为敏感,在很久以前,有一部分的天神鹰被咒术师们驯服,成为他们的公共交通工具。
猛禽飞到了约瑟夫面前,低下了头。约瑟夫爬了上去,他发现鹰的脖子上挂着一只小盒子,他以为是一种吊坠,实际上那是一种用来屏蔽雷达的电气装置。
天神鹰从山顶一跃而起,张开巨翼飞快的冲上云霄。
约瑟夫抬起头,晚风吹动他的头发,夜幕下是璀璨的星河,那点点星光也映在了他澄澈的瞳孔里。
许久,日出东方,紫光乍现,前方云海翻腾。
约瑟夫低头一看,云海下的山川河流间,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城镇和村落,约瑟夫敏锐的发现,他手腕上那一只古朴的镯子,上面镶嵌的白玉宝石,发出了强烈的红光。
这只手镯,是一种叫做“魔力嗅探器”的工具,能自动捕捉附近存在的魔力。光线越强,代表着距离越近,抑或是魔力越强。
“有趣,我倒要看看,这是何方神圣隐居在此。”约瑟夫合上双眸,通过冥想感知了一下,随后便让天神鹰向云海下的一个小镇俯冲过去。
孤叶镇,人口有三万之众,包含了周围不计其数的小村落。镇上八条街,其中以市政街为主干道,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约瑟夫在市政街上四处走动,不时瞅一瞅魔力嗅探器上宝石的光线强弱。他的一身奇装异服很快吸引了大量小镇居民的目光,他们都以一种同情精神病人的善意表情,关怀着这个怪人的一举一动。
约瑟夫忙活了一上午却依旧毫无成果。
人是铁,饭是钢。午饭时间他闯进了一家馄饨店,饱餐一顿后发现现今流通的货币,并不是自己兜里的几枚铜钱,于是他毫无悬念的被老板娘拿着拖把追着暴打了一顿。
直到傍晚时分,他才找到了一所中学大门前,手镯上的宝石突然红的无比妖艳。
约瑟夫微微一笑,念了一句幻影术的魔咒后,他即刻化身为一团鬼影,从围墙上渗入了校园,而那负责警戒校门的门卫室,在他面前终是成了摆设。
在田径场旁边的树丛中,约瑟夫目睹了李明泽跑步的全过程,他坚定不移的相信,手镯捕捉到的魔力一定来自于这个年轻的少年。
于是当着兄妹俩的面,约瑟夫打出一张苦情牌,他哭诉自己的悲惨经历:因为无钱结账,被脾气火爆的馄饨店老板娘——他称之为“泼妇”——拿着拖把撵了三条街,沦为无数人的笑柄。
约瑟夫赌咒说他绝对不是那种到处蹭吃蹭喝的流氓无赖,只是带错了钱而已,接着掏出了几枚铜钱自证。
“哥,”李润蕊拿起一枚铜钱仔细的察看后,惊呼,“这和爷爷收藏的那些铜钱一模一样哎?”
李明泽把妹妹手里的铜钱拿过来一看,确认无误,警惕地打量着这个中年老外:“你是古董贩子?偷渡客?还是盗墓贼?”
“我……”约瑟夫一时语塞,他琢磨着:真实身份死活是不能说的,你不信说了也白说,你信了那我就完蛋了啊!
他索性来了场头脑风暴,胡编滥造出了满口谎言,“实不相瞒,我是一个对贵国文化仰慕已久的商人,有个经商多年结识的朋友,送了我很多贵国流失在外的文物,我对这些铜钱爱不释手,所以时常会带在身旁。”
“这是我第一次造访贵国,只为参加一个古董拍卖会,你们看我这一身衣服,全都是几百年流传下来的老古董了。”
“在回国前,我本想四处走走欣赏一下异域风情,谁料到随身携带的手挎包却让人给偷了,里面可不光是我全部的钱,还有我的身份证明、地图和各种文件资料。”
“现如今我已经迷路三天,走投无路了。我的情况,希望你们能够理解。”约瑟夫声情并茂,说到情深之处甚至开起了哭腔。
“好可怜。”李润蕊投来同情的目光。
“你怎么可能是第一次来我们国家?你这中文说的,比我们这土生土养的本地人还要流利,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李明泽冰冷的目光凛冽地扫在约瑟夫脸上,“你在国外一定是经常去逛唐人街的。”
约瑟夫愣了下,旋即明白了什么,顺水推舟道:“啊,这你都知道?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午休后去唐人街陪大妈们喝下午茶,跟那些唐国的大爷们下下棋、唠唠嗑,这都是我不为常人所知的癖好。”
“哥,他讲的好像是真的。”李润蕊用手附在李明泽耳旁,小声说道,“我听他的口音,跟我们家对面,那个外地来的、收破烂的赵四爷一模一样,原来他就是跟国外的老头老太学的中文,怪不得!”
“有道理。”李明泽赞同了妹妹的看法,“既然是落难的国际友人,我们帮衬一下也是义不容辞。老板,再给我们拿一双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