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是关闭了正在录音的录音设备,然后放进兜里,这才从余涟腰上取下手铐把女生铐住。很快,在校门口等着的几名警员进来,把女生押走了,一直到女生被押走她也还在大声质问,我和余涟到底是怎么发现她的。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再提一句了:余涟那副臭屁的表情真的特别欠揍——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我是想揍他一顿的。
事情是这样的:
余涟在发现了不对劲之后,又仔细梳理了一下,把目标顶在了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在我们视野里的那个郑经义的女朋友,他真正的结婚对象——任希恩身上。要完成奸杀,一个女人显然是做不到的,那么能做到情况的也就只有两人配合——而除了这个郑经义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之外,是没有人能够让郑经义如此言听计从,到最后时刻还甘愿为其顶罪的人的。
再有就是,奸杀这种事,谁都不会把目标放在一个女人身上。但结合郑经义已经和何依云定了结婚的日子,而因为何依云做过的事,郑经义的心思却完全没放在何依云身上,就得出了第一个受害者就是何依云的原因了。至于为什么要选择奸杀,或许也是为了降低嫌疑吧——毕竟郑经义是完完全全拥有何依云的,他完全没必要做这种事。
然而那个时候再重头查起,时间显然已经不够了,于是我和余涟就大胆地演了一场戏,由我出演一个“搏击”曾经招募的人,诱导任希恩说出了她才是真正的“剥皮”的事实。最终结果表明,我和余涟没有赌错,她的确就是“剥皮”,哦不,准确的说,“剥皮”是由两个人扮演的。
强奸者为郑经义,剥皮者为任希恩。经过任希恩的口供我们得知,之所以何依云是被掐死然后再剥皮,是因为郑经义对她还是很恨——他原本很爱她,但发现她可以那么下贱之后一切都变了,爱之入骨变成了恨之入骨,所以才掐死了她。
“剥皮”的案子总算尘埃落定,最终也由余涟出面公布了真凶,这场案件中所有的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余涟和警方也并没有想象中那样被舆论压倒,倒是网民们对这几个案子以来的社会现实展开了更深层次的讨论,开始分析起来他们做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照亮了黑暗中的某个角落。
答案是肯定的,但毫无疑问,他们的方式错了。但其中不乏偏激者,提出了一个想法:就当是“剥皮”戴罪立了功,可以给他们一个机会,判决可以轻一点。这个言论几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迅速对这个言论进行起了分析,甚至还做起了投票,总的来说做得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各执己见,但很显然,他们并不能影响最终的判决——因为对舆论影响过大,任希恩情节太过严重,被判了无期徒刑,而郑经义虽然好一点,但情节依旧较为严重,依旧是被判了二十六年。好好的青春,大好的前途,因为恨意和盲从就没了,等他刑满出狱,也已经年过半百,实在可惜。
……
网络上没人注意到的一个角落,一条孤零零的动态刚刚被发出:我觉得他们做得没错,“搏击”也好,“剧场”也罢,甚至是现在的“剥皮”,他们都做得很好,他们的确是在为我们创造更好的社会。本来就是,那些死了的人即便是死了也不足为惜,甚至还令人拍手叫好,他们做得没错,如果我有机会,我也要做他们那样的人。
一个胖子坐在黑暗的房间里,房间里唯一的光来自这台电脑和一部手机。他看着自己刚刚发出的这条动态,似乎十分得意,坐在电脑前沾沾自喜起来,还顺手拿起手机切换小号给自己的这条动态点了个赞。
但很快,一条反对的评论就出现了:“你要是真行就不会在这发动态了,直接上啊。”胖子刚刚升起的笑容瞬间凝固,然后就开始敲起了键盘:“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你算老几?知不知道你爹我是什么情况?我告诉你,我有抑郁症,我的心灵受不起伤害,你这样就是在逼我自杀。”这段话发出去,胖子迅速把那条动态删除,然后再次笑出了声来,自言自语道:“傻逼,就凭你也想跟我斗?被骂了然后又找不到我,气死你个狗杂种,得罪我……呵呵。”
但令胖子没想到的是,那个人居然给他发了一条私信,私信内容只有两个字:“傻逼。”胖子更加生气了,开始了和这名网友的对骂,但那个人却始终没说话,直到胖子几乎消了气,那个人才发来一句话:“你想成为他们是吧?好的。”
“呵呵,傻逼,挨骂都不会骂回去。”胖子自言自语,直接关闭了聊天窗口,然后打开了一个不可描述的网页,又看了看电脑旁的纸巾,猥琐地笑了。
……
因为接连三个连环杀人犯的案子都是余涟破的,再加上这次最后的反转,余涟可谓是劳苦功高。在“剥皮”案尘埃落定之后,余涟也被授予了奖章,原本已经是中队长的他再次升职,如今已经是刑警队的副大队长。这里顺便提一下,黄警官并不是大队长,大队长另有其人,但我很少见他——因为据说他是一个很严厉的人,这一点在我身在检验科的时候就确认过了。
由于上头给余涟的五天假期还没过去,余涟索性放飞自我了几天,先是和我一起找了个更好一点的小区,租下了一套精品房——说实在的,我再也不想搬家了,真的累得要死。但那个小区的环境我很喜欢,距离警局也更近了。而搬完家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我和余涟还在玩着案件模拟的游戏。等我玩腻了,余涟买的各种游戏机也到了,然后就成了我们的家里不仅客厅乱成一片,还要摆放下各种游戏机、游戏器材等等物品,每次回到家我都感慨不已——要是没有余涟,我的家一定会很干净、很安静吧。
除了这些之外,我还发现了一个余涟的癖好——他平日里是绝对不看电视的,因为他说过电视里的剧情实在是不够看的,他只需要看一点点就能联想到接下来的剧情了,直到某天我散步回家发现他并没有用电视连接游戏机打游戏,而是在用电视看《假面骑士》。
没错,就是假面骑士!我看到的时候还觉得难以置信,直到一边学着其中台词的余涟从身边掏出了一个和剧里一模一样的变身器——这里要更正一下,根据余涟所说,那东西并不叫变身器,而是叫驱动器。由于我当时实在是有些忍不住,嘲笑了余涟一番,余涟一个没忍住用那个所谓的驱动器砸向了我,我没接住导致驱动器损坏,还导致我花了一千多元钱的巨款给他买了一个新的,这才勉强平息掉他的怒火。
写到这里,我放下笔,看了看后面的书架上。最上方摆着的就是那个像个相机一样的东西就是已经损坏的驱动器。
我又看了一眼如今干干净净的客厅,这时,开门的声音响起。小女孩和女人的声音接连响起:“爸爸!爸爸我想你啦!”小小的身影从黑暗中跑过来扑进我怀里,后方又传来我妻子的声音:“怎么搞的?又不开灯,又在写回忆录啊?”“嗯,执笔医见闻录,我和……”“你和余警官查案的时候经历的那些。”我话还没说完,妻子就先我一步开口道。
“哈哈哈,是的——你都听烦了吧?”我笑道。“爸爸!”小女儿在我怀里,叫了我一声,我连忙低下头,问道:“怎么啦?”“爸爸,你上次给我讲的故事还没讲完呢,余叔叔和你在英格兰的那个案子。”女儿朝我说道。
“是嘛,那一会你躺在床上爸爸继续给你讲好不好?”我柔声说道。“好耶!”小女儿兴高采烈,但妻子的话语随之而来:“小姑娘一天天的不听童话书,听什么命案啊?!”“因为我也想要成为像余叔叔那样厉害的警察叔叔嘛!”小女儿纯真无邪的声音响起。
我不由得笑了一声,妻子却翻了翻白眼,只好将就着说道:“那要成为那样厉害的警察叔叔的话,就要每天都乖乖睡觉,不可以打扰爸爸妈妈睡觉哦。”“真的吗?”女儿的大眼睛忽闪忽闪,我只能耸肩说道:“是的,你余叔叔小时候就每天会乖乖睡觉。”“那我也要像余叔叔一样!”小女儿眼中露出狡黠,凑到我耳边要我低头,我忙低下头去,她却凑在我耳边跟我说道:“其实我知道是不需要乖乖睡觉的对不对?”
我无奈地看向她,又看了看一脸求知欲的妻子,不由得笑着点了点头。“还有还有!爸爸你低头!”小女儿又要我低头,她再次把嘴凑到我耳边,悄悄说道:“其实爸爸也超级厉害哦,我也超级崇拜爸爸!”“那就要乖乖洗漱然后躺床上听爸爸将英格兰的故事咯!”我一把把小女儿抱起,她哈哈笑着,也说道:“要听英格兰的故事咯!”
是的,在“剥皮”案之前,我和余涟出国旅行时,在英国伦敦停留了几天,在那里遇到了一件十分离奇的案子。当时余涟帮助当地警方破案——由于我并不是很懂英语,所以绝大部分的对话以及内容全靠我自己想象,总之结果知道就行了,这里就暂且不分享——毕竟现在要再找到余涟让他把那件事完全复盘再由我写出来,只怕是要花大价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