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下半学年来了个插班生,叫李笠。据说他爸很老很老,跟一般人的爷爷差不多。后来唐糖打听了一下,那个确实是他爷爷。
“你加入我们吧,我们的名字都是XX系列”唐糖冲李笠打趣道。“你爸爸妈妈呢?怎么第一天就不送你来上学?”她追问。“他们打工去了。”李笠冲着夕阳喃喃的说。李笠有个堂姐叫李茜,跟他一起在爷爷奶奶家住,大家一直不知道她应该叫李“西”还是李“倩”,就一直叫她堂姐。
在外地打工就是有钱啊。李笠家一早就有了钢琴,堂姐在学,李笠会吹长笛。唐糖是在家自由惯了,叔叔忙于生计,不怎么管她,于是又有不大合群的孩子来的时候,她有着不合常理的热情。
后来年级高了之后李笠教她吹长笛。“给你。” 他把前面笛头卸下来给她,“先吹这截儿短的容易响”。“你刷牙了吗?吹过的让我吹。”“你拿你那咸鱼袖子擦擦不就得了。”“你…” 有时候长笛也是俩人打闹的金箍棒。
有时候没玩好,掉地下摔了,两截套不上了,李笠气得哭起来。唐糖就去找梅眉,想让她帮忙去借小战士的工具把瘪掉的笛头弄圆回来。
李笠竟然慢慢教会了唐糖。吹响,然后开始练指法。“为什么这个按在这里那边那个键会弹开?”“不为什么。”“有意思,就像那种脚踩的垃圾桶一样,你见过吗?叔叔上次出海后从南方买回来的高级货” 唐糖的叔叔慢慢开始走物流了,有时十天半月不回来,回来就带来一些让唐糖大开眼界不一样的东西。“那就叫它垃圾桶键吧。你记着,从do吹到xi,这垃圾桶键都要按下去。” “咦,那垃圾桶一直开着岂不是一直臭臭的”“大咸鱼还怕臭”“你去死”。如果叔叔总不在家,唐糖就经常住在李笠家,爷爷奶奶也把她当孙女一样疼爱。唐糖这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咸鱼味儿了,因为叔叔好像开始做一些别的生意了,但小时候的印记还在,她也不大介意别人说她。
不知道为啥李笠特别爱吹长笛,还打算加入学校军乐队,去市里汇演。估计他认为爸妈给他的东西,珍惜一点,爸妈就会回来吧。可是爸妈很难回来,信都很少写给奶奶。以前都是堂姐代笔,后来李笠会写字时也歪歪扭扭给爸妈写过信,很庄重的,橡皮擦干净铅笔痕迹,再拿钢笔描一遍。
“我爸妈也不在,她们也没有送我长笛。世界就是这样吧,我们都是被遗忘的孩子。”有时候唐糖会这样安慰李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