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国飞独白。
监控录像中的疑点为此案的调查工作打破了僵局,使我们找到了重要突破点。此后24小时内,接连获取了一系列重大线索。
这些线索将大大推进案件侦破工作的进程,现梳理如下:
一、从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曾与男友一同走入别墅,但离开时的背影却疑似由他人假扮。从身形的匹配度以及田雨公寓发现的线索看,假扮白玫的人可暂时认定为田雨。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制造白玫失踪的假象,以掩盖被害人被残忍杀害的本质。
被害人有进无出,在别墅内已遭遇不测的可能性很大。
别墅大概率为第一案发现场!
二、从与田雨的多次接触来看,调查过程中未见其出现慌张或紧张的神态,近距离观察瞳孔亦未见异常。另一方面,公寓与别墅间存在捷径的情况经调查属实。按照萧后的描述,田雨应该是在对方到达别墅之后才独自通过小路抵达。他既没有作案时间,也很难在屋内有人的情况下消无声息地实施犯罪。
田雨的犯罪动机也不够充分,尸体上的各类特征无法与之匹配,凶手另有其人。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就此排除此人为从犯的可能性!
三、勘察别墅客厅时,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黄色大理石茶几桌面上印有中国古典“和合二仙”的图案。这个图案在一般家具装饰中较为罕见,大概是为了迎合萧、田二人的身份特殊定制的。
我似乎在哪里见过类似的图案,却一时无法记起。
直到回到警队边抽烟边思考案情时,猛然回忆起当日在萧后住所看到过内侧底部刻有同样图案的圆形大理石烟灰缸。材质、色调也与别墅客厅茶几完美匹配。加之之前技术科判定被害人死因乃遭受重物钝击所致,且凶器边缘为弧形,那个烟灰缸的特点则完全吻合。
我一直好奇,萧后是个不抽烟的人,为何会在自己的住所放置如此精致的烟灰缸。大概他将凶器从第一案发现场转移后,因紧张导致一时疏忽而未做抛弃处理。记得他拿出烟灰缸时眼前闪现过片刻惊慌,应该已经意识到自己露出了马脚。
萧后是凶手的可能性陡然增加。我必须缜密思考,他是单独作案,还是与田雨、萧天赐二人合伙杀害了被害人。这两种情况,目前均有可能,需要我进一步排查。
我很清楚地记得那个烟灰缸摆在我面前时异常干净,仿佛从未被使用过一样,我甚至有点不好意思将烟头在其内掐灭。如果萧家父子合谋杀害被害人,凶器恐怕早被萧后仔细清理过,则无法提取其它凶手的指纹。
不过,杀人凶器已有定论!
四、我告诉过吴迪,别墅勘察工作收效颇丰,那丫头却是一脸质疑。我在客厅地面发现了另一个重要线索。
茶几一角的一片瓷砖砖与一旁紧邻的其它瓷砖存在着微小的差异。虽然颜色、花纹与之相似,但仔细看仍能发现其中的不同。因装修材料准备不足而导致出现颜色差异的情况,在高档别墅极为罕见。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我派吴迪打听过此别墅的报修记录。虽然物业管理中心只配备水电检修师父,无法处理此类问题,但经过调查,管理中心的肖主任确实在4月底介绍过一个瓦工师父为萧后更换过地面瓷砖。那块原配的瓷砖,应该是在案发时意外受损的。
瓷砖破损的原因显而易见,大理石烟灰缸击中被害人后随之掉落于地面,由于其重量过大,将易碎的瓷砖砸裂或砸碎。为了掩盖罪证,萧后随后对地面瓷砖进行了修补。
这便又一次印证了凶器是大理石烟灰缸的推断!
五、为了证实凶手的真实身份,我对萧家父子二人分别进行调查。萧后当日在江城出差,于是我立即与萧天赐先安排见面。为了避免对方起疑,我采用了私下会面的形式。
当日指认尸体时,萧天赐的情绪便异常激动,他真切的一言一行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我对他的怀疑。事关重大,我不得不再一次对此进行确认。
机缘巧合,当时他恰巧在健身房锻炼,这是我观察他的最佳时机。我以健身切磋为由,与他进行了接触与交谈。从引体向上标准的动作以及单臂卷哑铃时的发力习惯来判断,天赐的右手手指没有任何异常。至少从指痕这个线索来看,他并不符合条件。
随后,我与他聊到父子二人的关系。看得出,二人常年相依为命,感情颇为深厚。如果萧天赐不是凶手,如萧后所述,其父为了解决孩子面临的巨大经济负担而杀人,却也在情理之中。言谈中对方情绪平和,说到动情处甚至眼含热泪。如此性格耿直的人,倒有因一时冲动而杀人的可能。然而,谈话期间他神情自若,并未表现出焦虑之情。此外,如果他是凶手,必然尽量避开一切与我接触的机会,并且会处处提防;他却不然,反而将自己的痛苦经历一股脑儿地讲给我听。试问,一个罪犯怎会将刑警视为倾诉对象,如若那样,那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淡定与狡诈。而他的作案动机,我亦无法依靠目前的线索进行揣摩。
在我看来,萧天赐既不是主谋,也不像帮凶!
六、其余的疑点,便全部落在萧后身上。次日一早,我便找他曾经提及的酒保了解情况。酒吧属于特殊娱乐场所,那些酒吧的工作人员对警方的到访有着极强的戒备心,如果我以警察的身份贸然前往调查,恐怕会吃一鼻子灰。我只得巧妙地变换一种方式,迂回地得到我想要的答案。
调查结果令我喜出望外。
萧后于4月18日晚11点35分驾车离开别墅,并于次日凌晨0点20分前后抵达酒吧送货。我特意驾车走过那条路线,晚上11点半车辆稀少,即便是在周末也不会出现堵车的情况。从别墅到酒吧,以匀速40码的速度最多也只要30分钟。也就是说,在此期间萧后至少有15分钟的时间滞留在路上,或者是去了别的地方。看似短暂的15分钟,也可充分满足杀人匿尸的时间条件。
如果被害人在别墅内已被杀害,这段时间萧后又做了什么?
与此同时,我获得了另一个更为重要的线索。据酒保透露,萧后的右手一直有旧伤,如此便和尸体上的扼痕特征相契合。通过上述线索,我已基本锁定萧后就是杀害白玫的凶手。可先将其抓捕,再从他身上提取DNA信息与尸体指甲内的皮屑进行比对。此刻我已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迫不及待地想要解开最后一个谜团,方可将凶手的心里防线彻底粉碎,以防他对自己的罪行矢口否认。
各个线索已将重大嫌疑人的伪装逐一剥离!
七、即便案件主线问题已经了然于胸,我仍须为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找到符合逻辑的答案。
我们查询过田雨4月18日和次日的手机定位以及通话记录。他乔装成被害人后迅速离开小区,按照移动速度来判断,他大概乘坐某样交通工具前往了萧后的住所,并在那里过夜。奇怪的是,手机通话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均未显示二人有过联系,他们究竟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沟通和协作的?
另外,技术科曾分析过被害人致死的原因,既然用重物击打了被害人,为什么还要对其进行二次伤害?
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时间紧迫,只得先择其要点,这些答案也许只能在审讯室里寻找了。
此刻我最关心的,是那个从头至尾困扰着我们的谜团!
距离真相,仅有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