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呢叫排寨,河对岸是矮寨,矮寨后面有个山清水秀的马蹄坡,翻坡而过则是夯吾寨,而我们这三天要游览的,则是排寨和矮寨,我们将领略苗族独有的人文风情,稍后我将详细介绍。在此之前,各位朋友们,友情提示,再三提醒,特别警告,严正声明,山那边的夯吾寨属于苗族中的生苗,千万不可以去……”
我信你个鬼,你个老太婆子坏得很!
何久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如果可以把生苗变成熟苗,那自己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看香香了?目光瞥向远处的马蹄坡,耳畔似乎隐隐有熟悉的歌声传来,还是如黄鹂般悦耳动听。
——是你在唱歌么?
——好久不见了,你,还好么?
“这坠饰好好看哦,何久,给我一千,我要买!”
说话的是何久追了三年的女孩,叫王静怡,其父经商,家财万贯。身材火辣,面容姣好的她身边自然不乏追求者。对于何久这种无相貌无身材无家境的三无产品,根本入不了她的法眼,所以,她也压根没指望他有这个能力买。而她能够答应出来,固然有闺蜜张凤燕的功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陈默。
何久下意识地咕哝一声:“什么玩意儿要这么多钱?”
“连这点钱都舍不得,还想泡我?”轻蔑的眼神一瞟而过,而说话间,陈默已经付了钱,将坠饰递到了她的手中。
“看看人家。”王静怡露出满意的笑容。
“我们去那边看看。”陈默淡淡一笑,眼神在她裸露的大腿上快速扫过,揽向她的细腰。王静怡微微一笑,任由他搂着,头往他肩膀上轻轻一靠,两人亲密的走向店铺。转身离去之时,陈默偷偷冲着何久伸出了中指。
“他抢了你的马子耶!”一旁的张凤燕显得幸灾乐祸。这是她愿意看到的一幕,叫陈默出来,这是她的目的。
“随便!妆化得跟猴屁股似的,怎比得了她?”
“谁?”张凤燕突然紧张起来。
“说的是你。你比她好看多了。”
明显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自己有几斤几两她是清楚的。张凤燕见他痴痴地望着远方,心里暗下决定,谁也别想跟我抢,20多年的青梅竹马,不是谁说抢就能抢的。但眼下,要断了何久对静怡的念想,就必须让陈默尽快的跟王静怡去床上打扑克。
她凑在他的耳边嘀咕了一声:“看起来这两人更配哦。”
“一个富二代,一个外科主任,哪里配了!”何久压着火气瞥了一眼张凤燕。
“别瞎折腾了,你俩不配。算我吃亏点,喜欢我吧。”张凤燕似笑非笑地注视着他。
这女人不止多嘴,还多情,不,是滥情!何久白了她一眼,懒得搭理。父母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喜欢上这类型女孩。喜欢你就喜欢吧,特么的还得让我喜欢。这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强迫的么!何久心里不满,可嘴上不说,这次能够约她出来玩,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她是王静怡的闺蜜,能够将王静怡约出来,她还是有功劳的。
“是不是你在静怡面前说了我什么坏话?”
“还用得着我说吗?看看静静,要肉有肉,有模有样,使不完的金银,穿不尽的绫罗。再看看你,满脸横肉,膀粗肚大,一副穷酸相,也只有我能看上你!”
“感谢你祖宗十八代!”何久气到不行,偏偏又无力反驳。自己可不正是她说的这副猪八戒似的模样么!
思绪盘根错节中,终于挨到导游说自由活动,何久便如笼中之鸟,扑腾了出去,其他三位好友刚想转身找寻,他早已不知去向。
青山绿水,游人如织,街铺如麻,商业气息似乎早已掩盖过了风土人情。何久直摇头,到处都是买买买,哪哪都一样,早知如此,便不来了,在KTV喝喝酒不香么,跑这里来看哪门子风景!
望着远处葱郁的青山,他熟门熟路的穿过排寨,随着游船来到矮寨,不走大路专挑捷径,若不是穿着体恤衫,还真以为他是苗族的小伙子。
也是,都已经来过十八次了,能不熟么?再说了,这段时间,自己虽没有时间来看她,可是他的心却一直留在夯吾寨。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去,非同往日,却是恶梦的开始。
故事还得从今年的三月份,也是何久最后一次与香香见面之后说起——
夯吾寨里有个名叫余仰香香的姑娘,今年十八,当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余仰香香长得肤白貌美,生得那叫一个国色天香,她犹如一朵绚烂的花朵静静地绽放在这片密林深处。
夯吾寨里的男子都爱慕她,却无人能得到一丝垂青。余仰香香酒量很大,自己酿的纯糯米酒,一个人喝个两三斤脸不红气不喘,而寨子里能喝的男子最多只不过一斤,多一两便醉。倒不是男子们酒量不好,实在是余仰香香酿的米酒后劲太大,非一般人所能受也。
余仰香香的箭术也很好,刀法精湛,她经常和她阿爹余当宝香去山上打猎。有天回来后,余仰香香有点不正常,时常走神,经常一个人喝酒。阿爹只道是姑娘心里有什么事了,也不好问,也便随她去了,想着过几天兴许就会好的。
可日复一日,不见好转。她爹开始急了,赶紧请了苗王田大金来。金爷听了来意,哈哈大笑,定是你家姑娘碰到了心仪的男子,开始犯相思呢。余当宝香恍然大悟,放下担忧,日常劳作。
如此这般,日复一日。余仰香香一如既往跟着阿爹上山,闲暇时照样和同伴们笑闹,可眼角眉梢,总是带着点点惆怅。
和她玩得好的姐妹阿莎抿嘴偷笑:“香妹是不是有心上人了呀?”
余仰香香长叹一口气:“不知怎的,总觉得心里缺了什么东西。”
阿莎忍不住捧腹:“心给了别人了,当然缺了啦。”
余仰香香摇摇头,轻轻地吐了一句:“不是的,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阿莎笑道:“都写脸上了,还说不是呢。原来香妹想男人了。”
“让你取笑,看人家不撕烂你的嘴!”
正值青春年少,两人嘻嘻哈哈一阵,就把这事给忘了。可第二天,余仰香香独自一人上山后当天却没有回来。阿莎来找她玩耍,看到余当宝香的样子很严肃,她觉得有点怕,哪里还敢问,只得乖乖的回家。
过了三天,余仰香香才回来,很高兴地找到姐妹,邀她一起下水游泳去。
阿莎很好奇,问她碰到了什么事情,余仰香香很神秘,一脸带笑,却不言语。
“定是你找情郎去了,睡觉了吧?”姐妹一脸坏笑。
余仰香香仍是笑而不语。被追问得急了,跺了跺脚,轻笑一声:“不要瞎想了,才不是你想的那样呢。”
不是会情郎,那究竟什么事情让她这么高兴?阿莎实在不解,却也实在问不出什么来,只能悻悻然作罢。
夯吾寨的日子简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余仰香香的变化,却让人目瞪口呆。
最先发现的,是阿莎。此时,余仰香香再也不和阿爹一起上山了,却独自去了几次集市,回来后脸色一次比一次差,酒喝得一次比一次多,姐妹问她,她却不说。
又过了些时日,整个夯吾寨的人都看出来了,因为再也遮掩不住了。
余仰香香的肚子大了。
这摆明了是一出“痴心女子负心郎”的俗剧,苗王金爷勃然大怒,按照苗寨族规实行“家法”。要知道,未出嫁的姑娘,怀了孕,那可是惊天动地的事情。
姑娘家细皮嫩肉的,这一顿棍棒下去,不打死也成残废。余当宝香苦苦哀求,夯吾寨的其他苗人也纷纷下跪请求,见所有人都为她求情,金爷终于松了口,只要求余仰香香说出那汉子的名字,是哪个寨子的,就不处置她。相反,还送她到那个寨子去完婚。可余仰香香一言不发。
一旁的阿莎急得直跺脚,生怕金爷一气之下将香妹置之死地,赶紧冒死出来说话,将这事给揽下来。
金爷哼声道:“给你一月,从实招来,不然,你是知道后果的!”
待众人走后,余仰香香望着密林发呆,阿爹气从中来,突然扇了她一巴掌,怒道:“你怎做出这种不齿之事来!”
“我……没有……”
“肚子都这么大了还说没有!”
阿莎在旁劝道:“香妹,赶紧说了吧,有情人终成眷属不也很好?”
见她仍然一语不发,阿爹气得双脚跳,扬起巴掌又要打,终究是亲身女儿心头肉,粗糙的手掌停在空中到底是落不下来,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旁的阿莎也急了:“你倒是说呀!”
一阵沉默后,余仰香香将阿莎拉至身旁,告诉她,不是她不说,实在是她也不知道啊。
姐妹愣住了。这个答案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闪过脑际:莫非香妹在上山途中被坏人给侮辱了?
姐妹道:“香妹,若是坏人,便把他杀了。若是好人,便嫁了,他到底是谁?你一定要说!”
余仰香香皱着眉头,只是摇头,再也不说一个字。
她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金爷的耐心也一天比一天少,他绝不会容忍一个“野种”出生在这片土地上。他开始思忖要用家法处置了。余当宝香还在为女儿求情,可余仰香香始终说不出孩子的来历,眼看着,只能等死了。
然而,转机却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这个转机,就是隔壁寨里的神婆。她本来是去找一种药材,到了夯吾寨后,听说了这件事情,就去看了余仰香香。
一番查验后,她摇摇头,突然用很尖锐的声音质问余当宝香:“事有蹊跷!怕是没那么简单!你们在山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碰到了什么人?”
余当宝香蹲在门口抽烟,直到一袋烟都要抽完了,他才说道:“碰到了一个黑苗的人,说是来找人。我们还交谈了一会,一起喝了酒,然后我们就回寨子了。可是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啊,我们表明了是蛊苗的人,想来他也不敢招惹啊。”
神婆看了他一眼,忿忿的说道:“哼,蛊苗的人,阴沟里翻了船!我刚查验过,姑娘尚属完璧,她定是被人落了蛊魔!一个姑娘家,中了蛊魔亦能保存贞节实属不易,尔等还以为她肚大生子,真是愚蠢至极!”
余当宝香松了口气,喃喃自语道:“那就好,那就好……”
神婆怒道:“好什么!三月之后,姑娘必然腹胀爆裂而死!你们真是蠢到了极点!”
听的人,没有一个不惊讶的。余仰香香身为蛊苗的人,怎会如此大意被人落蛊呢?再说了,如果落蛊者是那黑苗的男子,他们是从何处得知蛊魔的落法呢?要知道,下蛊必须要有蛊虫,黑苗男子的蛊虫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只见金爷挥挥手,冲着武王马大年道:“事不迟疑,再若拖延,香香必性命不保。派几个精壮的男子,随神婆去一趟黑苗的寨子,先别妄动,等事情弄清楚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