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州这片富饶土地上,百姓安居乐业,统治者勤政爱民。任谁人评说,这绝对是一方乐土。正是因为如此,作为中枢的凉城,自然满城风雨,鱼龙混杂。
好不容易从寒冷的冬季熬到了开春,万物生长,一片生机。或许,唯独我依旧面容憔悴,还一如以前。我自个儿的身体状况我是知道的,打出生在这儿,瓶瓶罐罐的汤药便成了我的日常。
要问我是何人,不说旁人,自己首先得打个大大的叹号。为何?只因所经历之事太过跌宕起伏,让人不由连番感叹。
自打记事起,我就在这凉城生活着,家中虽不比豪门望族但也与寻常百姓家不同。家中长辈常说,言儿啊,是个半天没药活不了的丫头。很显然,他们口中的言儿便是我,盛府排行老四的丫头——盛良言。
“这是打娘胎带出来的心寒体虚,根治是不可能的,老身只得药物维持,望老爷另寻高人。”凉城里名气颇大,把治病救人当一绝的老医师面对我的病,却是一筹莫展。时至今日,我不知道当时,父亲听到这些话时的表情。我想总归不会是笑着的吧。
说来也是奇,这老医师的药物竟护了我这么多年,过了今年我便是入学之时。
父亲也还算开明,不像老腐朽一般。除了大哥盛霖炜和二哥盛逐霄已然功成名就,只差择一人终老。而我和三哥盛霂琪即将入学到凉城书院,那是父亲的前辈,林老先生创办的私学。
虽说是书院,但并不是任何学生都能入学,只因林老先生身居高位不愿过于招摇。而我拥有这个机会,也是得益于大哥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大母——林芳。我只知道是同姓族人的这层关系,剩下的不得而知。
当然与我关系不大,只要有学上,有友交,我便满足。
转眼间,到了入书院的日子了。一大早,我便被三哥重金购买的“金鸣鸡”吵醒了。其实就是只普通的公鸡,不过值得一说,它是那种一见初升太阳便牟足劲打鸣,停不下来的鸡,公鸡。
三哥为了这个学,真真是费尽心思,废寝忘食,准备了一系列的装备,“金鸣鸡”当属其中。
“言儿,速度快点,开学第一天便迟到的话,林老先生的招数有你好看的。”三哥不耐烦地催促着。
想到林老先生的“狰狞”面容,我不由一阵哆嗦,拖着带病的身体拎起书袋准备往出冲。
“小姐啊,当心慢点,还要喝药呢。给你备好了酥糖。”奕欢拿着呈药碗的端盘,快步走进来。
我和他差点撞了个满怀。
“哎呀,忘了这茬儿。不要酥糖了。这些年都喝惯了,苦不苦早无所谓了。”我倚靠在门厅口着急慌忙的应着。
“那小姐趁热喝吧,前院来人了,老爷招呼我赶紧过去呢。”奕欢片刻也不曾留,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嘿!这小子跑的倒挺快。没顾上想太多,一口闷了那苦药。
出了府邸大门,坐到马车上才缓了口气儿。可不见奕欢跟出来,该不是还在生气,我上学不带他吧?可这也不是我能左右的。
思绪又想起了从前。
原本就不是仆人,非得叫我小姐,其实,更想让你叫我姐姐。
奕欢本是父亲出了次远门带回来的,但从未说过,从何而来。依稀记得,他来的那天。
“你只静静待在言儿身边,安然此生便好。”说罢,父亲便将他交付于我。
“我叫盛良言,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拉起他的小手说道。
他并未排斥我的接触,只一个劲摇头说“我没有名字。”
我愣了一愣,满是笑容地说:“没有名字?容我想几天再告诉你,你的新名字,可好?”
“好。”说完他便低下头,拉在一起的手却不曾放开。
转眼间,都过去好几年。然而现如今,他的名字并不是我取的,他也不曾成为我的弟弟。
我回过神来,不去回想过去的种种。
从今天起,我换了一个身份。凉城书院的女学生,可并不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