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走了。”李凡尘坐在地上叹气道,“差点就死了。”他回头看了看身后,那少年早已不见身影。
“恩?这是什么?”
在李凡尘身后不远出的山路旁,躺着一个约一米长的匣子,外面裹着一层黑布,看不真切。
“不会是那个人的东西吧?什么东西呢?”李凡尘捡起来那个匣子想要打开“不行不行,不能随便打开别人的东西”他在犹豫。十四年间,师傅不光交给了他武艺,还交给了他为人处世的道理。可是最终好奇心战胜了理智,他拆开了那层黑布,打卡了那个朴素的匣子。
“啊,只有一把剑和一本书,就这?”他叹了口气“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李凡尘用手摸了摸那把朴素至极的剑,“咦,有字。'问心',是个好名字,可,为什么拔不出来啊?算了,明天再说吧。”于是他把剑和书放回了匣子,靠在一旁的树上,缓缓睡去。
第二天卯时,太阳散发着光和热,晴空万里,偶尔有几只信鸽从空中掠过。
“布谷,布谷”一只布谷鸟啄了啄李凡尘的脸。李凡尘呲了呲牙,立刻站了起来,呼出一口寒气,边抖边喊到“你这蠢鸟!”。那只布谷鸟浑身雪白,极有灵性,应声飞走。
“该去打酒了。”背上盒子,将长枪抗在肩上,快步向西走去。在路上踏出一步步脚印。不一会,一个巨大城门映入眼帘,上面写着“青云镇”三个大字。只见李凡尘熟练地直走,左拐,然后右拐来到了一个酒肆前。他抬头看了看牌匾“阿里酒肆”咦?走错了吗?不应该呀。走进门,便看到了一个身穿白衣,身高四尺的中年人站在椅子上,笑眯眯地给客户算账,虽然这个人身材矮小,但透露着成熟的气息。此时李凡尘已经确定,没有走错。
“马掌柜,我来拿酒了。” 李凡尘跳了过去,拍了一下柜台,“你的店,怎么改名字了。”
“哈哈,小尘啊,你也知道我对钱没有兴趣,于是就把店给我儿子了,就是你化云弟弟,是他改的名字。”马掌柜把两壶酒和一个钱袋递了过去,“给,你的招牌桃花酿。这是你卖鹿蜀和鯥鱼的钱,一共八十两。”
“这么多,以前不是六十两左右吗?”李凡尘掂了掂手中的钱袋。
“好巧不巧,你把这两只牲畜拿过来的第一天,一个唐姓老婆子就买下了,出手很阔气。”
“哦,”李凡尘给马掌柜扔了一两银子,接着把背后的匣子放在了桌子上,“您见识广,帮我看看这两件东西好是什么宝贝?”马掌柜轻轻地将盒子打开。盒子中央躺着一柄八十厘米的银白长剑,剑鞘镂空,上面刻着“问心”二字。一个角落里放着一本《天榜》。
“这是,这是问心剑!独孤剑仙年少时的问心剑?!!”马老板震惊了,“你,你,你在哪里弄的?!”
“别激动,别激动。瞅你那样,比我还吃惊。这是我捡的。”李凡尘淡定的说道。
老板无语了,于是李凡尘被“恭恭敬敬”地“请”了出去。
????邰怡嘉此时心里充满了问号,酒钱也不要了?算了,下次再还吧。被赶出来后,邰怡嘉走了一会儿来到了一个铁匠铺门前。
“夏老,我的枪匣呢?”
“昨天就打好了,真麻烦,还用精钢,我的腰都快折了,得加钱啊。”那身高九尺有余,袒胸露乳,浑身肌肉的老头子喊道。
“行,给,老马家的桃花酿”李凡尘把刚买的两瓶桃花酿扔给了夏老一瓶。只见夏老轻轻一抬手,酒便吸在了手心上。由此可见,夏老的内功多么高强。李凡尘正打算将枪匣的钱付了,不料夏老却说: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打铁了,那枪匣就当是送给你的礼物吧。”
“您要走了?”
“出去看看。”
在外度过的四年中,有一半时间李凡尘都是在这个小镇旁度过的,早已和这里的居民产生了深厚的友谊。李凡尘痴痴地看向天空,仿佛是想起了曾经,对着夏老作揖 “再见。”
“哈哈,我们一定会再见的,等你成为一个真正的高手的时候。”夏老穿上衣服,抄起包袱,向墙外飘去。
“武当梯云纵,高,高啊。”李凡尘震惊了,想到了一些往事
………………………
“尘儿,你想学什么轻功啊?”
“有没有可以日行千里,今早去北海捕鱼,今晚就可以回北狼山做鱼汤的轻功啊?”
“你何不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别嘲笑我了,师傅。”
“天下轻功,武当梯云纵,逍遥步法堪称第二和第三。”
“师傅,那排名第一的是什么呢?”
“那当然是为师所创的踏云步了。”老者望向远方,眼中竟有些遗憾。
“就会吹牛!”
“哈哈哈”师徒二人笑了起来……
李凡尘的眼眶逐渐湿润,把银龙枪拆开放入了枪匣中,然后放在了铁匠铺的石桌上。把背上的长盒子打开,取出了那本《天榜》,书中开篇写到“天榜,天下前两千强者,可纵横天下(皇室除外)。
排列者:听雨楼
一、百器之首,便为枪。枪仙:沐春阳
二、独孤剑仙:独孤求败
三、逍遥剑仙:皇甫逸博
四、西北刀圣:夏青阳
五、儒剑仙:上官炅儿
………………………
两千、天山拳皇:袁思林”
“我什么时候能当上枪仙呢?听雨楼又是什么东西。”李凡尘把书随手扔到了一个角落里,背上剑匣,拿着问心剑,挂上酒葫芦便向门外走去,“坏了,我的黑熊肉该变质了。”一想到这,李凡尘就踩着踏云步向城外冲去。
黑暗的地下,一个不知名的大殿中,大殿正中央有一个“王座”,是由大大小小的骷髅头骨垒成的。王座背后的墙上印着一只暗黑色的蜘蛛,活灵活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任务为什么取消了?”一个身穿黑衣的女子问。
“闭嘴,首领有自己的打算。”拿着棺材板的大汉说道,“首领,我们见到一个持枪的少年,十分有趣。”
“哦?”那个首领发出了质疑。那个名为百里的黑衣人把李凡尘的事告诉了首领。
“长枪!老东西,终于让我找到你的传人了。哈哈哈哈”首领大笑起来,露出了自己的脸,脸色白的吓人,没有一丝血色。一字眉,丹凤眼,五官清秀。但,少了一只耳朵。他低头看了看缺失的左臂,笑得更加疯狂了。
山中那个破草屋前。
李凡尘看了看门前的血迹,卸下了背后的枪匣和剑盒,取出了长枪。缓缓向屋内走去,推开门。脖子上忽然出现了一把赤红色短剑,“别动!”李凡尘脸上冒着冷汗,放下了长枪,这是他第一次嗅到死亡的味道。他木讷地向身后看去,边扭头边说“这,这里是我家。咦?你不是昨天那位兄台吗?”那少年看了看他,放下了短剑。缓缓走向餐桌,擦了擦脸上的汗,吃起了肉。
“我的肉,呸,我的黑熊肉!”李凡尘走到餐桌前看了看饭菜,咽了咽口水“我可以吃吗?”
那少年没有看他一眼,静静的吃着肉。李凡尘安静的坐下,也开始吃了起来,把酒放在了桌上,一言不发的少年忽然说道“给我,我要喝。”李凡尘二话没说,拿起酒壶就喝了一大口。之后放下了酒壶,那少年思考了一会,也开始拿起酒壶,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气氛逐渐活跃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夏……,我叫李青,你呢?”
“李凡尘”李凡尘抬头看着李青,“你怎么会被他们追杀呢?”
李青沉思了一会说: “或许是我捡到了那两把剑吧。对了,谢谢你。”李青站起来向李凡尘作揖,“你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你的爹娘呢?”
李凡尘将李青扶起,转过身望向窗外,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我的爹娘在哪里。”
“抱歉”
“没关系,你的伤没事吧,我刚看见外面有血。”
“没什么大事,你武功很强,我这有个血赚的活,你干不干?”
“什么活?”
“把我安全地送回帝都,事成之后你要什么金钱,武器,官职,秘籍都可以,我都可以许诺给你。”
“我想成为枪仙。”
“成为枪仙是很难的,不过我父亲认识天下第一枪仙,我可以求我父亲让你们见一面。”
“好,成交。”
注:鹿蜀:形如马,头为白色,身上有老虎一样的花纹。而且还有红色的尾巴,发音就像唱歌一样。佩戴它的皮毛可以延子延孙。
鯥鱼:形状如牛,有蛇一样的尾巴,有翅膀长于肋下,叫声如留牛一般。冬眠夏醒,吃了它的肉,人就不会再长毒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