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丽丽的大会堂前,嘈杂的人声一个小时前便已经淹没了整个舞台。灼热的灯光照在舞台中央,仿佛已经冒起了卷卷白烟。舞台最前端的贵宾席上的领导早就已经失去了耐性,原便不是很喜欢舞蹈演出,然而,受了邀,不来便是折了邀请人的面子,也是折了自己在别人眼中的雅性。那富得流油的腰腹早已经酸得要了老命,半秃的头顶上覆着一层油腻的汗水,如和尚头顶上透明的发胶一般,着实可笑。
后台的工作人员早就已经伸长了五短三粗的脖子,担心着鼓起的腰包下一刻会如泄气的皮球一般前皮贴后皮,焉了。然那等待的人却无论如何也没有出现在后台的大门前,唯有那明晃晃的黄白之光从八月的太阳上洒下来,焚烧着工作人员们焦灼的心。
十点二十,离演出已经晚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了。一个带着青色鸭舌帽的小伙匆匆的跑进了工作室,大喊道:“不好了不好了,应璃出车祸了……”
这场芭蕾舞舞会的承办人听罢咚的一声跌坐在了椅子上,脸上的肥肉因为惯性抖了几抖,愣是甩了几滴油腻腻的汗水。
应璃,两年前开始大红大紫的假面芭蕾舞舞女。不过十九岁,舞却跳得出神入化,简直神乎其技。但是,上天是公平的,给你一个苹果,必然要拿走你两块五的成本费。所以,应璃的舞技超群,那张容貌却长得的确有点欠佳。单眼皮儿,塌鼻子,大嘴还是个国字脸。除了身材火辣,其他可谓一无是处。如此相貌,连化妆师都显得倍感无奈。若就这样站在舞台上,在这江山代有假人出的社会,恐怕谁也不愿待见。于是,每次走上舞台,她都会戴上一个银色面具,俗称假面舞女。也许上天垂怜,她的这一举动并没有让她淹没在舞台中,反而因为面具有了噱头,人人都想挖掘那张面具下的神秘,所以炒作炒作,炒着炒着就红了。
今日的这场芭蕾舞是应璃的专场舞迷见面会,还邀请了许多高级官员,人人都想看看这个舞女的舞到底跳得有多么出神入化,所以也不顾着八月火辣辣的天,挤进连苍蝇都嫌臭的全封闭无空调的大会场。可偏偏这个时候,传说中的神女却永远的跨不进这个舞台了。
其实,应璃的车祸并不是个意外。
人红难免遭人妒恨,应璃又是个颇为自卑的女孩儿,与人相处都是带着自卑的。但在别人看来,却并非如此,过分的自卑就会变成自负,明明舞跳得很好却说自己还有待提高就是种变相的自夸。如此一来便得罪了一向任性高傲,才气和财气一同焕发的同行高丽丽。如今人家一咬牙一跺脚就买凶干掉了她,也只能认栽了。
同样的,公平交易的前提,你给人家五块钱,人家就得给你五块钱的货。应璃缴纳的费用足够她活到八十岁的,却在十九岁的时候一命呜呼了,当然得要给自己维权。
于是上天给了她两个选择:一,回去,让应璃活过来。二,借尸还魂,却并非这个时代这个空间了。
应璃看了一眼躺在床上面目全非,连整容都未必能够整回人样的自己。又何况她在这世无亲无故,实在生无可恋。于是毅然选择了第二个,借尸还魂。
但是,还是那条铁的规律,等价交换。
应璃似乎将第二个选择想得太好了。当她从异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饥肠辘辘的躺在一个破庙里,时值深夜。她的身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旁边还躺着无数的乞丐,整个破庙臭气熏天。
她依旧无亲无故,甚至连家和名气也没有了,所以,这并不等价。其实,的确该是如此。就比如上帝是个修手机的,借尸还魂就好比将一个诺基亚的芯装到iphone的壳里,肯定没有原装的合拍。
选好了,就不能改变,这是在她脑海里的最后一句话。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她觉得自己还不是一无所有,她还有她的天赋,即使,这个躯体未必就能接受。
破庙的外面下着暴雨,所幸整个破庙并不漏雨,估计是乞丐们为了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自行修缮的吧。
她看到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个黄橙橙的馍,上面停着四五只苍蝇,嗡嗡的飞飞停停,似乎还没有找到整个馍最脏的地方,不好下嘴。
如果是往日的她,恐怕会反胃得作呕,但是此刻,她的嘴里居然开始分泌着唾液。从那无力的手脚和她那饿得发痛的胃来看,她至少五天没有吃饭了。
她咬了咬牙,扑过去捡起馍就往嘴里塞。食物变质的酸味刺激着她的味觉,但她却并没有将那块馍吐出来,反而觉得有种变态的酸甜。
前面的乞丐似乎被她惊醒了。在这荒郊野外,乞丐们当然睡不安稳。若不想成了野狼野狗们的晚餐,必要的警惕还是需要的。
那个乞丐睁着灰溜溜的小眼睛,有些惊奇的看着她。
应璃当然知道自己这样子很狼狈,虽然人在极限,但是羞耻之心依旧是残存于心中的。她转过身去,将最后一口馍塞进了嘴中。但是,因为吃得太急,那口馍呛在了喉管里,使她使劲的咳嗽着。
那个乞丐拿着破碗去外面接了碗水给她,她接过来就喝,还哪里管它干不干净?
“你终于肯吃饭了啊。”那个乞丐说。
应璃抬起头:“我之前不肯吃饭吗?”
那个乞丐似乎是被应璃的话问愣了,自己吃不吃饭,还要别人告诉她么?
不过应璃倒是忽然想到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自己是借尸还魂,也就是说,之前的这个人已经死了,而且死透了。而现在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人知道她死了,何其可悲啊!
这时,庙门外匆匆进来两个人。一个身着白色交领锦缎长衣,衣服上绣着的祥云图案井然有序。头发以一只金色宝冠半束,面目清秀,举止儒雅。而旁边的男子就显得粗野一些,青色粗衣,头发以一块青色的布全束,黑色长靴,背着一把玄铁宝剑,面目倒是还行,只不过太矮了,折算一下不过一米六,比那白衣男子矮了近一个头。如此一比真是一个天一个地,一个是翩翩公子,一个是山野粗人罢了。
应璃自幼便觉得自己丑陋无比,颇为自卑,自然不会主动与男子搭讪,其他男子也不会来找一个相貌如此平庸的女孩儿搭讪,即使有,也不过是和带着面具的她,他们喜欢的不过是她的幻影罢了。所以,虽然时年十九,却从未谈过一场恋爱。但是在这个世界上,除去特殊情况,男人渴望女人,女人渴望男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儿,长得丑但是情欲还是没有扭曲的。此番见到这么个翩翩君子,是个女人都该怦然心动,想入非非了。
白衣男子以衣袖擦干脸上的水珠,这才看见眼前的二人。便做了个揖道:“在下苏睦,路经贵地,奈何突遇暴雨,望在此地小憩一番,还请二位莫要见怪。”
乞丐手一挥说:“你随意。”
应璃上上下下打量苏睦,觉得他真心是个不错的男人,单从外表上就看得出。只不过,她心中笃定要好好看着这位公子的时候,眼神却突的停在了后面那个男子的腰上。那里挂着一个布袋,布袋略微有些破了,露出微黄色的烧饼,香飘四溢。虽然应璃在情感上比较饥渴,但此刻还是胃比较饥渴。刚才的那个馍一点也没有饱的意思,反而开了她的胃,让她觉得更饿了。
苏睦似乎是看出了应璃的意思,对着那个男子耳语一番,那男子便将袋子打开,拿了四张烧饼,分给了应璃和那个乞丐。
应璃的饼才刚拿到手,忽然看见暗处仿佛有人潮涌动,再看时才发现一群乞丐全都起来了,此刻真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手中的烧饼。
其实早在苏睦进门时,他们便全都醒了,不过觉得事不关己,起来也麻烦。但这会儿不同了,有吃的,自然就不是事不关己了。
说起来,在这个腐朽的年代里,铁定了是人吃人的。皇吃臣,官吃商,官商勾结,进一步吃百姓,把百姓吃的无所养无所依,最后流离成街头的乞丐。乞丐想想不能这么吃亏,再说狗急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于是就干起了在老虎头上拔毛的勾当,妄从高官的兜里翻出一两个白子儿。不过,这就跟蚊子一样,是刀口舔血的生活,有命成功一次,就有胆去干第二次?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古以来都是这个理儿,所以,乞丐们对吃的,比对金子还要渴望。
应璃可不是个善心的主儿,此刻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自己手中的烧饼,唯一的选择就是赶紧一口吞下,就算咽死也该做个饱死鬼,不然岂不可怜?
苏睦看着这些乞丐,吩咐那个男子将饼全分给了乞丐,随即幽幽的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