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我和王总编一起去见逸风的负责人及导演。
刚走进逸风影视公司的接待室,我一眼便认出了那个大胡子名导演张元,而另一位是个年轻而且极其帅气的男子,他从容而淡定地坐在那里,一身挺拔的深蓝休闲西服,衬出他与众不同的风雅和潇洒,嘴角隐含着自信与沉着,这人……是逸风集团的总裁叶凌扬?!
张导看到我们便站起来朝我们走来:“哇,好漂亮!刚刚我还和凌扬在说‘掠影’会是怎样一个女孩呢,我猜一定气质出众,没想到会如此漂亮!”
说着又把手搭在王总编的肩上,头凑向他的耳朵故意压低声音道:“都老朋友了,怎么也不给点提示呢?存心要给我个惊喜吗?”
王总编“嘿嘿”地笑着推开他:“惊喜也不是给你的!”
然后他侧头向我介绍:“这位是张元导演,那位是逸风集团总裁叶凌扬,两位的长相也许你都不陌生吧?”看来王总编与他们很熟络。
我微笑:“是啊,两位都是大名人。”要不要再加“如雷贯耳”之类的外交辞令?算了吧,我又不是圈内人士!“你们好,我是郁舒。”
叶凌扬不知何时也已经走到我们身边,他向王总编打了个招呼:“王伯伯。”然后向我微笑道:“很高兴能与你合作,郁舒小姐。”
“来来来,先坐下再聊。”张导马上领我们过去就座。
“我想事情大体上你已经听王总编说过了,这次最主要是谈谈合约的内容及剧本的事情。”坐下来后,张导立即就开门见山地说开了。
“我不打算写剧本。”我尽早把自己的意图表达出来。
这显然让他们感到惊讶,王总编迅速地与张导对望一眼,尴尬地咳了一声:“咳,这个……”
“为什么?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摊开来讲。”叶凌扬突然插话打断了王总编。
不愧是商业奇才,不客套也不浪费时间,处理事情果断而坚决。
看来,我是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才行呢,不能以“个人原因”混淆过去。
“首先,我并不擅长写剧本;第二,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第三,要改拍成电视剧,总免不了出现需要修改剧情的地方,但作为小说的原作者,我可能无法苟同。所以,基于以上三点,我觉得由别人来写更合适。”眼不见,心不烦。
叶凌扬看着我,带着试探性的口吻笑问道:“难道是别人修改剧情你就能苟同了?”
我摇摇头,道:“那要看合约里关于剧情修改的约定了!”
“很可惜合约里不会有这一项,”叶凌扬微笑着说,“剧情不需要任何改变,我希望剧本由你来写,时间你可以自由掌控。”
我当即一楞,他在和我开玩笑吗?这种也能随意拖延时间吗?我对此并不了解。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王总编打断了,“呵呵,既然凌扬愿意等,又不让你违心改变剧情,你就不要再拒绝了。”
我沉吟了三秒钟,开口道:“不如这样吧,我先写几出让张导看后再做决定吧,这样我也能大致估算所需的时间。”
“行!”张导很爽快地答应了,“那么下面就来谈谈合约的事情吧。”
他递过一份草拟的合约给我,说:“正好凌扬也在,你有不同想法的可以直接提出来,细节问题也可以边谈边补充。”
我应了声,拿着合约仔细地看了一遍,并没有看到什么让我为难的要求,也许是我的要求比较低吧,我一向要求简单,同时也不喜欢别人对我苛求。
“就这样好了。剧本的事等张导看过以后再列入补充条例中吧。”我淡然道。
对于我的如此爽快,张元和叶凌扬似乎都有点惊讶。
王总编笑着为我解释了一句:“她一贯如此的。”
之后又和几位寒暄了几句我便借口离开了。
回去后我便着手改写剧本,竟出乎意料的顺手,我想如果专门花时间去写不用一个月就能完成了,即使只利用空余时间来写两个月左右也能写好。因此当我完成四分之一的改写后,我打了电话给张元导演。
“我目前不在Z城,你交给凌扬好了。”结果张大导演甩给我这么一句话。
隔天,我抽空去了逸风影视公司。
那个妆容精致的前台小姐冷淡而有礼地问我:“请问你有预约吗?”
我一愣,对哦,名人不是随便就能见到的。
摇摇头,我把手里的剧本交给她:“麻烦你转交给叶总,就说是张元导演让郁舒带来的。”说完便转身离开。
“请等一下!”精妆小姐突然喊住我,问道,“请问你就是郁舒小姐吗?”
“对。”我有点惊讶地回答她。
“叶总吩咐过,郁舒小姐过来的话请直接去他的办公室。”
谢过她后我便直接前往叶凌扬的办公室。可是不巧,叶凌扬在开会,秘书帮我泡了杯咖啡并告诉我叶总很快就会出来。
我随手翻开叶凌扬桌上的一本金融杂志,没翻几页他就出现了。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他微笑着向我道歉。
我站起来,客套道:“哪里,我才刚坐下。”然后把剧本递过去,“张导让我交给你。”
他接过手,颇为惊讶:“已经写了这么多了?很快啊!”
我淡淡一笑:“不算快了,只是写起来比较顺手,多少弥补了些时间。”
他也笑了笑,当着我的面就看了起来。原本打算告辞的我也只好重新坐下来,看看他会有什么建议或想法。
“我就知道这剧本由郁舒小姐来写最合适了。”他终于看完了。
接着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说:“这是新拟定的合约,你看一下,如果没什么问题,我们马上签定。”
我接过来看,与之前的合约完全一样,只在最后加了一条关于改写剧本的内容。
原来他已打定主意要我来写剧本。
我根本想不出这剧本非要由我来写的必要。
这个叶凌扬,挺让我惊讶的。
但是,我不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因此我只在合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却不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