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生到A城的第三个月,终于见到了余争欢。余争欢还和从前一样,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笑容,话不多,一副平易近人的温和。
那时林梦生在酒吧打工,余争欢和朋友们去喝酒,灯光昏暗,余争欢从她身边擦肩而过,没认出她。林梦生变了挺多,余争欢认不出她也很正常。
那个晚上,林梦生一直心不在焉,有好几次甚至差点把酒洒在客人身上,同事于翔不知何时凑到了她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笑呵呵道“小梦,你看那桌客人看了一个晚上了,怎么?有你心上人?”
林梦生闻言面无表情,淡淡道“心上人没有,仇人倒是有一个。”说完,林梦生端着酒回到了吧台后面,于翔看看她,又看看那桌客人,撇撇嘴也过去了。
当晚余争欢喝的有点多,林梦生看他打了个电话,大着舌头撒娇,让电话那头的人过来接他,林梦生盯着他的脸看,酒精让他的面色变得通红,眼神也不再清明,林梦生站在他们不远处笑了起来,像在欣赏一出默剧。
很快来了个女人,黑色长发白色长裙,知性优雅,但在林梦生眼里,她穿着这身出现在酒吧的灯光下,就像个女鬼,小时候记忆中看过的贞子。
女人皱着眉头,有些不满地责怪余争欢喝的太多,身边的朋友们立刻帮着解释,说他突然心情不好,让嫂子好好哄一哄,说完大家都笑了,余争欢在一片哄笑声中紧紧地抱着女人,像抱着一个极其珍稀的宝贝,生怕丢掉。女人连拖带拽的把余争欢带走了,林梦生一直看着他们,直到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窗外,林梦生还在看。
于翔又凑了过来,道“人已经走了,别看了。”
林梦生无言片刻,看也没看于翔一眼,转身走了。
她去更衣室换下了制服准备下班。酒吧只是个临时的兼职,她现在主要的工作是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工资说高不高,但却足够在这座城市生活下去,之所以在酒吧又找了一份工作,一个原因是她失眠,夜里睡不着,一个人想的东西太多,她觉得烦,另一个原因就是,余争欢很喜欢这家酒吧,经常出入这里。半个月前她得知这个消息,软磨硬泡了一周,老板才同意她来做兼职,果不其然,两周过去,她见到了余争欢,这个人的踪迹好掌握到有些离谱。
今夜下班早,林梦生在自家楼下便利店里买了一提啤酒,她不喝其他的酒,只喝啤酒,并且瘾很大,酒鬼一样。身体条件允许的话,或许还会抽一颗烟,尼古丁会麻木她的神经,让她能够短暂地享有一小会放松的时间,但今天不会有这样的好事,前几天她在酒吧被烟呛得咳嗽了一整晚,上班时嗓子也很不舒服,现在还没缓过劲。
提着酒上楼,到家门口发现楼道里的声控灯又坏了,说来也怪,偏偏是她住的这层,隔三差五灯就坏一次,林梦生找过几次物业之后就烦了,随便吧,习惯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摸出钥匙对了半天,才找到锁孔,林梦生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一手还拎着啤酒,烦躁的把门拉开,甩出一声巨响,不出意外,邻居家那位暴躁的母老虎的吼声立即透过隔音极差的墙板传了过来。
“大半夜让不让人睡觉!”
林梦生毫不客气回怼“爱睡不睡,睡不着起来接着吵架啊!”邻居家住了一对中年夫妇,俩人没有孩子,总是吵架,尤其好大半夜吵,林梦生有时候是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睡意被吵散,有时候是根本睡不着,听过几回,大多数男主人几乎不吭声,女主人声嘶力竭,也就是劈腿出轨那些事儿,总是有,也不知道这样了还吵个什么劲儿,离了婚了干脆,林梦生近些年闲,心思多,想自己的事儿,想别人的事儿,听得多了心中不免怒其不争,不过也只是想想,别人的事毕竟是别人的,她自己也过得一团糟,哪有空关心别人,想一会当作睡前消遣了。
林梦生这么一喊,那屋再没声音,她便为自己扳回一成生出了一阵的欢喜。进屋里也没开灯,在单人床上坐下,打开电视看老派喜剧片,一边咽下苦涩的啤酒。林梦生还有个习惯,喝的酒必须是冰的。之前便利店老板从冰箱里拿出一提的数量,然后在塞回硬塑料袋里时,还提醒她“年轻人少喝点酒,尤其是像你这种小姑娘,冰啤酒更伤身。”他这么说也不是没有原因,也就是前两个月,林梦生急性胃炎发作,疼的走不动路,从公司打车到楼下,刚走一步就倒地上了,是便利店老板送她去的医院,老板也是心善,知道她胃不好,便总是提醒着她。
林梦生笑呵呵地应了,从来不改,只说“家里有客人,招待用的。”
没人信她的鬼话,自从她搬到这里,就没见过另一个人出现过她身边。
冰镇的酒瓶外表,寒气被手心的温度融化成水,一滴一滴落在床单上,弹起一点稀碎的小水珠,像花一样又凋零。
第二天,林梦生又是踩点到的出版社,主编扫她一眼什么也没说,虽然林梦生在这干的时间不长,但是业务能力却很强,有些毛病,主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影响工作效率,也就没什么好管的。
出版社会定期出杂志,各种类型都有,林梦生负责的是文学类,这一类销量不高,但是有一部分长期的订阅用户,都是奔着林梦生来的,林梦生早些年在外漂泊时,得了空会写一些文章,短篇或长篇的都有,偶尔她会拿来投杂志,她的作品很少在一家杂志上连载,但即使这样,因为优秀的故事创作能力,林梦生依旧有了不少的粉丝。但是粉丝们却并不知道她每一部作品具体投在哪,每次发新文章的时候,粉丝们往往要错过好些天才知道,为此也是叫苦不迭。直到有一次,她投给她现在工作的这家杂志社一篇长篇,总编一眼看中,正巧文学类空出了一位编辑,便联系了林梦生,因此,在种种机缘巧合下,林梦生选择来到了A城,有了一家固定的出版社来写自己的作品。一开始她只是个小编辑,只负责写文,审文,慢慢的名气大了起来,林梦生才升职为文学类总编辑。
杂志社以前,文学类的板块一度濒临灭亡,是林梦生的到来让这一板块重新复苏,并且给杂志社带来了许多读者,所以主编对于她一向很宽容,不过其实从某些方面来说,也是杂志社给了林梦生机会,所以林梦生对自己的这份工作也无比的珍惜。
审了几篇书稿,林梦生接了个电话,是于翔。
“怎么了?”林梦生拿着电话去了茶水间,打算顺手煮一杯咖啡。
那头于翔似乎在抽烟,传来吐烟雾的呼气声,他说“昨天,你盯着看的那个小帅哥,今天又来了,来了也不喝酒就四处张望,我估计他是来找你的。”
林梦生低头盯着缓缓流下的咖啡液,隔了一会才缓缓说道“他昨天没看见我。”
于翔又吸了一口烟“是吗?我看是你没注意到吧。”
林梦生不说话了,咖啡已经接好,林梦生喝了一口,苦的要命。那边于翔说“诶,我看他朝我这边来了,怎么样,想听听吗?”
林梦生还是不说话,于翔就自顾自把手机扣在了吧台,漫不经心的拿起一个杯子擦拭。
余争欢走过来,礼貌地开口“你好。”
于翔放下杯子,热情地回应道“嗨!帅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余争欢看起来有点为难,纠结了一会他才道“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
于翔挑挑眉“哦?说来听听。”
“林梦生,她是在这里工作吗?”
于翔盯着他有一会都没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余争欢似乎有些着急,又问了一遍“你认识一个叫林梦生的吗?”
于翔的眼神重新聚焦,笑了笑说“认识啊,是在这里工作,怎么了,你找她有事吗?”
余争欢有些怔愣,是啊,找她有什么事呢,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突然有些冲动,只想见见她,看看她现在的样子,想问问她,这么多年了,过得还好吗,这样而已。
最后余争欢什么也没说,摇摇头走了。
直到余争欢的背影消失在酒吧门前,于翔才拿起手机歪头夹住,然后双手空闲出来继续擦杯子。一边不忘调侃林梦生“怎么样,我没说错吧?”
那边林梦生的咖啡都喝光了,方才听自己的名字从余争欢嘴里说出来,林梦生有一瞬间的反胃,是真的生理上的,林梦生觉得可能是应激反应。
“哦,他可能是想恶心我一下。”
于翔“......”
林梦生将杯子放下,道“没事我挂了。”
于翔应了一声,电话被迅速挂断。
林梦生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才返回工位。
有些人,无论因爱还是因恨,刻在心里总是叫人难以忘怀,一如方才,只是隔着电话,听到了那个人的声音,林梦生就已经控制不住的想要颤抖,想要呕吐,余争欢之于林梦生,就像梦魇后的余悸,久久不能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