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无目的的我,身上穿着随风飘零的斑斓服装,脚下一只脚有支黑红色ERKE,另一只脚黑乎乎、光秃秃,一瘸一拐的游荡在狼藉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游荡,似乎只是为了给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都留下爷曾经来过得痕迹。好处就是一般不会有人抹去这印记了,毕竟人比印记要难找多了。回想过往的经历,我们每天都在经历不同的事情,为了留下自己存在的痕迹而不留余力。那些被我们刻在桌子上,写在墙上,挖坑里埋上的都是最好的证明。但天怎么会如人愿,你越想被众人铭记,越容易被人抛弃。新人会在桌子上刻自己专属的痕迹,故人的笔记都被新的刻痕弄得面目全非,后人不会在记起曾有个叫xxx的占领这桌子几年之久,更久之后,旧桌子被新桌子所取代,难以磨灭的刻痕也难以传承下去了,这就是生活吧;我们挖空心思意图让自己的印记能多存在一段时间,生活终究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磨灭它。就像誓言中的海枯石烂,也终有食言的那一天。如今资本的时代,浮躁的我们连海枯石烂的誓言都很难出现了,因为我们总是在分分合合,理由只是轻描淡写的三个字:不爱了~
这真是令人悲哀。
走着走着,我到了石头山的脚下,想的太多,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到达各种地方,看着熟悉的登山阶梯,我决定上山去,记忆中大学时是不收费的,看着山脚下门票30软妹币的告示牌,觉得熟悉又陌生,熟悉因为这里一如几年前般并未有多少变化,陌生是物是人非,收费规则都已经是条条框框的列出。真是跟崔颢笔下的“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虚黄鹤楼”不差分毫,曾经跟我同进共退的人儿们,都在四处跟着丧尸统领向着首脑们的意愿前进着,只有极少数我这样的闲鱼脱离了规则的束缚,日子过得无拘无束却也少了很多大餐的机遇,但我并不后悔正如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所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从来都是最令人向往的,不论是古代还是如今,不论是年老还是年轻,不论是绝情还是思卿。一步一步往上爬,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开开心心的找个人吃吃不好嘛?思来想去觉得最能够解释的就是:我还默认自己是个人,还能通过做这些活着的时候的事情来时刻提醒自己,我并不如外表一般冷酷,我还有一颗炙热的人类的心,这都归功于那一半并未被世俗同流合污的脑子,我很欣慰,因为我还能思考,我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所谓的时尚的弄潮儿,也不是一个毫无思考能力被当下的消费主义洗脑收割的韭菜,更不是一个人云亦云、不分青红皂白、不讲是非对错就随意喷人的键盘打字机,这些如果在末日发生之前我就想明白的话,那我绝对会成为他们口中的异类,变成他们排挤的对象,每天生活在冷言冷语的讥讽嘲弄之中,那种生活想想都觉得可怕。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要不是跟自己是一个圈子的人,哪怕没有交集,也会私下背地里更有甚者当面排挤,这是很难令人理解的。古人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所以古代流传下来的优良传统文化,就只是说说而已嘛?也许连说说都做不到吧!
这双腿并未成为我爬山的阻碍,一天的时间我就爬到了被称为南天门的地方,秋夜的风依旧那么寒气刺骨、悲凉萧瑟,因为海拔升高了几度的原因,这种感觉尤为明显了起来。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要熬过这无心睡眠的慢慢长夜,拥抱早晨初生的朝阳,这才能让我感受到一个叫做:希望,的东西,自从灾难发生之后,我已很久都没有发现它的存在了,想一想开始懵懂之时,可能就已经抓不住它的身影了,跟它捉猫猫的时光我们从未赢过,毕竟它可是躲藏天赋点儿点满的职业选手。在骄阳初升的时候,我不仅感受到了阳光的赤诚之心,欣赏到了最美的中国红,还发现了周围的小山都在自己之下环绕着,这是之前爬山并未发现的,因为醉翁之意不在酒嘛,爬山又不是为了爬山,你说对吧?这时我残存的半个脑子中突然就飘出了王之涣的《登鹳雀》中一句诗“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如今的我已完成更上一层楼,入目便是杜甫《望岳》中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场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