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中东平原北部,秋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仿佛在向世人诉说自己的烦闷,最近它的日子过得一定不怎么好。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如今的天气,换成正常的自己应该已经开始披上外套来抵御北方的秋凉了,或者穿上自己心爱的小毛衣,那也是很令人开心的,毕竟能穿上毛衣的季节很短暂,也很稀少,作为典型的温带季风气候,经常有沙尘暴出没的春秋都是白驹过隙般的存在,它们应该拥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布达拉宫,这样才有足够的理由进行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如今的自己变成这副半人半尸的模样,拥有半个人类的大脑,拥有丧尸的各种在外特征,不需要再关注今天的天气,研究今天应该穿什么合适的衣衫,如何穿搭更加精神,这也是很令人欣慰的。自己做人的时候就比较懒散,做事儿都是不得不才会去尝试,去劳做,去解决,关注穿搭也都是因为大家都关注了,不能落了自己,就这样陷入了攀比的怪圈,只到世界规则改变了,才得以逃脱。之前的自己都在《逃》那句歌词中:我好想逃,却逃不掉。谁都不想成为那个不合群的怪物,除非是生下来就是个天才,可是天才终究是百万千万分之一,我们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有着普通的理念,过着普通的生活,结束普通的一生。我们就是这么普通,正是我们的默默无闻衬托出了天才的耀眼光芒。但万事万物都是一把双刃剑,在光芒万丈之下也显示出了桀骜不驯甚至是与世俗格格不入之态,这大部分时间会令生活过得艰难。因为生活的大部分总归是由普通人构成的,而我们向来喜欢排除异己。这是人类几千年文明发展下来,印在骨子里的特征,我们不能说它不好,但由于我才疏学浅至今也未能想出益处何在,毕竟半个脑子是远远不够用的。
雨一直下,风一直刮,此时缺少一位钟爱人妻的气质枭雄,与我同坐,边吃青梅,边喝热酒,讨论天下大事,数尽天下英雄。就算我未曾有八尺之余的身高,也不曾有织席贩履的手艺,更不曾有出生入死、义字当头的兄弟。我还是有资格当其中一位主角的,因为世上想我这样能YY的丧尸已经不多。我还是很羡慕玄德兄能够桃园结义,收获如此令人羡慕的左膀右臂,不论身处何种困境之下,即使身在曹营也能心向自己心中的那份光明,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连结发夫妻都是做不到的。二爷随大哥征战沙场多年,得到了些什么呢?我觉得什么也没得到,他有很多选择可以活的更加潇洒,但他没有选择,只因为当年桃花纷飞之下那句: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正是那几句义结金兰之言,就奠定了他一生义字当先的基调,这还是很令人感慨的。到后面的为了兄弟义气征讨东吴,更是令我们这些三国死忠们感慨万千,掩面抽泣,又不得不佩服皇叔那将出生入死的兄弟看的重于一切的品质。
雨已经快要停了,但天空中的乌云仍旧密布,颇有一番: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即使城外并没有拨云见日般的甲光,即使以后再也不会有如此的场景了,毕竟如今的导弹核弹还是很好用,不会有机会再见到冷兵器时代的场景了,如果你有幸见到了请掐醒自己或者确认下自己是否尚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