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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虹辛往事

一轮残阳横躺在江河远处,血红的夕阳不断吹吐夏风的余温,水波粼粼,江河两岸是二十丈高山崖,悬崖相距十丈,一座木桥吊在其中。崖边布满长有红色羽毛的鸟的巢穴,山崖上一个个草垛都藏着一窝红胸鸟。每逢清明,重阳,千鸟齐飞,在空中盘旋,形成红色的云,一年只有这两天,鸟粪如雨般落下,居住附近的村民就拿着牛头碗或者龟甲接住落下的鸟粪,用来祭拜自己的先祖。

“掐指一算,他应该快来了。”

薛镜来过这山谷两次,头一次来,附近的村民给他讲了这山崖的传说。这次是薛镜第二次来,要为他朋友胡岳送行的。

朋友胡岳今日要自缢于此。

在传说中,二百年前有一位王也葬于此。

当年,虹辛国的王被叛军一路追逃到此,只要王过江斩桥,休养生息便可卷土重来。

王死得憋屈,当他要过江的时候,吊桥被自己下属砍断了绳索,绝了他的去路,最后被叛军生擒,扒了盔甲,只留一条粉色的妇人家的裘裤,被叛军众人五花大绑,吊在一棵树上。

叛军首脑手上抓着两条绳索,太子长庚和次子扶张像一条狗被牵出来,叛军首领给两王子一人一脚,丢下一把刀,指着吊在树上扒了盔甲的王,让他们两人每人去划一百刀,划满之后,领二十两黄金放行。

太子手最快,二话不说,先割了王的舌头,一边高呼【臭老头,平时就知道说一堆大道理,最后还是落得国破家亡下场】。半盏茶不到的时间,一百刀就划好了。他将刀递给弟弟,次子扶张接过刀,王一口血吐到扶张脸上,扶张一哆嗦,刀子掉到地上,吓破了胆,大叫一声,爬到叛军首领的身后,乖乖抓起绳子环在脖子上,不敢看自己的父亲,王没有迁怒太子,却用恶狠狠眼睛瞪了次子扶张,一直到死,后面一百刀,长庚代劳,领了四十两黄金,自此浪迹天涯。

自此,虹辛国灭,华云国立。

传言,这山崖两边的红胸鸟都是他的士卒所变,一直等待王的亡魂过江。

那棵吊死虹辛王的树,今日也要吊死自己的朋友胡岳。

一道干枯如柴,颓废如狗的人影缓缓走来,恶臭熏天,脸上没有了任何气色,薛镜轻叹一声,回想种种。

他还依稀记得初见胡岳时候,他那风光的模样,两人初见在京城的春熙坊,薛镜去看花魁大赛,胡岳一掷千金包下花魁,给了每个客人二十两黄金遣散费,将春熙坊清了场。

薛镜只觉得他是一个纨绔子弟。

再见胡岳,是他在京城置办最大的一间酒楼的剪彩,那天他穿着紫金绣花长袍,脖子上挂着一颗拳头大的珠子,光泽油润。人头攒动,胡岳还是注意到了薛镜的佩剑,薛镜的剑,剑鞘雕刻有一头金色的游龙,敢使用龙纹佩剑的,要么是天子赏赐臣子,要么是嫡系的王室贵族,胡岳不知道,这柄剑 ,是薛镜偷来的。正是因为不知道,他邀薛镜上楼喝酒,两人自此成为好友。

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可自春熙楼之后,胡岳未曾再娶一妻,也未曾再纳一妾,他曾想花重金赎走花魁,但对方提出三件事,都做到她才会跟胡岳离开。

第一件事,当今天子有一唐贵妃,唐贵妃有一个桃花红玉手镯,世上仅此一枚花魁想要弄到手。

第二件事,京城往北三百五十里,燕山以北,有一种只有长着三只脚的獂兽,取其尾做成毛笔。

第三件事,京城南边五百里有一座洛城,连年干旱,需求雨七日,让洛城的龙王庙的香炉鼎装满雨水,三事毕,方可娶走自己。

薛镜帮他偷到了唐贵妃的手镯,又跑了一趟燕山抓到了一头獂兽,浑身是血地跑回京城,唯独第三件事,等了七年也没等到。

花魁青春不再,选在前年惊蛰那天,服毒跳下溪边,由桃花瓣铺成小舟,顺流而下。

胡岳的生意,不知为何,在这时候,就开始由盛转衰。

谁也不知道胡岳犯了什么事,只见京城城门外张贴了一张朝廷的告示,要抄胡岳的家,一开始还没人信,直到有人看见胡府后门遣走了一批家奴之后,人们才壮起胆夺门而入。

“哟,来的真晚。”

胡岳也不恼怒,搬来一张太师椅,就躺在椅子上,任由人群冲进他家,琉璃瓦顶被人扒个精光,整座房子只剩几节实木柱桩立在那里,光秃秃房檐就跟眼前这棵树一样,池水被人凿渠引走,竹子都被人砍去,院子里好歹还留了一块假山,最后还是被人一锤下去,留下一堆废料。

他的府邸,人们进进出出,搬来倒去。而他则是闭着眼睛哼着南音,手掌有节奏地缓缓拍打椅子,脑海中思绪上涌,那是第一次他与花魁共度春宵时候,花魁给胡岳吟唱的一首曲子。一晃七年过去,每一个调调他都依稀记得。

落魄的胡岳离开了家,得到胡岳恩惠京城百姓自然是夹道相送,百姓用鸡蛋,白菜,口水伺候。刚出自己的家,胡岳身上就挂满了鸡蛋黄,他用手沾了点鸡蛋黄,摇了摇头就往城南走,后来饿的受不了,还是决定吃点东西再出城,于是他俯下身来,舔舐地上的臭鸡蛋,然后走了七天七夜,去到城郊,来到江边,准备结束自己一生。

薛镜知道胡岳要寻死,于是他骑马从城东出发,早了六天到了这里,等待胡岳到来,渴了就下山崖舀水,饿了就抓一只红胸鸟烤来吃,终是在第七天等到了胡岳,他神色颓唐,像被蛆虫吸干了鲜血,双目无神,布满血丝,随时都要裂开,他已经七天没有合眼了。

薛镜料定胡岳要来这里,因为胡岳,就是二百年前长庚的后人。朝廷清剿先朝臣子,往往是能抄就抄,不能抄就杀,胡岳是被天子抄了家,留了条狗命。

“哟,来的真晚。”

胡岳像是没听到薛镜的叫喊,只是来到那棵红色树干的树下,胡王在这里被叛军吊死,自此胡家江山易了主。他小时候听过父亲说过这事,可毕竟不是什么荣光的事情,知道有这个地方,却从未来过,是不敢来,害怕来,来了,见到了,肩上就搭上了复国的重任。

他从未想复国,在太平盛世中当个富家翁也没什么不好。

至于抄家,他都明白,自己是胡王后人的身份被人揭发了去,到天子那里领了赏钱,正如先祖被背叛一样,如今的自己也被出卖了。

这棵树像墓碑一样立在这里,鸟鸣盘旋空中,一声声呼唤让胡岳失了神,不知怎么的,手里好像多了一尺白绫。

薛镜翻身下马,道:“想好了?”

“薛镜,我孑然一身,走南闯北十五年,也算来的人间快活一遭,早已经没有什么留恋了,如果可以,我想你用剑给我一个痛快。算我求你,我不想用这百布,它会脏了我的脖子”

“你知道要我薛镜杀人,必须要支付足够的报酬,你现在一无所有,可有什么值得我出剑?”

胡岳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薛镜微微一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话,他知道这柄剑是杀不了胡岳的,这是胡家的剑,胡家的剑从来不伤胡家的人,是叛贼抢了胡家的剑,放在了皇宫,薛镜发现胡岳是胡王后人,胡岳也清楚薛镜知晓自己身世,两人心照不宣。

薛镜从怀里掏出尚温的烤禽,“吃点?”

吃完烤禽之后,胡岳一了百了,他将白绫一头抛向一根较粗的树枝,牢牢打了个结,吃力地爬上树干上,用双脚钳住树干,把白绫挂在自己脖子上,一松脚,要么就去九天之上,要么就到黄泉之下。可刚后脚一松,那粗壮树枝便应声断裂,胡岳便摔倒了地上。

薛镜不忍胡岳自杀,天也不愿让胡岳死,然而这一摔,摔断了胡岳两根脊梁骨,在地上狰狞着脸,他连死都不怕,怎么还怕痛呢?

“胡王不忍你死于此,自断一臂,保了你一命 。”

胡岳缓缓睁开眼,眼角磕碰丝丝血痕,他狠狠抓了地上的一把土,甩在薛镜的身上,气喘吁吁道:“胡王若真的保佑我,就不会再我少年时候夺走我父母的命?胡王若真的保佑我,就怎么会让花魁离开?胡王若是真的保佑我,又怎么会让那群乱臣贼子抄了我家?”

薛镜觉得好笑又可悲,上天确实对胡岳有些不公,夺走了他的家人,夺走了他的挚爱,夺走了他的事业,所谓命运,可能是早就设定好的剧本,薛镜道,“我有一个则消息你想不想听。”

“不想听,你若当我朋友,还是一剑杀了我吧。”

薛镜一脚踩在他手掌上,脚跟狠狠地搓揉,胡岳的手背在地上磨出血,剧痛让他清醒了不少,居然暂时不想着要死,而是想着将手给抽出来,但是这一摔,脊骨断了,想使劲都没办法。

“我薛镜向来恩怨分明,以后手别那么欠。“薛镜也没继续折磨下去,拍了拍身上的土,道:“上一代天子,十七年前出巡江南选妃,没想到后宫失火,皇后与一个太监通了奸,诞下一皇子,那人便是当今天子。”

胡岳对这事没有兴趣,将血肉模糊的手从抽回怀里,“这事跟你有关系呢,还是跟我有关系?你偷盗术欺天瞒地,那太监该不会是你吧?”

“去你X的,十七年前我还未束冠,何来与那破鞋通奸一说?“

“这么说,这事与我有关?”

薛镜眼睛微闭,卖了个关子,再睁开,神神秘秘道:“是,也不是。”

“什么叫做是,也不是?”

“与你有关,但是你要想死,自然也与你无关了。”

胡岳将脖子抬起来,“你这吃恰子,偷东西天下第一之外,打哑谜也独步天下,这事当然与我有关!说来说去,不就是那破鞋儿子抄了我家吗?”

“嘿嘿,你就不想知道那太监是谁?他可是大有来头。”

“你要知道,我胡岳往来无白丁,何况还是一个烂丁。”

薛镜伸出食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呐,点到即止,你祖上长庚,有一弟弟扶张,当年被叛贼收下当狗,成为了京城唯一一个带把的太监,五代奴化之后,终是被前皇后摘了粉屁股。”

薛镜一番话,如同天雷轰在胡岳的脑海中,那身旁的枯树,正急速地晃动,群鸟飞舞,在两座山崖之间搭成一座红色的桥,而树枝不断从旧木生长出来,抽出新芽,血红色的树干开始褪去,半盏茶时间,这棵树变长成翠绿的巨槐。

“有意思,走啦,今日你欠我一条命,来世要给我当狗。”

薛镜上马离开,一个时辰后,胡岳身上伤势奇迹般地恢复,他看着秋日发芽的巨槐,从树枝上取下白绫,将其一抛,柔软的白绫随风飘去,最后落到了江面上,随江入海。

红胸鸟落到树上,上有万千羽毛朝着胡岳身前落下,幻化成一件红色羽衣,随后,山崖再度回归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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