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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打算

薛镜与胡桃方回到小院,两人有说有笑,像是一对眷侣。

见两人回来,胡桃的侍女小青神色慌张地走进来,握住胡桃的手,脸上从忧转喜道:“小姐,你可算回来了。”

“小青,发生什么事了,这么慌张?”

“我们的曦和馆有一位顾客吃饭忽然中毒身亡了,他的家属正找吵着要报官。要我们赔偿七十万银子,不然他把这件事给闹大。”

...

薛镜沉默一旁,胡桃则是保持平静,眼珠子一转,思索了一会,道:“你先派店里的掌柜稳住顾客,通知我们家的大夫去验一下尸体,查明是什么毒,同时后厨保持原状,谁都不准进,谁都不要动,让人去检查一下厨房是否有发现毒物,你通知一下小红,给我备好车架,一刻钟内我就到。”

胡桃有条不紊地将事情安排下去,待小青走后,她转身对薛镜微笑道:“今天看你脸色不错,应该能自己喝药吧。”

“放心好了,我没那么脆弱。”

“这个给你,如果你想去桃园里逛逛,见到我家的下人,你就出示这块牌子说是我朋友就好了。”胡桃拉过薛镜的手,从身侧取下一枚玉牌,交给他。

“好。”

两人分开,薛镜回到自己的小院内,这处小院,属于桃林那个大庄园里的偏院。

虽然是偏院却也布置得非常雅致,庭院内有假山和碧泉,种植的花草虽不说名贵,但也精挑细选一番,看起来非常养眼,胡桃估计就住在主院,整个庄园很大,能隐约看到百米开外有一间比较宏大的建筑,想必就是主院了。

只有出来走一走,才惊觉胡桃的庄园是如此之大,先前只觉得她是一富贵人家,现在看来,恐怕是富甲一方,或者说宣城首富?

薛镜没有想要去别的地方的想法,回到房间内,将房门虚掩一边,从书架上拿回了那枚骨链。

凑近一看,他发现了一些不同,这枚骨链的其中一颗骨球好像碎裂了,仔细一看里面竟然像是露出了宝石般的光泽,薛镜推门而出,走到有阳光的地方,将骨链举起,用那颗破裂了的小骨球对着阳光,这一颗骨球果然与其他不一样,透过光线,可以看到这颗骨球的透光更好。

于是薛镜在房间里找到一把剪刀,用锋利的部分轻轻刮掉外壳,一层薄薄类似骨头的东西,露出了整颗藏在下面的珠子。

这颗珠子成墨绿色,用手盖住光线,还能看到其中发出微弱的光。

“夜明珠?”

很快薛镜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夜明珠都是黑色且发出白光,这颗小珠子却是发出绿光,也就是说那天交与他珠子的这个人,有意在隐瞒一些东西。

“他让我将这珠子交给谁来着?”

薛镜努力回想起那天的情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越是想回忆起来什么,脑海中越是出现白色光耀的闪烁,仿佛有无形的力量在阻止他回忆。

头好痛!

他确定那天晚上,那名男子有交代什么东西的,薛镜原以为自己记忆力不错,即便没有达到过目不忘的层次,可他觉得要回忆起那天的情景没什么问题的。

结果他很失望,他从来到天恒山,到自己荷包被抢,到去郑家看迎亲,包括后面投宿客栈的场景,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唯独回忆到那位男子开口说话的情景的时候,脑子里就不自觉地闪过白色的画面。

“痛苦,想不起来不想了。改日找个大夫看看吧。”

薛镜私以为人生就是这样,当你越想得到一件东西的时候,就越得不到,当你越想找寻一样东西的时候,它越是不会出现,等到你终于是放弃,然后不在需要它,或者找到了替代品的时候,它却自然出现了。

他对自己的忽然间的失忆情况,归结为可能脑子进水了,毕竟在水里泡了一个晚上。

他仍想回到天恒镇调查脏食的情况,可是身上这伤势,最乐观的估计也许要一个月的时间,想到这里,他心里充满了愁绪,一口气将药给灌了下去。

至于自己身份暴露一事,明镜堂一定会加派人手到天恒镇,到时候再想做点什么,比现在更加困难,他有些担心长歌的危机,那天他紧急要走游龙寒光剑,说不定有隐情。

而且薛镜估计,一目千里和金绣刀,是长歌设计将他们引到客栈的,好分心他们的注意力,薛镜对自己易容还算自信,若非有人出卖,自己行踪很难暴露。

所以在去酒馆之前,他自觉后面有人跟踪的感觉,应该就是长歌。

这种推测,大概率是成立的,但是他心里没有太过于责怪长歌,也是自己也硬要留在天恒镇,不将‘脏食’一事调查得水落石出,他不太甘心离开。

如果薛镜那天听了长歌的话,自行离开,就会将一目千里和金绣刀引开,至于长歌想在天恒镇做什么事情,他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好在捡回了一条命,还是如此好心的富贵人家小姐,胡桃的心地还是善良的,薛镜现在不是想着报恩的事情,他计划将伤养好之后,便要速速离开。跟外界隔绝太久,消息有些闭目塞听了。

他对胡桃颇有好感,这样一个千金人家的小姐,平日里还要负责家族里宣州的产业,着实不容易。

下午,一阵马蹄声在院外响起。

薛镜推门而出,看到胡桃的粉绸装潢的香车,恰逢胡桃回来。

胡桃在小青簇拥下,下了车架,她出去的时候还换了身衣服,身着浅绿色的绮群摆,将头发高高束起,留下干练的马尾,见薛镜出来,她疲惫的脸露出笑意,快意的步伐走过来。

“哼,烦死我了,这臭要饭的,还想讹我一笔?做梦吧他。”她晃动肩膀,看样子事情已经解决。

薛镜笑道:“大小姐出马,事情当然迎刃而解啦?”

胡桃侧眼看了下薛镜,小声道:“我是二小姐哦,我上面还有个大姐。”

薛镜也学着她小声地说:“大姐姐很凶吗?你害怕她听见。”

胡桃露齿一笑,“可凶了,要是她来处理这件事,那人估计直接被打断两条腿。”

“好可怕哦。”两人相视一笑,充满了默契。

“进屋吧,热死我了。”

薛镜让出一条路,胡桃却拉着他的手腕,“去主厅,那边凉快点。”

薛镜就跟随着她背后,一路穿梭庄园,一直到了那间宏大的建筑下,胡桃一推开门,就直接瘫坐在主位上,她坐下的长椅,摆满了粉红的枕头,里面都是用上好的鹅绒所做,非常舒适。

“随便坐吧,当自己家就行。”她摊手指了几个位置,小青从侧房端来茶水。

薛镜略带客气地寻了左边一个位置坐下,以前胡桃倒是会跟他开开玩笑,可是那时候他还不便说话,胡桃可能觉得自言自语没趣,也就没有暴露这一面,现在只觉得她表现出来与薛镜想像中的她有些反差,不过她照顾人的时候很温柔,解决事情的时候很冷静,待放松的时候,又很可爱。

“好热,为什么秋天还不来啊?”

薛镜不知道从哪里拿的一把扇子,哗地一下单手展开,轻轻地给胡桃扇着扇子,“春去秋来自有它的规律,喜欢夏天的人倒也还盼望夏天到来呢!”

“薛镜,你走南闯北,你知道有什么地方常年春天的吗?”

“有,只怕你舍不得这片桃林,那个地方在西南的边陲,要翻越高山,走过险峻的山崖才能到达,那里四季如春,冬暖夏凉,但是就不长桃树,不过我也没有去过,我只是听闻一位友人讲的。”

那位朋友,便是混迹川蜀西南一带的‘花狐狸’,曾有一段时间,‘花狐狸’只身来到京城,道破了他的身份,与他有几分交情。

“是吗?美好的地方就连寻觅都那么困难,人间不值得。”

“宣城也不错,这里比江南还要好。”

“江南么?”胡桃喝了一口茶,道:“等下个月父亲回来后,我们家就要去江南一趟。要不要随我家商队去江南玩一趟?”

“江南么......”薛镜在思索要不先去江南帮胡岳寻找玉玺,还是等伤势好了之后再回天恒镇,忽然他想到什么。

“下个月是?”

“八月,对哦,你不说我都忘了,马上中秋了,要叫各酒家的伙计准备制作月饼了。”

听胡桃这么一说,还不得不去江南了,跟长歌约定好了,中秋那天到江南找他,交换回游龙寒光剑。

“能捎我一程就最好了,正好我要去江南办点事情,将这支萧还给那位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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