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居官当如居家,必有顾藉;居家当如居官,必有纲纪。
——《袁氏世范》
白话
当官应当像当家一样,对百姓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照顾爱惜;当家也应当像当官一样,用规矩来治家。
家训史话
包拯是北宋宋仁宗时期的名臣,以为政严明,刚正不阿闻名于当时;同时,他还为政廉洁,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包拯出身于民间寒门,有着极强的家庭观念。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 年),包拯中进士,按当时的规定,包拯被任命为大理寺评事,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县西北)任知县。由于建昌县离包拯的家乡庐州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太远包拯父母又都年事已高,包拯便辞官不去上任,在家照顾父母。后来,包拯又得到监临和州(今安徽和县)税务征输的官职,父母又不愿意让他去干这个差使,包拯听从了父母的意见,当即便辞去官职,回到家乡奉养双亲。几年以后,包拯的父母相继故去,包拯便在父母的墓旁搭了个草屋,为父母守孝。服丧期满后,包拯仍然住在父母的墓地边上不忍离去,乡里的父老多次来劝慰他。
正是由于出身于乡里之间,对乡间民情,百姓疾苦有深入的了解,知道百姓对贪官污吏是何等的痛恨,才使得包拯在日后的为官仕途中能够巧断疑案,为政清廉。
包拯后来离开了合肥,出任天长县(今安微天长县)知县。刚一到任,他便以他对乡间民情的洞悉,巧妙地破了一桩因邻里恩怨而盗割他人耕牛舌头案件,使罪犯落入法网。包拯的机谋智巧也得到了百姓的钦佩。
后来,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高要县)知州。当时,端州的端砚就已很有名气,朝廷要求端州每年上贡一定数量的端砚,而达官贵人,文人墨客也以能得到一方上好的端砚为荣。包拯到任后便发现,前任知州假借向朝廷上贡端砚之机,向制砚者私自索要比上贡朝廷多几十倍的端砚,送给朝中的高官显贵,以求仕途升迁。包拯对这种贪污贿赂,假公济私的行为深恶痛绝,他下令让制砚者只按朝廷所需的数量制砚,除此之外,多一方端砚也不许造。他不仅成功地阻止了别的官吏索要端砚,而且到他任满离开端州时,没带走一方端砚。
后来,包拯到京城开封当官,以其清正廉洁,执法严明,刚直不阿在朝廷官员中树立了声威。包拯权知开封府时,发现前来告状的人不能直接到公堂上诉冤陈情,而是先要经过门口吏员的侮辱的盘剥。这在当时已成为一种规定。面对这种陈规陋习,包拯决心予以破除,他下令大开公堂正门,让前来告状的人直接走上公堂陈述是非曲直,不仅使他手下的吏员不能再盘剥前来告状的人,也维护了他自身的为官清正廉洁的形象。当时,京城开封城边有条惠民河,河边风景优美。朝中的权臣和有势力的贵戚纷纷到河边兴建园林水榭。园林水榭侵占了河道,使得河道堵塞,水流不畅。正赶上开封地区发大水,包拯便以排泄洪水的名义,派人将那些园林全部拆了,这触怒了一些权贵,他们有些人拿着土地文书去告状,说建园林是经过官府批准的,包拯经过认真勘察,查出那些土地文书都是伪造的,于是他便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宋仁宗,弹劾那些伪造文书的不法官员。正是由于包拯为官清正廉洁、刚直不阿、执法严明,使得那些达官贵戚,权臣宦员在他面前都不敢恣意妄为,他们连听到包拯说话的声音都感到害怕。包拯为人严肃,不苟言笑,他的这种铁面无私的形象,令贪赃枉法之徒望而生畏,也使他们由衷地发出慨叹:要想包拯有笑容,除非黄河水变清。这好像是一种笑谈,实际上,这正反映了包拯为官清廉,不畏权贵,具有凛然不可侵犯的一身正气。
由于包拯为官清廉,刚直不阿,京城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行贿之人不敢到开封府来,因为这里有阎罗王包老在。”包拯为官清廉,虽然身居高官,地位显贵,但是他身上穿的衣服、日常生活用品、平日的饮食起居都和他在合肥县当老百姓时一样。他不仅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家人,断绝属下吏员贪污受贿之途,维护自己清正廉洁的形象,同时,他还时刻想着以清正廉洁教育后世子孙,使清廉之风在自己的家族中世代相传下去。为此,包拯立下了一条家规:“后代子孙作官,如果有人犯贪赃罪,放逐后不能回到本家居住,死后也不能安葬在本族的墓地中。不依从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儿孙。”
古训今鉴
在封建社会里,如果一个人被家族抛弃,甚至连死后也不能认祖归宗,那么他在社会上便很难找到立足之地,更不用说谋求发展。包拯正是用这种方法来约束自己后世儿孙的行为,使他们时刻牢记廉洁的家风,不敢贪赃枉法。事实也说明,包拯的这条家规还是颇具威力的。数百年前的封建清官包拯以封建家族道德为武器,同贪赃枉法的行为宣战,从严治家,使他树立的清廉家风传之久远。那么现在,我们是不是也能以社会主义的道德为武器,使那些贪赃受贿的不法之徒在我们的社会中无法立足,从而使清正廉洁蔚然成风呢?道德、法律,如同车的两轮,应并行不废。在反腐倡廉的今天,如何以道德的力量,遏制贪污腐败之风蔓延,确实需要以大智慧、大谋略来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