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起家之人,易为增进成立者,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模浅狭,尚循其旧,故日入之数,多于日出,此所以常有余。富家之子,易于倾覆破荡者,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模广大,尚循其旧,又分其财产立数门户,则费用增倍于前日。子弟有能省用,速谋损节犹虑不及,况有不之悟者,何以支持乎?古人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盖谓此尔。大贵人之家尤难于保成。方其致位通显,虽在闲冷,其俸给亦厚,其馈遗亦多,其使令之人满前,皆州郡廪给,其服食器用虽极华侈,而其费不出于家财。逮其身后,无前日之俸给、馈遗使令之人,其日用百费非出家财不可。况又析一家为数家,而用度仍旧,岂不至于破荡?此亦势使之然,为子弟者各宜量节。
——《袁氏世范》
白话
创立家业的人,之所以能够把财富越积越多,就是因为他们在服装、饮食、器皿、用具上以及在红白喜事的操办和各种日常花费上都很节俭,遵循发家之前的规矩,从不铺张浪费,因此,每天收入的钱财总要多于支出的,所以他们能经常有所剩余。富家子弟之所以容易倾家荡产,就是因为他们在服装、饮食、器皿、用具上花费太多,操办红白喜事规模太大,总要依循旧制,并且数位兄弟又把财产分开各立门户,这样日常费用就比从前增加了好几倍。子弟中有的人能节省费用,作长远打算,恐怕还来不及呢,何况有的子弟尚未省悟,如何才能把家业支持下去呢?古人说:“从节俭进入到奢侈容易,从奢侈再回到节俭就困难了。”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权贵人家也不能保证子孙永不败坏家业。当他们身居高位的时候,即使不是主管要害部门,国家发给的奉禄供给十分丰厚,别人赠送给的礼物钱财也很多,他们面前那么多差役仆从,费用都是由州郡官方供给,他们的服饰、饮食、器皿、用具虽然都极其豪华奢侈,但那些费用都不是由自家财产中支付的。等到这些权贵的后世子孙,没有父祖辈做官时国家拨给的奉禄供给,也没有别人赠送的钱财礼物。差役仆从的薪水,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费用,都不得不从自家财产中支出。况且后世子孙又把一家分成好多家,而各种用度还和往昔一样,怎么能够不倾家荡产呢?这也是形势所趋,不可避免的事,做子弟的,都应量入为出,勤俭持家。
家训史话
北宋元丰二年(1079)正在湖州任太守的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捕下狱,那年八月十八日被押送至京城汴梁,经过四个多月的反复审讯,至十二月二十七日,神宗皇帝终于降下圣旨,将苏轼夺去官职,贬为黄州团练副使,黄州安置,停发官俸,不得签书公事。十二月二十九日文书下达,正月初一便得起程。于是就在举国欢庆的元丰三年(1080)大年初一起程。苏轼由长子苏迈陪同,在御史台差人押解下赶赴黄州,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苏轼父子终于到达黄州。由于苏轼是犯官身份,没有官舍居住,初到黄州的苏轼只得暂时借住在一座山间旧寺定惠院里。两个月后,苏轼的妻子王闰之(续弦,已故夫人王弗的堂妹),丫环王朝云,次子苏适,三子苏过,在被贬为筠州(今江西高安)监酒的弟弟苏辙的护送下也到了黄州。小小的定惠院住不下苏家这么多人,对文名远播的苏轼十分景仰的黄州太守陈君式把苏氏一家安顿到长江岸边的一个水驿临皋亭。住处暂时是有了,但因为官俸停发,苏轼在职时是个清官,家中并无积蓄,所以一大家人的吃饭顿时成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问题。不过苏轼毕竟是苏轼,在这生死存亡的严重危机面前,苏轼不等,不靠,不乞,不要,而是采取了两项克服时艰的措施。
苏轼的第一个措施是量入为出。他把夫人王闰之离京前变卖的些许家产换成铜钱,每月初他取出四千五百钱分成三十份,每份一串分挂在住所屋梁的三十颗铁钉上,每天早上用画叉挑下一串做当天的生活费,然后将画叉藏起。据苏轼说,当时黄州米价约二十钱一斗,他家日用米约二斗,每天需要米钱约三四十钱,剩下一百余钱用来买菜买鱼买肉也可以了。当日倘有盈余,则丢进另行准备的一个大竹筒里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或招待宾客。这对黄州一般百姓来说,小日子还算可以的,但对苏轼来说,以前有官俸禄米,宾来朋往,花钱如流水,这样紧巴巴的日子那可真是“痛自节俭”了。
苏轼就这样凭着自己的节俭和勤劳度过了黄州四年的经济危机,复职后,他还凭着自己的超人的智慧和才华,帮助寒门学子及小企业主度过了经济危机。
古训今鉴
大家也好,小家也好,都应该量入为出,不过于奢侈靡费,才能保持家业兴旺。如果日常生活中缺少计算,铺张浪费,日久天长即使家财万贯,也会入不敷出,难免落得个家业凋蔽的下场。古往今来,有很多这样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