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约1186~1249)字惠文,建阳(今福建建阳)童游里人,是南宋著名的法医学家。
宋慈自幼勤奋攻读,好学不倦,善于推理,长于思辨。入太学后,成了理学家真德秀的学生。宋慈登进士第后,曾任长汀县令,当时长汀一带盐价昂贵,贫民们时常为了生活,铤而走险,猎取私盐。针对这种情况,宋慈认为,盐价昂贵是因运途远、运价高,他改变了运盐的路线,直接从广东潮州起运,节省了大量的运费,食盐价格降下来了,就杜绝了贫民赌命猎取食盐的行径。宋慈后来任江西的提点刑狱,解决了江西、福建、广东之间边境上的武装贩盐问题,使这些地区道路通畅,秩序安定。南宋政府还把宋慈所行关于处理食盐的办法颁下浙西诸路,作为效仿的模范。
端平二年(1235),宋慈被任命为南剑州通判,当时浙西闹饥荒,一斗米价值万钱,宰相李宗勉向宋慈征求如何救济的意见,宋慈认为,豪门大户隐匿户口来逃避国家的税收,并且囤积粮食,以备牟取暴利。这样,贫苦的百姓不仅要为豪门大户承担税务,还要高价购买粮食,所以就备受饥荒之苦了。他主张把民户分为五等。第一等民户要一边免费救济贫民,一边把粮食平价出售,第二等民户可不用救济贫民,直接把粮食平价卖给贫民即可,第三等民户可保持原状,第四等民户可接受救济贫民粮食之半,第五等贫民,则可完全接受救济,这些民户的救济粮都由官府发给。宋慈的办法实行的结果很好,百姓很少有挨饿的。宋慈逢事总是不断地思索直到考虑出比较完善的对策,在他为官处理政务的过程中,这种执著的求索精神一直在发扬着。
宋慈认为“天下没有比保护生命更重要的事情,没有比死刑更严酷的刑罚,在有关死刑的案件中,没有比究查初情更值得重视的”。在长期担当提点刑狱的监司重任中,他多年如一日地谨慎处理各种狱案。他处理每一件案子,事先都把案子前前后后的情况摸个一清二楚,一人的证词要反复核实,出之众口的供词,也要加以反复核实,凭确凿的事实,依法断案。。因此,在深究严察的过程中常常使那些幕后的身为豪门大姓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常常使已结多年的冤案重新昭示于世。他关注的是断案的公正,极力探求的是案情的真实面貌,对金钱的诱惑他不动心,恶相的威胁和繁琐的案情他不畏难。
他根据自己在四任提点刑狱期间多次的审案和执法检验时的现场经验,综合了《内恕录》等数种专书,于1247年写成了《洗冤集录》。《洗冤集录》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检查现场、鉴定死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情况、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的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书末附有各种救死方。《洗冤集录》一书后来成为后世法医著作的主要参考书。自晚清以来,逐渐传到国外,译成将近十种文字,成为世界伟大的和最早的法医著作。
简评:
宋慈严谨求实,不断探索,留下《洗冤集录》。他是朱程理学熏陶下的儒家弟子,却有霹雳手段,菩萨心肠,不拘泥于中庸之道,展现了令人诧异的辩证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