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江夏平春(今河南信阳西北)人。东汉末年,与同乡陈恭起兵于朗陵(今河南确山县)。汉献帝建安初年,李通率部到许昌归附曹操,因作战有功被封为建功侯,官拜汝南郡阳安都尉,执掌一郡的军事大权。
李通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从不居功自傲,更不徇私枉法,因此受到百姓的爱戴。
有一天,李通听说妻子的伯父在汝南郡所辖的朗陵县犯了法,刚正不阿的朗陵长赵俨为了严肃国法,不因罪犯是自己顶头上司的亲戚而加以宽容,而是依法办事,立即把罪犯抓了起来,并依法判了死刑。
李通正在为赵俨为民除害高兴时,他的妻子哭哭啼啼来找李通,苦苦哀求李通想办法营救她的伯父。李通不肯答应,她再次恳求道:“逮捕判刑的权力虽在县里,但生杀大权却由郡里掌握。只要你说句话,不予批准,伯父就可以保住性命。你就救救他吧。”妻子说着,声泪俱下。
不管妻子怎样哭求,李通一点也不动心,说什么也不答应。他严肃地告诫妻子说:“我正和曹丞相打天下,怎能以私废公呢?你伯父犯了法,理应依法处死。我身为一郡都尉,必须秉公办事、公平执法、为国尽力,不能置国法于不顾!不管你以什么理由,我绝不会干徇私枉法的事!”
不久,李通妻子的伯父按赵俨的判决,依法斩首了。
李通不仅没有怨恨赵俨,反而十分敬佩他,夸他忠于职守,执法不阿,说他是做大事的人。后来,李通还请赵俨喝酒,和他交了朋友。
曹操也欣赏李通为人耿直,大公无私,十分器重他,不久便提升他为汝南太守,改封都亭侯。
赵俨刚正不阿,李通大力支持他。两人大公无私的精神为世人所赞扬,其故事一直流传至今。
简评
作为官员,取信于民成为首要原则。由于身份的特殊,他们所面对的不只是亲人、朋友,对所治的百姓也有一份责任,一份承诺。刚正不阿,依法办事,就成了一个官员履行职责的最好态度,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会牺牲掉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