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在秦国受封领地“商”,就称他为商鞅,也叫卫鞅。他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社会改革家。
商鞅年轻时就对法律很感兴趣,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开始是在魏国宰相公叔痤手下当一名小官。公叔痤发现他很有才能,曾向魏惠王建议让他治理整个国家,魏惠王没有采纳,所以,在魏国的时期商鞅一直没能得到重用。
后来商鞅听说秦国要振兴国力,招募贤人,他意识到机会来了,于是,毅然离开魏国到了秦国。商鞅到秦国后,经人介绍,拜见了秦孝公,向秦孝公宣讲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道理,以及富国强兵的办法,很受秦孝公的赏识。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出台了鼓励耕战的新法令。
商鞅所制定的法令条文,对惩罚和奖励都规定得很明确,但也很严格。他认为要人们遵守法令,就必须先相信法令。他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 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他怕老百姓不相信新法能真正实行,所以,在新法令制定好之后,没立即向老百姓公布,而首先取信于老百姓,要老百姓相信他商鞅说的话是算数的,所制定的新法令是要按章办事的。
为了取信于民,商鞅令手下人在咸阳都城南门市场上立了一个三丈长的木杆,公布告示,招募百姓把木杆搬走。如果谁能把木杆搬到北门,就奖励他十两银子。开始老百姓对这件事都感到很奇怪,谁也不敢搬。接着,商鞅便派人又张出告示说:“能搬到北门的,奖励他五十两银子。”这时,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木杆从南门扛到北门。商鞅命人真的赏给那人五十两银子。这件事在老百姓中间传开了,商鞅的信用也得到了证实。商鞅取得了老百姓的初步信任。事过不久,商鞅突然在全国公布了新法令。
新法实施以后,多数人能按法令规定办事,但也有少数人不守法令。商鞅对这些人不迁就,一律按法令办事。开始太子带头违法,商鞅在不便直接处罚太子的情况下,仍然严厉地惩罚了太子的两位老师。这下,谁也不敢违法了,真正做到了令行禁止,于是秦国社会秩序大治,为秦国后来的强大奠定了基础。
简评
一个国家的威信光靠法律来维持是万万不够的,法治要靠德治来辅佐。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也认为取信于民是法制得以实施的前提。“立木为信”就是一个树立威信的过程,只有以诚信为基础才能盖起万丈高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