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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初恋之【弄错郎】

淅淅沥沥的雨幕,宛如晶莹的珠帘,从灰蒙蒙的天空,坠落到秋意萧瑟的庭院。

“高君琰——”

夫子喊到他名字的时候,他正托着腮,歪着头,看着窗外的潇潇秋雨。风雨中残菊的花枝轻轻摇曳,把幽冷的芳香散发到濛濛烟雨中。

“高君琰!”

夫子又喊了两遍。

“啊?”他嗖地一下坐直,托腮的手啪地落在案上,嘴张大得下巴都要掉了,那样子就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要多傻有多傻。

高家的孩子和朱家的孩子们,都齐齐转过脑袋盯着他,等着看他的笑话。

高寒朗被皇帝猜忌,流放到此处,娶了当地豪强朱其钧的千金。朱其钧在此地差不多是一手遮天的人物,高寒朗靠着岳父的财力和人脉,结交了一批贤才俊彦。

朱夫人给高寒朗生了四个儿子。高寒朗对夫人也是尊重得很,只纳了一房小妾,叫做余思燕。

余思燕也生了一个儿子,就是高君琰。

“你又发呆了,啊!”夫子怒气冲冲。

“弟子一直在很认真地听讲啊。”他很委屈地辩解,眉头拧得紧紧的,鼓着腮帮。

“好,那老夫问你,武姜为何不喜欢郑庄公,而要扶立小儿子叔段。”夫子用戒尺敲打着书案,摇头晃脑地问。

他一听,原来还在讲春秋啊。他今年十七岁,七年前就在母亲辅导下把四书五经、孙子周易都读得烂熟了。

不过,母亲都是悄悄教他,一再叮嘱他,不许让任何人知道。

他乌黑的眼珠滴溜溜一转,脸上突然涌现一阵兴奋,举手说,“这个弟子知道,因为郑庄公满身都是毛,所以武姜喜欢小儿子,不喜欢他。”

堂上爆发一阵大笑。高家和朱家的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他们都知道,高君琰一定会给出匪夷所思的答案。他因此经常被夫子责骂,每次提问,高君琰都能把夫子气得半死。

果真,夫子气得长须直颤,用戒尺狠狠敲打书案,“老夫刚讲完,你就答错,不是走神了是什么,还要狡辩!”

高君琰一副无辜状,“夫子啊,弟子哪里答错了?还望夫子教诲。”

夫子忍着气,尽量耐心地引导,“你且往郑庄公名讳上想,答案就出来了。”

高君琰抓着后脑勺,皱紧了眉,一副苦思冥想的痛苦状,“郑庄公,庄……”他眼睛一亮,兴奋地拍着几案,“庄,不就是毛桩子?弟子没错啊,就是毛的意思嘛,毛人一个嘛,怎么会招女人喜欢?”

夫子已经无语了,他早就听说高家的小儿子有些傻,但没想到,关于谥号他说了这么多次了,他还是记不住。没办法,夫子只好再次解释:“郑庄公是他的谥号,他的名字叫做‘寤生’。寤生,就是倒着出生。武姜生他的时候难产,所以认为他克母,这才偏心小儿子叔段。你给我记好了,听到没有!”

高君琰闷声听着,突然冒出一句,“就是因为毛太多,所以才难产嘛。”

夫子气得扬袖一指门外,“夫子说话,弟子不许顶撞!你给我出去,到雨中去反思!”

“是,夫子。”高君琰以手加额,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起身老老实实走到外面雨里。

夫子盯着他走出去,不知道为什么,高君琰的样子越恭敬,夫子反而越气愤。

站在雨中,背向授课的大堂,望着庭院里飘飞在雨中的黄叶。任雨丝滑过脸庞,一道清傲的笑绽开在少年俊美的脸上。

哼,迂夫子,只知道四书五经。这你就不懂了吧。我读野史的时候,看到过记载,郑庄公和叔段,一个丑,一个俊。据说郑庄公满身是毛,而叔段,就是诗经中《叔于田》的原型。你讲《叔于田》这首诗时,训诂出那么多经义,殊不知,这就是一首简单的,赞美英俊男子的诗篇。

秋雨潇潇,庭院里一片白雾茫茫。淋得久了,高君琰的紫色锦袍渐渐洇了水渍,衣袂越来越滞重。

终于下课了,高君琰的次兄高君昊一冲而出,拧起高君琰,把他拖到一个泥塘边,摁倒在地,抓着他的头发,把他的头一次次摁进泥塘里,怒骂,“你小子不想活了?你他娘的说谁满身是毛?”

高君琰心中有怒火狂烧,但他谨记母亲的话,千万不要跟四个哥哥争锋,不论什么时候,都要示弱,都不要招惹四个哥哥,也不要抢去四个哥哥的风头。

其实他知道自己的武功,早就超越了四个哥哥,但他一直假装孱弱。就这样,装出毫无还手之力的样子,任由高君昊把他一次次摁进泥塘,喝下不少泥水。

后来还是大哥高君宇走过来,拉开高君昊,“你这是作甚!五弟不过是无心的一句,你难道不知道他说话没头没脑的?”

高君昊在被拉开以前,不甘地狠狠踹了高君琰一脚,“老子总觉得这小子是装傻!”

高君琰一动不动趴在泥塘里,等高君宇和高君昊都走开了,才一个翻身坐了起来。

雨越下越大,很快冲干净了脸上的泥迹,他“呸呸”吐了两口嘴里的泥水。一手端肘,另一手托下巴,坐在那里,仰脸看着天空里不断坠落的大颗雨滴,自言自语:“原来你浑身是毛啊,难怪心里不平。算了,不跟你计较,谁让我比你长得好看。”

他一跳而起,甩甩头,叉着腰,自顾自地笑了。再仰头看着后院的高墙,心中一念闪过,“反正夫子讲书没劲,这几日父亲不在家,我且到江州去逛逛。”

高家所在是江州治下的一个郡,宛城郡。对于宛城郡的人,能去一次江州,就好比是村里人进了城。

他像个小乞丐,一路流浪到江州。到了江州,才用藏在怀里的玉佩,买了一身新衣。清素如霜的白色丝袍,白檀扇骨绘烟云山川图的折扇,飘逸如丝的银白束发带,衬得剑眉星目更加英挺明亮,俨然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就这样在江州城逛妓院,玩赌坊,终于把钱都花光了。

但也没舍得卖这一身行头,毕竟,没有这身行头,去妓院没人接待,去赌坊不准进门。所以,他宁可挨饿。

如此,饿了三天有余,终于再也受不了。

怎么办,只好偷了。

他来到江州城最繁华的大街,游游荡荡,寻找机会。

一家豪华大客栈门口,停着一辆马车。一个小厮抱着包袱站在马车下面,模样年轻,看上去比高君琰还小,不会超过十五岁。那孩子眉眼间没有一丝精明,一看就是个老实头。

高君琰摇着折扇踱过去,笑呵呵,“小哥,怎么抱着包袱站在大街边,若是遇到劫财的,岂不危险?”

小厮一脸焦灼,不时向大街张望,“我家将军准备住店,刚下马车,突然看见一个人,极像杀过他拜把兄弟的凶手,就追了上去,现在还没回来。”

“哦……”高君琰恍然大悟地点头,堆起一脸真挚纯善的笑容,“那你也不能在这里傻站着,先进客栈去把房间要了吧。你这包袱里有钱吧?”

“将军的全部家当都在这里了。”小厮毫无机心地说。他看见高君琰英姿俊挺,顿生好感。

全部家当?高君琰心中涌起狂喜,脸上却依旧善意地笑,“那就好,你赶紧进客栈去把房间预订了。这时节住店的人极多,晚一步都怕没有好房了。”

小厮一听有理,连连点头,“大哥你说得是,幸亏你提醒。”

他跟着高君琰走进客栈大堂,来到柜台要房间。跟掌柜谈妥后,掌柜要他登记姓名,高君琰折扇一收,殷勤地说,“我来替你拿包袱。”

小厮想都没想,就把包袱交给高君琰。然后专心致志地趴在柜台上,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家主人的姓名和官职。

等他登记完毕,转过头来,一下子怔住了。

那位大哥已经踪影全无。

小厮着急地问掌柜,“刚才和我一起来的那位大哥呢?”

掌柜正在跟另一个来反应客栈服务不周的顾客理论,压根就没注意到什么大哥,不耐烦地摆手,“不知道!”

“他刚才还在这里啊,长得很俊的一个大哥哥,穿一身白袍,手里摇着一把扇子!”小厮急得快要哭了,一壁说着,一壁转着头满堂找,“将军的全部家当都在他手里啊,将军回来会杀了我的!”

小厮焦急哭喊的时候,高君琰早就溜出了客栈,转入了一道小巷中。他顺着小巷窜到一家大院的后门,这里看来常年不开,无人出入。

他这才放心大胆地坐下来,将包袱在膝盖上打开。

哟,不少的银两嘛,还有官印,还有一张绢帕,高君琰拿着帕子在鼻子底下深深一嗅,“哦哟,是女人的。嘿,好个风流都尉……”

官印上刻有姓名,夏语晖。也有职位,禹城都尉。禹城,也是江州治下的一个郡。

“啪——”

突然一张烫金的请柬掉落下来,高君琰拾起来,看见上面的烫金大字:“淮南王府。”(古代的烫金请柬与今时不同,一般是用金箔)

他的眼睛霎时闪闪发亮,兴奋之下,把请柬当折扇,在手里啪啪地扇着,“嘿,正好,我饿了三天了,就凭这个到淮南王府混吃混喝去。但愿淮南王没见过这个都尉。就算被发现是冒充的,我也有办法逃出来,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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