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邹学宜不同的是,叶清溪很喜欢回忆。王啸坤幽怨又渺茫的声音仿佛隔着前世传来,而他的今生,少了她再不完整。他知道她的一举一动,知道她身怀着几千元钱从中国的北部出发,一路沿着海岸线南下,经过烟雨江南,经过苗寨,经过丽江,经过无数的古城,西藏,青海,新疆….她说希望在新疆的碧空中死去,或是在草原上终老,而她所有的计划都不包括他,她似乎早已经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叶清溪的人。
那时候的邹学宜从来不知道愁苦是什么滋味,她生活在一个富足的家庭里,母亲在一家颇有名气的电器公司做财务主管,父亲是凤城教育局的高层,贫穷对她来说是个遥远又陌生的概念。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她十八岁以后的岁月,生活不再安定,漂泊流浪是家常便饭,她也有过三天只吃一点面包的经历,一路扛着睡袋行走了大半个中国,没钱的时候随意在街边的长椅上凑合一宿也不是没有的事。当然,地球是圆的,所以她不可能总处于倒霉的位置。每每设计稿通过的时候,她也会拿到一笔不菲的钱财,可是她天生不是个能留住钱的人,一转手,荷包又扁了下去。
灵感是这个世界上最飘忽不定的东西,连续几个月都不进账的时候,花匠,修车匠,擦鞋匠,餐厅服务生,浴室吧员,加油站服务生…她全都做过。她喜欢那些不那么高层次的工作,并且从中获得报酬和乐趣。她似乎天生就适合这种漂泊不定的生活,如果非要以一种东西来形容她,她自己和身边的朋友都觉得“野草”再适合不过。她顽劣又强悍,小风小雨根本不在话下,白老先生不是也说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吗?而叶清溪的用词则更恰当,他说她是“大难不死,必成后患”。
邹学宜初中的时候开始读三毛,对荷西和撒哈拉一往情深。“流浪”对她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美好的词汇。那时候,江一楷的姐姐远嫁立陶宛,她们开玩笑说要江一楷带着她去立陶宛捡垃圾。立陶宛啊,虽然不知道那里的经济状况如何,但好歹也是个欧洲国家吧,而且听江一楷的语气,一定是错不了的。她崇洋媚外地想,把发达国家的垃圾拿到国内来稍一修整,是要赚多少的差价啊!
叶清溪嗤笑她,“去立陶宛,你就等着车臣黑寡妇收拾你吧!”她纳闷,翻出地图来一看,还真的被这家伙说中,立陶宛就在车臣的附近,或许她还美滋滋地撅着屁股在立陶宛的垃圾场里淘宝的时候,飞来一颗炸弹就能炸的她尸骨无存。
人总是爱惜自己的皮囊的,年少的时候,死亡是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霞,生死也只是一呼一吸的事而已。
可是那时的她并没有那种觉悟,她执着于和大奸人的斗争中,乐此不疲。世上再没有那么好玩的事,找到一个旗鼓相当的人斗争,其乐无穷。
北方的冬天总是来得很快,初雪过后尤其的冷。比较倒霉的是班主任对她和叶清溪的惩罚还没有结束,他们整整倒了两个月的垃圾。铁皮桶的把手是骸骨的冰冷,倒垃圾的时间也由早晨改到了傍晚。邹学宜耳朵上带着毛茸茸的耳套,手上戴的是青色的棉手套,棉手套的绒毛镶接处是一圈色彩各异的小铃铛,傍晚吃过饭后,扬声器开始播放音乐,她和叶清溪就踩着韩国歌曲《倒垃圾》的节奏,一路小跑,叮铃铃的响声回荡在空旷的走廊上,走廊的尽头一片黑暗,叶清溪嘲笑她是“狗配铃铛跑的欢”,她就故意把手举在他的面前摇晃。
少年男女,青春张扬,总是叫人羡慕的。而初时的针锋相对也随着了解的加深渐渐变得不那么尖锐,仿佛只是小男生和小女生的打情骂俏。不是没有人私底下议论过他们,但谁都没有确切的证据说,邹学宜就是喜欢叶清溪了,或是叶清溪就是喜欢邹学宜。
她一向没心没肺,爱情是个什么东西?难道比整到别人还要爽?小鬼子自然不会把这些放在心上,她满心想到的只是怎样疯怎样玩,关于将来另一半的形象也只是在小的时候和雪泥聊天时稍稍提了一下。倒是雪泥,最近不管是来信还是打电话都有明显的改变,这让她不由得担心。
雪泥只身在外,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身边没有父母亲人,她一定会感到无聊寂寞,如果这时候有人趁虚而入,那她一定会输的很惨。她不止一次地叮嘱雪泥要小心,而她只是笑,说她像个老太婆。
冬日的午后,阳光懒散,两节课后她被简曦拉着到操场上看球赛。今次是九班对隔壁十班的一场大战,简曦早在一个星期以前就对此憧憬不已,原因很简单,她只不过想看江一楷穿上球衣时的帅酷样子而已。邹学宜骂她,这个世界真是荒谬,人人都对爱情蠢蠢欲动,不知是她不正常还是大家荷尔蒙分泌过剩。
自然,她受到了简曦的反击。只能闷闷地由她拉着站在球场边上看那些男生作秀。呼出的气体在冰冷的空气中凝结,而那些男生仿佛不惧寒意一样,只穿着单薄的球衣奋勇作战。结果是第一场下来,九班大败,简曦气的直跺脚,一直呆在球场边上裹着羽绒服的叶清溪比个手势,将一名同学换下来,随手将羽绒服扔到邹学宜的怀里。
这时候,天空忽然下起了雪。洋洋洒洒如鹅毛般落在她的围巾上。叶清溪只穿一件球衣,赤裸的胳膊完全暴露在空气中,他身形修长,平时看起来偏瘦的体质,没想到还是稍有肌肉的。他气场沉稳,行动又矫健,三分球精准,和江一楷配合的更是天衣无缝,不一会儿比分就被拉平。观战的多数是慕名而来的女生,见到心中的英雄如此了得更是得意尖叫,邹学宜吹着口哨,组织女生加油,俨然一个拉拉队队长的样子。
而叶清溪在一个精准的三分投球后,更是不顾场上的激战,反身对着观众致意,他摆着双手,洋洋自得,嘴角翘的老高。对手被他的张狂气恼,接下来的比赛更是激烈,结束时双方都感到酣畅淋漓。
叶清溪下场时没有见到邹学宜的影子,他奇怪地问简曦,“邹学宜呢?”其实他更想问的是他的羽绒服去了哪里。
他站在球场上等了她几秒钟,心里腹诽不已,这个人不会到现在都还只记得怎样和他做对吧?她难道真的想冻死他?正咬牙切齿的时候就见她大神在在地跑过来,一边尖叫“好冷啊!”一边给他套衣服。
“靠,你真的想冻死我?”他颇为不满地看着她。
“哪有,我只离开了一小会儿而已!”她对着他做鬼脸“不过,真的有那么冷吗?”
“你扒光衣服站在这试试!”叶清溪忍不住抱怨。
她难得很乖地任他骂。然后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拉着他的手就跑。
“你要带我去那里?”叶清溪被她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去一个让你温暖的地方。”
一分钟后将要冻僵的两人坐在锅炉房里,吃着烧锅炉的师傅烤的番薯,叶清溪偷偷地问她“你怎么会认识这里的人?”
“学校里的工人师傅我都认识的。”她只顾享受手里的美味,完全不在意他的提问。倒是烧锅炉的师傅笑眯眯地回答他“小猫儿啊,谁都认识,她是自来熟!”那是叶清溪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称呼她。她的名字有些生冷不近人情,和她一身的气质也并不匹配,倒是“小猫儿“三个字与她较为相称。细看下,她不就是一只贪吃的猫儿吗?圆脸,狭长的大眼,薄薄的单眼皮,笑的时候就像是在打什么坏主意般;收起的利爪仿佛一不小心就会在别人的心里挠一道细长又深刻的伤口….
“咳…”叶清溪忍不住轻咳,悄悄地将快两人快要靠在一起的脑袋拉开一点距离。他的举动映在烧锅炉的师傅眼里尤为好笑,也不自觉地轻咳一声说“小猫儿,来来来,帮我把路旁的垃圾运到垃圾场里。”
“好啊。”邹学宜痛快地答应,叶清溪奇怪地发现,她在这些人身边就像是对着自己的亲人那么自然,而且这些师傅好像也颇为喜欢她,就像他们提着垃圾从锅炉房来到垃圾场的路上一样,经过的不管是食堂还是卫生室,后勤部还是传达室,所有的人都和她打招呼。那些都是学校的工人,或是小个体商户,少说也要比她大上个十几岁,可是无一例外的,他们所表现出的热情完全是出自真心。书店的老板娘热络地向她推荐新到的武侠小说,小超市的老板免费借她打火机用,食堂的大妈则问她中午为什么没有来她的窗口买东西…
同样是生活在这个学校不到半年的学生,为什么她就会又如此好的人缘?他们一样每天要学习十几个小时,有数不完的作业要做,还要打扫卫生倒垃圾,她是那里来的时间去结交这些人?
后来叶清溪明白,这就是邹学宜的天性,她心性单纯,或许粗糙,或许市井,但贵在温暖。她从不看轻任何一个人,对自己或是别人都异常的宽容,所以她的朋友满天下,即使她离开之后总是忘记去联络他们,他们也未曾忘记过她。
那日的傍晚,夕阳将落,天边的霞彩像是他最常用的砖红泡在水里那样,须臾散开。青灰色的天际有耀眼的金黄,鹅毛大雪只是一会儿就过去,空气中还有着邹学宜烧的树叶的焦味。他们坐在垃圾场入口处的平板车上,等着烤熟埋在坑里的那两只番薯…
成年后的叶清溪无数次地眷恋起那时候的感觉,在火堆旁搓着手,等待番薯烤熟的那些安静时刻,和听着身边的小女孩讲着她的流浪梦想….他所经历过的人生里再也没有那一刻那样宁静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