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霞便利店。
卧室内,明霞把瘦小的杨天雨扶至半卧,背后垫上预先准备好的被子。她弯腰时,身着宽松的居家服,竟掩不住那优美的弧线。
轻轻掰开半卧床头的瘦小男子的嘴巴,用手捏着,另一只手拿着调羹,从床头柜上的白瓷碗中,盛了半调羹温开水,送到嘴边,缓缓倒进去,一下,两下,三下,不一会儿,喂了小半碗。
然后,去厨房端来冒着热浪的半碗鸡蛋羹,放在床头柜上,学着之前的样子,盛半调羹鸡蛋羹,缓缓凑近檀口,小嘴轻启微风吹动,感觉差不多时,又撅着红唇轻触,而后,慢慢送到嘴边,缓缓倒进去,一下、两下、三下,
第四下刚到嘴边,滑滑嫩嫩的蛋羹,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这可咋办啊!”
明霞慌忙拽一把卫生纸,认认真真地擦拭。
完事后,又嘟着小嘴,黛眉浅蹙,美眸中隐隐闪烁着泪花。
“咿呀…咿呀……”
突然,床尾的小甜甜睡醒了,唱着欢快的歌儿,渐渐拉长节拍,颇有放声大哭之势。
“嗷嗷…宝贝乖,妈妈来喽!”
对于甜甜的习性,早已了然于胸,她急忙把调羹仍在碗里,一边掀衣服,一边快步来到床尾,
先探进被窝湿不湿,然后弯着腰微微侧身,送到有些干燥的小嘴边。
“吧唧…吧唧……”
别看小家伙眯着眼睛,吃的那个香。
明霞控制住节奏的同时,也留意着小家伙的举措,突然,她眼睛一亮,紧接着俏脸通红通红的,与之相比,火烧云都得逊色不少。
“你啊…真是我的小冤家。”
她看着很快又进入梦乡的小甜甜,笑骂一声,陷入沉思。
经过一番天人交战,明霞毅然决然地走向床头,呼噜呼噜喝光鸡蛋羹,又倒一碗温开水,一股脑儿喝下。
随后扒开另一边的居家服,对着空碗,轻轻揉压。
挤了小半碗后,学着之前喂水的样子喂奶水。
稍时,未见乳白色的液体从嘴角流出,明霞不由得长呼一口气,红透了的俏脸上,流露出几淡淡的丝笑意,简直荡人心魄。
完事后,明霞整理好居家服,收拾好餐具,扫了一眼床头床尾,轻笑着摇摇头。
“哎呀!情姐!你…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刚迈出卧室,迎面走来一人,蹑手蹑脚的,明霞吓了一跳,说话都不利索了。
(便利店外面是货架,紧挨着的是厨房与厕所对门,最里面是卧室,床铺横着放的,开门见床尾,所以,明霞才把杨天雨藏在床头。)
“这不刚到这儿,本来想探秘来着,这下子没好戏…”
吴怡情比划着来时的路线,漫不经心地说出早就打好的腹稿。
她突然愣住了,她最好的闺蜜明霞,居然小脸通红,眸子里竟泛着一汪春水,脑子里不禁浮现出一副美艳少妇,与灰不溜秋的瘦小男子不可描述的画面。
尽管她昨天早上走得匆忙,还是看清了让明霞失态的瘦小人儿,是个男子,脏兮兮看不出本来面容的男子。
“哼!能有什么好戏?”
听她如此说,明霞的小心脏怦怦乱跳,不由得感叹:“好险!”她强装镇定,做了个噤声的动作,随手带上半开的门,拿着餐具走向厨房。
“好好好!算我错了!”
吴怡情双手合十低首道歉,撇撇嘴道:“我又遇到麻烦了。”
“该不会新学校的系主任是个拉拉吧?”
明霞佯装大吃一惊,“那不是挺好嘛,谁也不吃亏啊。”她娇躯微颤,看样子憋得不轻。
“什么嘛!”
吴怡情垂手顿足,不满道:“还不是个臭老头,仗着权势,让我跟着他,年三十万,不同意只怕工作不保,人家都烦死啦,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转个身,我看看!”
明霞把餐具放到洗菜盆里,回身看着吴怡情,认真道。
“你有办法?”
吴怡情疑惑地问。
“转!”
“好吧!”
吴怡情低头看一眼自己的穿着:灰白色的针织衫有些开线,黑色洗的发白的外套,深灰色带着补丁的裤子,一搭配上一双看不出原样的旅游鞋。
就这么流浪汉都不见得捡一身装扮,愣是把她衬托得前凸后翘,妖娆迷人。
她不止一次为自己的身材样貌而烦恼,倒是头一次深深地意识到,原来美也是一种罪过,所以,她乖乖地原地旋转90度。
“再转!”
“再转!”
“好了,停!”
明霞头一次如此认真地观看,莫名起了嫉妒的情绪。皎洁的面容好似一轮明月,醉人的桃花眼深邃迷人,优美的曲线,再配上人犯罪的葫芦形身材,这也太不给人活路了。
“咱这样,以后出门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哪怕披个军大衣。”
明霞稍微一想,立时明悟,指了指自己胸前,认真道:“你看看我,咱们并排走一块的话,谁能看出我们都是36E,还有你这身肉,也太会长了,转个圈都特迷人,我看着都多看两眼,更别说那些lsp了。”
“我也想啊,作为一名瑜伽老师,现在穿得再宽松,授课时不得换衣服啊。”
吴怡情苦着脸,满腹委屈,“瑜伽俱乐部规定,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那衣服束身效果,不比电视上广告的束身衣差,穿起来真的好难为情的。你来了之后,我甚至想过在你这儿当个秘书,哪怕在你的淫威下屈服,也心甘情愿,你不说了嘛,谁怕谁啊!”
“我有手有脚。”
“啊!脚也行…”
吴怡情几乎脱口而出,意识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干咳一声,掩饰尴尬。
“当然!”
说着,明霞抬脚向吴怡情的胯间虚踢几下,还调皮地眨眨眼。
“呀!明霞,我跟你拼啦!”
吴怡情羞怒不已,冲向明霞,扭打到一起。
一时间,嬉笑声,谩骂,交汇成一曲诱人的旋律。
~~
卧室内,杨天雨的“梦境”仍在继续:
墨绿、浅绿、嫩绿、
翠绿、淡绿、粉绿、
紫红、血红、粉红、
亮黑、深黑、浅黑……
有的薄如蝉翼、形若弯月;有的如若粗布,形似骄阳,也有的形针若刺……
无论什么颜色,不管何种样貌,都以极快的速度由深变浅,直至枯萎,由点到面,片刻之间扩散到目之尽头。
不知怎的,杨天雨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毛毛虫,一只只有婴儿小指般大小,却怎么也吃不饱的毛毛虫,他感觉嘴巴稍微一停,下一秒就会饿死。
为了活着,他只能不停地吃,不停地追逐能吃的东西,置身于无尽的兴衰交替中而不自知。
他的胆子还特别小,开始的时候,看见拳头大小会动的东西,他就浑身打哆嗦,生怕被一口吞掉。所以,每次“吃饭”前都事先找个安全的果实洞,树缝,有时候曲卷的树叶,也是他的栖身之地,就这么躲躲藏藏过着“舒舒服服”的小日子。
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它是怕死,惜命。
岁月流逝,突然有一天,他觉得没那么饿了,而且浑身上下充满力量,颇有些小得意,不禁纵身一跃,瞬间被眼前的景色深深地吸引了。
辽阔的草原上,繁杂有序的花儿争奇斗艳,两只大白兔在草原上肆意嬉戏,你追我赶,好不快活,草原的尽头,两座高山拔地而起,直入云霄,构成一个天然大峡谷,峡谷两侧各有一条宽阔的瀑布,宛若千万匹白马从高处纵身而下,一头扎进山脚下的小湖之内,向外延伸汇聚成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奇形怪状的鱼儿在水里成群结队,乍一看,真以为它们在沙场练兵。
“嘎…”
突然,天空中黑了下来,两只比两座高山还要大的爪子,一下子抓住杨天雨的要害之处,“我命休矣”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血海的大嘴巴不疾不徐地落下来,死亡即将来临之际,他的脑子嗡一声,一片空白,腰间传来阵阵剧痛,勉强拉回一丝丝神智。
借着快要睁不开的眼睛追寻到的那一丝亮光,还有些活动范围的脑袋猛然伸出,嘴巴极尽张开,一口咬在对方依稀是脖子的地方,猛吸一口,血腥夹杂着丝丝甘甜的味道,对他来说恶心至极,差点吐了。
活下来的欲望瞬间充斥着他的脑海,迫使他强行吞咽下去,一口,两口,三口,口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
画面一转,他化身为一位小耳尖牙的小怪物,显然,那一场赌博似的战争,他赢了。
这个小怪物倒是奇得很,俩花生米大的耳朵长在嘴巴两侧,嘴巴上面两只小孔时开时闭,两只眼睛,空洞且迷你,给人一种一张脸上就长了个嘴的感觉,嘴巴里,布满了细细尖尖的牙齿,乍一看就像是两排密密麻麻的触须,空洞的眼睛遥望着远方的移动大山,一动不动。
良久,小妖怪突然双腿用力猛蹬,一个弹跳,跃上高山的顶端,四只锋利的利爪狠狠插入薄弱之处,猛然划开,喷泉似的血柱直冲九霄,它随即张开大口,确切地说是张开脑袋,冲锋三次终于堵住喷泉,疯狂地吞咽,直至高山轰然倒地,干瘪,它才伸出长长的舌头,将身上的血迹舔得干干净净,复又扭头看看瘦骨嶙峋的“大山”,吧唧吧唧嘴,意犹未尽。
自此,小怪物彻底迷上了吞食血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