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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易扬在这里住了近一周,他也了解到不少的信息。比如除了希文是蒲城人外,方正和付晓都是本地人。比如方正和付晓是大学同学,但并不是一个班级。毕业以后阴差阳错地竟到了同一家客栈工作。可能对于彼此太过熟悉,他们经常在一起斗嘴吵架,易扬一直以为他们是一对,可惜并不是。比如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一个信息,希文还是单身。

易扬在空闲时间,将客栈的每一个角落也都摸熟了。客栈的后院有个小的菜园子,里面的菜品很是丰盛。几乎囊括了当季的所有蔬菜,翠绿的黄瓜,鲜红的西红柿、长长的豆角,紫的发亮的茄子。还有一片白玉般的甜瓜,个个长得水灵灵的。前天希文送到他房间里一个切好的甜瓜,又脆又甜又新鲜又多汁,比他在超市里买的要好吃得多。

他自小长在城市,极少见到这样鲜嫩的瓜果蔬菜。他唯一见到过的,大概是小时候奶奶在自家院子里种的蔬菜,也是这么几样。不过他到奶奶家的次数不多,并没能常常见到。

他每天都会在客栈里转转,看到这些,总觉得新奇又舒心,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

这天下午,太阳临近落山。易扬在房间里画了一下午的图纸,累得眼睛酸涩难耐,脊背都快僵掉了。他伸了个懒腰从椅子里起来,站到窗户前放松。透过窗户看见楼下希文挽着一个小篮子,正弯着腰在菜园子里忙活。

他正无聊,便简单收拾了下,哼着小曲便下了楼。一路目的明确,直奔菜园子。希文忙得很是认真,他站在田埂上好大一会,她都没有发现。

他看着她弯着腰,手指灵活地将那些细细长长的豆角拽着下来,又归置整齐,放进一旁的篮子里。被她无视,易扬终于忍不住咳了一声,用来提醒她。

希文大概太不防备,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她往后退了一步,一不小心,被竹子做得豆角架给绊倒,一屁股结结实实地跌坐在泥土里。

易扬没想到自己的动静会吓到她,急忙穿过那些高高密密的豆角架,走到她身边,握着她瘦弱的手臂将她拉了起来。

早上刚浇的地,外层虽然被太阳烤干了,下面还是十分湿润柔软的。她的身上尽是湿呼呼的泥土,怎么也拍打不下来。她觉得自己十分狼狈,屁股后的裤子凉凉地贴在身上,让她难以忍受。

易扬觉得十分抱歉,急忙开口说:“真是对不起,我并不是恶意的,我只是提醒你我在这里而已,没想到会吓到你。”

希文皱着眉,并不在意他是否是故意的,她想要急切地去换掉这身衣服,实在让她觉得不舒服。她有洁癖,很严重的洁癖。哪怕一点点污渍在她身上,她都觉得倍感煎熬。于是她摆摆手说:“没关系,也不是你的错,是我自己不小心。”她说完停了一会,又说:“麻烦你帮我把这些菜送到厨房好吗?我现在需要去换洗一下。”

看着她烦躁不安地表情,易扬有些愧疚,毕竟是自己太唐突了。他说:“好的,交给我没问题。你快去换。”

希文去房里快速冲了个澡,又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换下的带着新鲜泥土的衣服,被她扔进了大盆里,简单冲掉了上面的泥水。最后又扔进洗衣机里,等她洗完晾晒好,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窗外的天空已经昏暗,院子里有客人陆陆续续回来。安静的院子里,开始热闹起来。

她看了看手表,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好在今天吃饭的客人不多,时间还来得及,她也会省点力气。她随手拿起一个皮筋,将头发很随意地扎了起来。她穿的衬衫领口有些大,脖子显得空空的。她跑去床头柜旁,柜子里有一个大大的首饰盒,里面装了许多项链,耳坠之类的。她平时戴的耳坠居多,项链并不常戴。偶尔心血来潮,她会认真地挑上一个。她的脖子还算修长,带项链很是好看。付晓说,她戴项链的时候,像是一个气质优雅的公主。

她听到这样的夸赞,有些不好意思,觉得付晓的赞扬有些夸张。后来她就很少戴,只有在穿得衣服领口太大,显得太空荡的时候,才会稍微戴一戴。

希文对项链没什么研究,有些只是因为好看,价格并不太贵重。她曾经花了五十块钱,在网上买了一串所谓的钻石项链,其实不过是一块切割得很漂亮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扎眼的光芒,看起来竟有价值不菲的错觉。不过也就偏偏外行人,内行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她的项链完全不值钱。

她有一次戴着,她曾经的同事问她:“以你现在的身价,你的这串项链得花不少的钱吧。”

希文觉得好笑,她哪里有什么身价?她玩笑似的伸出五根手指逗她,同事惊得嘴巴都要合不拢,惊声尖叫道:“五十万吗?真是太阔绰了。这样的首饰,我连摸都不敢摸呢。我平时要是想买个首饰,哪怕只有几百块,都要被老公训上许久,说我乱花钱,败家什么的。看来做有钱人真好,随随便便就要几十万。”

希文一边笑得不能自抑,一边摇头,同事更加吃惊:“不会是五百万吧,果然是豪门啊。这个价格我可是连想都不敢想,五百万得够我吃多少顿好吃的呀,估计我能吃到下辈子吧。我说这话,都显得我很没有出息,你一个豪门贵妇,可别笑话我啊。”

希文笑得肚子都要疼了,她好不容易强忍着,嗓子都是颤抖的:“不过五十块钱而已,你的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我哪里戴得起那么贵的项链?”

“什么啊?你还能戴五十块钱的项链?我怎么这么不信啊?你不会忽悠我玩呢吧。”同事一脸的质疑,对她说出的话似乎一点都不相信。

希文将手机里的淘宝打开,调出最近的订单,递给同事看。同事看了一眼,狐疑地问:“最近公司的生意挺好的,你怎么还过寒酸了呢?五十块钱,让外人听了,觉得你们家快倒闭了呢?”

希文撇撇嘴,无奈地说:“公司生意好,跟我有什么关系。再说五十块钱就算寒酸了吗?我一开始还嫌贵,犹豫了很久呢。毕竟只是一块玻璃而已,也不太值这个价,只是样式还不错而已。”

同事终于翻了个白眼,伸出一根大拇指说,语气有点酸:“在我们面前哭穷,可真有你的,怎么觉得你是在炫耀似的。”

希文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多富有,生活依旧和最初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大家却越来越不喜欢与她相处,大概觉得她是在用另外一种方式炫富。其实根本就是她自己穷惯了,不舍得花钱而已。再多的钱,也不是她赚来的,花自己的钱才会心安理得。

公司里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也不太和她来往,毕竟她的身份不同。有些人明里暗里的酸她,她脾气好,也不愿和他们闹僵。但她渐渐还是在公司待不下去,受了某人的撺掇,她便辞职回家,做起了一无是处的寄生虫。

她曾一度后悔,如果当初没有辞职,她有着一份安稳体面的工作,每日努力工作,用心生活,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可是没有如果,天下也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希文非常讨厌回忆从前的事情,从前的人。那样的回忆,让她觉得曾经的自己愚蠢至极,毫无尊严。她从首饰盒里,挑了一串锁骨链,很细的一条,下面挂着一颗小小的星星,星星上镶着一颗很精致的钻石。这是她刚到西川的时候,在一个地摊上买的。很便宜,依旧是五十块钱。

那个小摊的老板娘说,链子是银的,对身体很好的,戴久了还可以排毒。钻石是真的,有零点一克拉呢。希文只笑笑不说话,她并不想拆穿老板娘。她又不傻,自然知道五十块钱哪里会买到真的钻石,居然还有排毒的功效,实在是有够夸张。

不过她还是很愉快地交了钱,戴在了脖子上。她只是觉得很好看,她戴了没有几次,便收在了首饰盒里。后来她发觉链子上的那颗小星星,有些掉颜色,隐隐露出了一点廉价的黄铜色。不过并不明显,但是她还是不开心,因为这个链子真的很好看。它若是质量好一些,价格其实贵一点也没关系。看吧,这世界上两全其美的事情并不多,物美价廉也不是谁都能碰到的。你想要鱼,就别妄想还能得到熊掌。

念在它掉色并不十分明显的份上,又加上现在是晚上,应该不会有人看到项链掉色,她今天就勉为其难戴上好了,她的的确确是真心喜欢。其实人这一辈子能遇见真心喜欢的东西,是极其不容易的,得到就要珍惜,错过就慢慢忘记。陷在过去,难过的就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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