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焦急的等待中,七天时间真是度日如年,不过,老子总算是熬过来了。带上:腰刀、弓箭、红缨枪、匕首、盐巴、水壶、红线、雄黄大蒜酒、一块大棉布、蓑衣、两把三角爪和两根各长十米的麻绳,以及治疗蛇伤和少量金疮药,来到了苗王的议事厅。
出乎意料的是,七天的时间内,黑虎并没有出现,这让我和酸秀才抓破脑袋也想不通,最后得出个歪结论:那信鸽肯定被人用箭射下来烤着吃了。他娘的,老子以后就专射信鸽。
来到议事厅门口,一看,数了数,好家伙,有十一个‘同行’,各个都很壮实,看来都是好的竞争对手啊,当然,除了那个穿的‘英姿飒爽’的家伙外,他妈的,朝廷里的人果然狡猾,这家伙和酸秀才一个想法,居然带了两条猎狗,还恬不知耻的得意非凡的站在那摆显,看的大家对他都是指指点点,要知道,森林里带上猎犬,等于多了个好帮手,最少,生命有了保障,不用担心被肉食动物突袭。他这样的行为让大家感到了不齿,不过,很明显,苗王默认了他这种钻空子的‘聪明’行为,等我站到队里后,苗王骑在马背上,很直接的说:“不准私自厮杀,不准作弊,不准抢夺他人宝物。违反规定者,重罚!大家有意见没有?”
“没有!”
“好!上马,都跟着我走。”
我经过那田二公子身边时,瞄了瞄他那双猎狗,丫的,小!忒小了,没有我的黑虎高大威风,等有时间老子带着黑虎去找你麻烦,咬死你这两只猎犬,看你还威风不。他却很狡猾也很得意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头一扁,嘴一撇,看向一边,好像不宵与我一同前往似的,我心里更窝火了。
骑马和苗王一起赶了大半天的路,估计都跑了几十公里远了,然后又步行了两三个小时,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片原始森林,树木高大,山体林立,像魔鬼的圣地一样,黑咕隆咚的,还老丫丫的一遍,一望无际,看的人就脚软。
四名早就在此站岗的士兵一见苗王到来,立即就跑上来牵马。
“各位,十天之后我们在陈家苗寨碰头(也就是说算上回去所用的时间,我们十天内必须赶回去。),祝各位好运!”
我们立即就各自进山了。
……
起先,大家还三三两两的走在一起,可越往后走越黑暗,树木越高大,光线越黑,酸腐味越重,大家也就越分散了,最终,大家都各走各的,只有我除外,我死死地跟着那个田二公子,他已经回头看了我好几次了,可我都仰起拳头表达‘心意’,他没敢多嘴,却加快了脚步,但他那鸡爪子似的步伐哪能甩掉我啊,终于,他受不了了。
“你不去找自己的宝物,老跟着我做什么?”
其实,我主要是为了气气他,二来嘛,他带着猎狗,最少,能防止被动物突然袭击,三嘛,我很想知道这个能被一阵风就吹到天上的瘦弱美男子到底是怎样找到宝物的,不过现在我不想跟着他了,因为我们已经向里面走了十几公里,而且天色已经黑了。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谁叫你老挡在老子前面啊。”
“哼!”他哼了一声后却没动身,可他身边那两条猎犬却对我狂吠,叫的老子火冒:“闭嘴,丫的,狗仗人势,再叫老子就宰了你,这么大的林子,相信也没人敢说老子宰了条狗。”
我的一语双关,确实把这家伙给气着了,脸色猛变,可他的忍耐力超强,最终,他向旁边一闪,做了个‘请’的动作,我哪会客气,气宇轩昂的过去了。
半路射下一只松鼠,烤着吃了,然后找了棵参天大树,在身上洒了点雄黄大蒜酒(可以防蚊子,也可让蛇之类的动物不敢近身),爬到树上就睡。
一连三天就这么过去了,我没找到看得上眼的东西,拇指大的人参倒是见到了两棵,可我懒得去挖,只做好了标记,回来再说,现在我得先找那最大最值钱的宝物。
又接连过去了两天,眼看着剩下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心里暗自着急,可我也没法子,老天爷不眷顾,老子心里烦有个屁用。
这不,今天一天又白忙活了,我来到一个山崖下,靠着一棵大树边就烤着今天早上射杀的两只兔子,心里不停的诅咒老天爷不让老子娶陈灵,越想越生气,越想越着急,所以,我没等兔子烤熟,自己就很硬气的啃起了半生不熟的兔子腿来,我是被气饱了。
喝完最后一点水,我就靠着大树眯眼看日落,心里盘算着明天要是再找不到个看得上眼的宝物,老子就去找那田二公子,妈的,抢了他的宝物,老子得不到,也不叫你得到。
就在我想着想着要睡着了的时候。
“啪!”枯树枝断突然折断时所发出的一声轻微脆响在我左边不远处响起,我下意识的以为来了老虎或狗熊之类的大动物,立即就地一滚,滚到了巨树后面,拿着红缨枪,警戒的听着那地方的动静。要知道,在深山老林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猪二熊三虎四豹,碰见了不得了。可我当我清醒过来后,更怕有别人来暗算老子,苗王虽然规定不能私斗,可这次来的都是贵族,真要是死了人,估计他也没法子。
场面很寂静,我紧张的很,握着红缨枪的双手都出汗了,两只耳朵竖的比兔子耳还高,但是很奇怪,那地方再也没发出一丝声响。
难道是风吹断了树枝?还是一只小动物踩断了树枝?……我心里安慰着自己。
可这样的紧张会消耗掉巨大的体力,我见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个事,所以稍稍等了会儿后,我艺高人胆大(后来把这事对酸秀才一说,他很直接的骂我比某某动物还蠢),警戒的慢慢地露出脑袋,紧握着红缨枪,牙齿紧咬,双眼睁的比铜铃还大,身子稍稍弯着,一点一点的向那方向走去。
近战我不怕,我主要是怕对方突袭,或者用弓箭射我,所以我右手伸直,反握着红缨枪的枪柄,左手握着最底端,准备对方一射弓箭,我反手变正,使枪打个圈,就可以打掉那箭羽,然后左手一用力一拍枪柄,就可投出红缨枪,让对方来不及射第二箭。
小心翼翼地接近。
这是一片由众多碗口大小的松树组成的林子,树底下是半人高的野草,有利于敌人的隐蔽。
我很缓慢的到那断枝的地方了,除了地上一根拇指粗细的断枝外,什么都没留下。
我捡起一节断枝,仔细的看了看,是被某种东西给压断的,再仔细看看,上面有一层薄而亮晶晶的涎液,我稍稍地放心了些,至少,这不是人为的。
就在我随手丢掉那断枝而转身时,异变突起。
我并没有看见什么,可我听到身后传来了“唔!”的一声(大家可以去问老猎人,巨大的蛇在爬行时,会因蛇皮和地面快速摩擦而产生这样的声音。我以前在乡下就碰见过,那条蛇直径最少有十厘米大,在玉米地里游走,玉米杆子都倒向两边。),同时感觉到了危险,一种及其强大的东西在盯着我。
我不敢乱动,双手缓慢的握住红缨枪,又跟原先一样,右手伸直反握着,调息了一下内息,屏住呼吸,紧握了握红缨枪,猛然一个转身,看都没来得及看,红缨枪立时就向前猛地连点了一个梅花状。
可惜,枪枪落空,而我,也在这空隙中看清楚了那个威胁之物,但我情愿自己这辈子都没有看到它,娘的,这是一条有小碗口粗(约十厘米大小)的黑金色眼镜蛇王(眼镜蛇王和眼镜蛇有区别,说的简单点,眼镜蛇王最喜欢吃眼睛蛇了。不信可看《动物世界》,那上面说的很详细。),有多长我不知道,因为它此时正直起身子,高一米五左右,而尾巴却在草丛里,总共估计有三四米长。
此时,随着我红缨枪使出了梅花点,它的脑袋也随之而一伸一缩着,不过看它那已经变成扁体的脑袋,我知道,自己已经被它所定了,逃跑是没用的,这种巨大的眼镜蛇王你一但惹了它,它不咬你一口而吃掉你是绝对不罢休,老人们就常用它来比喻着骂人:你他娘的还学眼睛蛇王,跳起来要吃人咯。可见之凶猛。
见自己已经惹了它,逃跑就等于死亡,还不如放手一搏,所以我虽然后悔自己没有在身上擦雄黄大蒜酒,但也没法子,现在只能看我俩的命了,不是我成为它口里的食物,就是它成为我的大便。
我俩对持着,它大概想找到我的破绽,而我,则希望在这种僵持中,老天爷突然打雷,让它闪人,可我的愿望还没想完,一种很古怪的信念就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能杀了这家伙,那不比那些灵芝老虎什么地来的值钱吗?我还没听说谁杀过这么巨大的眼镜蛇王了。但我没对付这大家伙的经验,以前我见过最大的蛇也就这红缨枪柄大小,那时候,我和二愣子还急不可待的跑上去用手捉,可眼前这家伙——唉~!背时。
想到这,我突然有了种动力,想杀了它的动力。真可谓出生牛犊不畏虎啊!
忽然,它脑袋变的比原先更扁了,长期在山上打猎的我当然知道这是眼镜蛇进攻前的特征,立即提起精神,紧握着红缨枪,同时,还把红缨枪试探的向前猛伸了一下,接着又快速的缩了回来,哪知,它却猛地把脑袋向后一仰,很生气似的发出“呼呼!”之呼吸急促生。
现在想想,当时真的很奇怪,自己为什么就没喊救命而吸引同伴来救我了?也许,真的是‘人有多大胆,地产多少粮!’,老子就想独吞了它。
很奇怪的一幕出现了,我每次把红缨枪快速的刺向它,它总能立即就把脑袋往后一仰,然后又缩回来,不过还好,我每次都只是试探而已,所以总能立即就做好防守。
我真的大意了,大意到了眼镜蛇王和眼镜蛇一样,有一项特别的攻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