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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用巧计忍者伏诛

死了,死了,人一死,就百了,就成了山丘上的一抔黄土。可地球还在不停地旋转,日子还在永远继续。

几天之后,皇庄后山的园林里,来了一男一女,两个老态龙钟的牧鹅人。男的六十多岁,驼背,瘸腿,眼睛瞎了一只,走路要拄拐杖。女的五十四、五岁左右,步子踉跄,嘴歪鼻斜,头发乱得像茅草,脸上结满了一层厚厚的锅盔。

没有人知道,这一男一女叫什么名字?有什么背景?来自何方?为什么要养鹅?为什么偏偏要选在皇庄?

皇庄里,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这两夫妻能在皇庄里牧鹅,来头肯定不小。也有人说,是艾董菩萨心肠,收留了两个无家可归的老人。

一时里,风言风语满天飞,不乏臆断和种种猜测,莫衷一是,众说纷纭,各种版本的都有。

两个老人可不管这些。

他们早出晚归,砍茅为苫,伐树为梁,围着后山,围着园林,围着山上的那两棵金蒲叶树,开垦出一块环形平地,栽上木桩,夹上篱笆,做成了围栏,圈养了一群大大小小的白鹅。鹅有八百多只左右,曲颈红冠,其中以公鹅居多。

除了鹅,还有狗,五、六只相当厉害的赶山狗,尖嘴獠牙,来去如风。狗和鹅简直是绝配,哪怕是一只蜜蜂,或者一只老鼠,只要他朝山头靠近,鹅们就会搧动起翅膀,抻长了脖子,鹅鹅地大叫起来。声音高亢,嘹亮,此起彼伏,引起了整个鹅群的共鸣。

有人说,鹅是天底下最称职的哨兵,可以评劳动模范。它可以尽忠职守,不眠不休,哪怕就是睡了,也用一条腿支撑着整个身体,时刻保持着高度警惕,半睁着眼睛。

狗呢?只要鹅叫,它就会在第一时间醒过来,汪汪乱叫,既警告了入侵者,又叫醒了主人。有的时候,它还会发起强攻,有的攻头,有的击尾;有的上蹿下跳,扰乱你的视线;有的伺机下手,冷不丁地撕烂你的皮肉。使你顾头顾不了尾,按下葫芦浮起了瓢。

夫妻俩相依为命,深居简出,就住在山上的两间茅草棚子里。茅草棚子不高,也不大,用土坯垒墙,茅草苫顶。

唯一的房间铺上一张床,架上锅灶,就没有多余的地方了,连转个身都比较困难,仅够夫妻俩栖身而己。不管怎么说,夫妻俩总算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看起来,夫妻俩都有些傻不拉叽,神神秘秘。男的吞吞吐吐,几乎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再加上蓬头垢面,胡子拉杂,身上穿的衣服也乌漆麻黑,皱皱巴巴的,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汗馊味,像有很长时间没有洗过。

女的呢?更随便,更邋遢,也没一个收捡,东西到处乱丢。衣服啦,鞋袜啦,煮过饭的锅子,没洗的碗筷,砍草用的镰刀筐子等等一切,扔得到处都是,在屋子里埋上了一个又一个的地雷,除非你小心了又小心,否则真没个插脚的地方。

也有人说,傻,是一种智慧,叫大智若愚。

夫妻俩傻是傻了点,生活却很有规律,几乎每天都是三点成一线,围绕生活不停地兜着圈圈。男的每天凌晨五点起床,首先绕着鹅栏转一趟,看一看有什么异常,然后,再回家蹲厕所,洗漱,吃妻子早已弄好的早饭。

吃完饭,男人抽上一锅烟,就拿上镰刀、背着筐子出去割草。鹅是杂食性动物,食量大得惊人。男人每天要跑三、四趟才能保证供给。一般是上午二趟,下午一至二趟,几乎是周而复始,雷打不动,成了一条不动的铁律。

女人呢?除了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女人要做的,就是把男人割回来的青草,用铡刀仔仔细细地铡碎,和上淘米水,拌上米糠,每隔两个时辰,零零地撒在鹅栏里。鹅们扑腾着翅膀,一拥而上,就家人见了美味佳肴,吃得十分欢实。

当然,夫妻俩也有吵架的时候,锅铲难免碰到饭勺。吵起来,一般都是女的骂骂咧咧,大吵大闹,男的不吭一声,青面黑脸;骂急了,男的就会扔下烟竿,躲进屋子里蒙着头,呼呼大睡。夫妻俩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形同陌路人。

最怕的,最烦的,还是下雨。

傲来国靠近赤道,僻处在南海之滨,而益稼郡又位于傲来国的最南端,隶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一到六、七月份,夏至前后,梅雨就会纷纷扬扬,如期而至。由于持续的跨度大,时间长,百姓们不胜其烦,也很形象地叫它霉雨。

霉雨下到第七个日子,鹅们的饲料断了顿。男人不得不戴上斗笠,穿上簑衣,下了山满世界地去割青草。当然,跑得再远,男人也不会离开皇庄,也只在山头和园林附近转悠。他一边埋头割草,一边凝神谛听着山上的狗吠和鹅叫。

几天下来,风里来,风里去,男人累得腰酸背痛,女人也像几辈子没睡够似的,呵欠连天。于是乎,夫妻俩不等天完全黑透,就洗了洗,掩上柴扉,早早地睡下了。

雨,连连绵绵的,淅淅沥沥地落在茅草上,发出了一阵阵炒豆般的脆响。夜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深邃得就像贪婪人的欲望,或者一个巨大的阴谋。

睡到半夜,天空突然响起了一声惊天动地的霹雳,一道蓝幽幽的闪电猛地一闪,在倏忽之间照亮了天空,又迅即寂灭。黑暗中,隐隐传来了鹅群躁动的声音,零零星星的犬吠,就像油锅里不小心滴进了一滴水,引起了整个皇庄狗的群吠。

“不好,有情况!”男人就像被电殛了似的,一个骨碌翻身坐起。女人也本能地愣了愣,抽出了压在枕头下面的尖刀。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竖起了耳朵,捕捉着黑暗中的声音。

淅淅沥沥的雨声里,鹅们都抻长了脖子,忘命似地喊叫起来,你一声,我一声,此起彼伏。狗的吠声缠缠绵绵,丝丝缕缕,恍如爬满茅草屋的青藤,或者筋连筋绊牵绊的丝瓜络。

蓦地,天空中掠过一道道鬼魅般的黑影,衣袂带风,直奔夫妻俩的茅草棚,直奔棚后的那两棵宝树而来。手中弯月形的刀刃,寒光闪闪,耀出了一片片骇人的光芒,让夫妻俩都噤若寒蝉,浑身上下起满了鸡皮疙瘩。

完了,完了!女人见状,精神近乎崩溃,软成了一滩烂泥;男人的牙齿也捉对儿厮杀,浑身筛起糠来。七、八个蒙面黑衣人,举起了手上的钢刀,挟着雷霆之势,从不同的方位,齐刷刷地砍向床上的男人。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电光火石之间,男人抱住老婆往床里边滚了滚,刀砍了个空,却把床劈成了碎片。男人的动作也十分敏捷,手顺势在床头上一按。说时迟,那时快,轧地一声脆响,从屋顶和床底下翻出了一排排的连弩,刷刷地射出了一支支的响箭。

箭矢就像长了眼睛似的,会自动调整方位,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七、八个蒙面黑衣人都攒成了刺猬。屋顶上,梁柱上,桌椅上,锅灶旁,或深或浅,或疏或密,到处都钉满了长长尖尖的箭矢,箭尾还兀自嗡嗡地晃个不停。

另一拨去抢树的蒙面黑衣人,也没捞到好果子吃。一行人窜到宝树下,见宝树就在眼前,富贵唾手可得,不由得大喜过望,加快了脚步,思想上也放松了警惕。冷不防脚底下一松,一软,扑通一声掉进了早已挖好的深坑。

深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坑底下埋着的铁刺。铁刺尖而长,锋利无比,一伙人带着惯性从高处跌下来,立马穿成了名副其实的撸串。一时里,蒙面黑衣人哭爹喊娘,哀嚎之声一阵喂,阵地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剩下的人见势不妙,一个个都变成了兔子,撒开腿丫子就跑。可还是慢了半拍,想逃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在这个时侯,从树底下的草丛里,翻出了一排排的连弩,一眨眼的功夫,满天的箭雨就像满天的飞蝗,把蒙面黑衣人射倒了一大片。

守在围墙边望风、接应的四个蒙面黑衣人,见同伴们都抱团结伙去见了阎王,一个个都吓得心惊肉跳,哪里还顾得什么富贵?什么宝树?一个个都脚踩西瓜皮—逃之夭夭。在生命和富贵面前,命最重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样一来,围墙下就留下了两架梯子,几根软索,两把挖树的镢头,一辆用来拉树的车子。至于刀啊、剑啊、弓弩箭矢之类的备用兵器,也丢得到处都是。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破抹布,想起了弃之如敝履这个词儿。

人死了,烂摊子还是要收拾的。

夫妻俩一个掌灯,一个搬运,一趟又一趟,把倒毙了的蒙面黑衣人都拢在一堆。女的逐个逐个点了点,不多不少,刚好二十一个。男的围得死人堆转了转,撸起了几个死人的上衣,无一例外,左胸都纹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恐怖之极。

男的叹了口气,女的也满脸泪水。

借着摇曳不定的灯光,女人从怀里掏了掏,掏出一个橘红色的小瓷瓶,拔开塞子,用指甲挑出了一点淡黄色的粉末,轻轻地弹在死人堆里。粉末一接触肉体,滋滋地冒出了一股股的轻烟,热气腾空。一时里,烟雾缭绕,异香扑鼻。

黑暗里,轻烟愈升愈快,愈转愈急,也就一根烟的功夫吧,二十一具尸体就化成了一滩血水。血水慢慢冷却之后,又一滴不剩地渗进了泥土,倏忽不见。各位,这种淡黄色的粉末,就是江湖上传得神乎其神的化骨神丹。

不知不觉之间,一场血雨腥风就散得干干净净。二十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被上帝用魔鬼之手,轻轻地从地球上抹去,一个不剩。比起命运的残酷,人的生命又是多么的脆弱啊!什么死磕?什么抗争?全都是哄鬼骗人的笑话。

可地球还在旋转,日子还在重复,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二十一个人的离去,而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傲来国,益稼郡乃至整个皇庄,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平静得就像混沌初开时一样,牧鹅的夫妻俩更像是没事人儿。

第二天又是个阴天,雨还没有消停。

男人一切照旧,依然还是凌晨五点起床,先绕着鹅栏转一个圈,然后再洗漱,吃女人做好的早饭。吃完早饭后,他拿起烟袋过完瘾,背着筐、拿着镰刀就出了门,一天割草三或四趟,上午二趟,下午一至二趟,千篇一律,雷打不动。

女人呢?表现得更从容,更淡定。人是丑了一点,却有几分女侠的豪迈。她每天除了做饭,洗衣,打扫卫生,跨进鹅栏里铲糞捡蛋,就是用铡刀铡丈夫割回来的青草。

女人骑在一条木凳子上,一手握刀把,一手抓青草,不紧不慢,仔仔细细,把青草铡成了一小截一小截,似乎连日子也铡成了碎末,铡成了漫长的寂寞和等待,铡成了一个个不堪回首的片断。

该来的总会来,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算起来,还是梅雨季节里的一天。天气睛好,老天爷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阳光灿烂得无可比拟。云,鱼鳞似的,层层叠叠,铺垫着干干净净的天空。朦朦胧胧的远山,起起伏伏,蜿蜒不定,驼峰似地淡出了莽莽苍苍的地平线。

男人破天荒地哼起了曲子,一声高,一声低,一阵缓,一阵急,有些荒腔野板,可毕竟有了旋律。女人也很开心,一边洗着衣服,一边用沾满泡沫的手,掠开了额前的几绺碎发,露出了跟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

那五、六只牙尖嘴利的赶山狗,就像约好似的,有几只吐着舌头,喘着粗气,温驯地蜷在女人的脚下;有几只人立起来,打拱作揖,露出了白白的肚皮,在跟男人逗着乐子。天晴了,不仅人开心,狗也开心。

就在这个时候,鹅扯起喉咙叫了起来。鹅栏边来了一高一矮两个人。高的年纪大,有点瘦,面无表情,像一根竹竿;矮的年纪小一点,脸上胖嘟嘟的,怀里抱着一只纯种的波斯猫。波斯猫毛色光亮,四蹄如雪,两只眼睛像水一样清澈。

“老人家,麻烦了!”矮人拍了拍猫的背,客客气气地打了个稽首,接着又说:“刚才…刚才我的猫儿淘气,一下子顺着鹅栏溜了进去,麻烦您让我进去搜一搜,多谢,多谢!多吉,你进去给我仔细搜,找到为止!”

“施主,你的猫不是抱在你的怀里吗?”男人一皱眉头。“老人家,您错了,不是这只,但与这只是两姐妹,平日里形影不离的。”矮人有点娘娘腔,说话嗲声嗲气。

“是的,是的!”高人也点头响应。

“不许进!”男人一声断喝。

“你是谁?我偏要进!”高人也动了肝火。

不等男人作出反应,狗们护主心切,也最通人性。它们呼地一声摆开了阵势,迅捷如风地攻了上来。高人手一扬,身子未动,袖子底下飞出了点点寒芒。

可怜五、六条骁勇善战的赶山狗,一条条脑门中针,倒地而亡,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速度之快,认穴奇准,已经超出了人的能力和范畴,简直惊世骇俗。

高人快,可男人出手更快。他手腕一翻,快逾闪电地拿住高人的静脉。高人立时身子酥麻,动弹不得。矮人也不是吃素的,他的武功更高更强更深不可测。他手一抖,波斯猫张牙舞爪地飞了过来,凌空抓向男人的两只眼珠。

男人头一偏,躲过了猫抓,顺势举起了手上的高人,抡成了一个圆弧。顷刻之间,响声不绝,高人的身体被钢针钉成了毫猪,针眼里汩汩地冒着鲜血,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矮人见偷袭不成,又折了一个同伙,心生怯意,动作也慢了半拍。男人可不管这些,趁势把手上的高人舞动起来,手一振,挟着千钧之势,劈头盖脸地砸向矮人。

矮人身子一闪,躲过了砸向自己的尸体,可他没躲过那些从尸体上飞起的钢针。偏偏有二根,一根扎在他的环跳穴上,一根扎在神池穴上,立时全身绵软,寸步难行。男人手腕一翻,奇准无比地扣住了他的脉门。

“你是谁?你是人是鬼?”矮人的瞳孔睁得大大的,一脸的惊恐。

“我是谁还重要吗?反正你已经栽在我的手上。”男人淡淡一笑,满脸讥诮。

“天啦,想不到我忍者杀人无数,英雄一生,竟在一条小小的阴沟里翻了船,折在你这个无名小卒手里,老子不服!”矮人言词激烈,悲愤莫名。

“哼,老子是无名不卒?你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男人的手轻轻在脸上一拂,就像川剧里的变脸一样,赫然露出了自已的本来面目,竟然是益稼郡的太守人精。他点了点头,接着又说:“我乃傲来国的第一高手—通臂神猿是也,死在我的手里也不辱没了你?”

“你,你!”矮人惊得瞠目结舌。

“去死吧!”人精手腕稍一使劲,立刻传来了矮人骨骼碎裂的声音,咔咔之声响个不停。

怪的是:矮人并不痛苦,也不讨饶,没有像人精想象的那样萎顿在地。他的身子蛇一样地扭了几扭,顿时化作了一股青烟。人精大惊失色,本能地松开了手。青烟在阳光下旋了几旋,又呈箭头之势遽然升起,扶摇而上,直贯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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