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一边去。”我被摔得七荤八素,心里面正恼火呢,因此没好气道:“当心老子真让你做了太监。”
“你的动作虽然快如闪电,但脚上的力道似乎比普通人都不如,再加上本将军穿了护档的棉套,因此虽然很疼,但还不至于造成太大的伤害。”
柳诚然一改之前的粗鲁口风,恢复了初见面时的儒将风度道:“之前是本将军的错,在这里诚心赔罪。不过我很好奇,你既是我大南朝的人,这身打扮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如肯原谅,不妨说出你的姓名和来历。”
“之前是老子脚下留情,懂不懂?”我发现这个柳诚然简直是个打不死的小强,心里面有点发毛,诈唬他道:“老子发起狠来,老虎也能一脚踹死,你信不信?”
柳诚然嘿嘿笑了两声,没接我这茬,却是转而分析起了眼前形势道:“现在你也没有了马儿,要想在大北朝人马的追杀和饿狼的威胁下活着走出迷雾高原,最好的、也是最理智的办法,就是和我联手,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你别吓唬我!”我不吃他这套,同样分析道:“大北朝人马要抓的是你这位敌军将领吧?和我有什么关系?至于狼,”我也嘿嘿笑了起来道:“什么狼能比柳将军你更阴险、更可怕?”
“我纠正你几点。”
也不知道是我的无影脚有治愈暴脾气的奇效?还是这个柳诚然拥有多重人格?这时候的表现居然和之前判若两人。
“第一,是杀,不是抓。大北朝人从不留俘虏。第二,他们真正想杀的人是你,不是我。因为他们必须为日间战败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夺了大北朝战马并且成功逃走的人是你,你才是他们对上面最好的交待,杀了你才是对他们自己最好的安慰。第三,你应该是没有见过草原上的狼群,否则你就会知道,什么人心才最可怕的屁话有多扯淡?”
“说完了吗?”我嘿嘿笑道:“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不过我很好奇,白天那一仗你们居然打赢了?”
“很奇怪么?”柳诚然的性格似乎真的彻底沉淀了下来,语气平静道:“正常情况下,十个步兵也奈何不了一个骑兵,但战场上,致胜的因素除了力量,还有工具和智慧。小股人马的短兵相接,我们大南朝十战九输,大规模的军团作战,我们却鲜有败绩。因为在我们盾牌后面藏着的,是被大北朝人视为噩梦的各种弩弓。”
“吹、吹,接着吹!”我故意用不齿的声音挖苦柳诚然道:“还智慧?你要是长脑袋,会在夜幕来临之时深入这迷雾高原?诶、诶,我才反应过来,你之前跟我说的全是鬼话是不?什么你们统领大人找我?什么给我荣华富贵来着?我呸,当时你们那帮人应该是被人家大北朝人马冲散了,逃入到迷雾高原深处的吧?”
“本将军的确是奉我家统领大人之命,寻找两军阵前凭一己之力夺马而出的勇士。”柳诚然的声音非常认真道:“至于刚才我和你说的话,也的确是我自己的猜测,但依形势判断,即便不中,亦不远矣。”
“别特么本将军、本将军的,也别跟我说你们那古话,老子听不懂!”
感觉摔裂的屁股已经不怎么疼了,我慢慢地爬起身来,整整挂在腰间的钢刀和箭筒,又活动了一下手脚道:“老子享受不了你们那什么富贵,也不稀罕那些荣华。本将军大人,您就留在这里慢慢喂狼吧,本大侠去也!”
在柳诚然看来,他偷袭失败后反被我修理了一顿,因此吃亏的人是他,只要他不计较,刚才的事三言两语就可以揭过。但只有我知道,我可是真真正正“死”过一次的人了。血的教训啊!我怎么可能再相信他说的话?
“你是不是觉得从乱军之中逃出后跑了很远?”
或许是认定我只是在赌气,毕竟在这危险重重的迷雾高原上,一个人的力量太过于单薄,但凡一个长脑袋的人,都晓得抱团求生的道理。因此柳诚然依然用他那不急不躁的语气解释道:“你离开战场后,是不是沿着一个荒无人迹的深长峡谷向前跑了很远?我虽然没有目睹,但当你出现在军都城外二十里处时,我就知道你当时应该纵马跑入了回龙峡。那条峡谷虽然长达两百多里,但却呈马蹄铁形状,因此你看似跑的时间长,却也不过是从城北战场处绕了个大圈,又回到了城东。”
柳诚然用他那副让我讨厌的得意语气侃侃而谈道:“当时我也是猜到有那种可能,因此才没有像别的人一样,盲目地出去寻找你的踪迹,而是到了回龙峡谷的出口处,果然在那里发现了你的行踪。只是没有想到大北朝的人马竟会去而复返。他们应该不是冲军都城去的,而应该是不甘心失败,所以回来找你这个名义上的罪魁祸首当替罪羊。”
原来如此,看来我得在这个时代开发一下导航系统了。不过这个理想太伟大,等我哪天不想混吃等死了,再投身人类发展的伟大工程吧。
“看来你对这里挺熟,那咱们现在在哪里?城东还是城南?”
我可不想遇上不留俘虏的大北朝人,看来所谓的大南朝更适合我隐居,因此必须得弄清楚方向。
“都不是。”柳诚然思绪清晰道:“当时为了逃过大北朝人马的追杀,我选择了背向军都城的方向。因为从兵法上判断,一支人马在发动突袭前,很大程度会分出一部分人马,去敌人的退路上设伏。我冒不起那个险,所以选择了进入迷雾高原的深处。只是在逃脱大北朝人马的追杀后,我也迷了路,直到碰上你,才判断出这里应该是军都城以北。”
“为什么碰上我,你就可以做出判断?”我不解道:“老子脸上有星星?能让你夜观天象?”
“你的马儿是大北朝人的战马,遇到危险时,它会本能地向着自己熟悉的环境处逃回。”
还别说,这柳诚然真的有脑袋,不像他表面上长得那么粗旷。
于是我耐着性子听他说下去道:“根据马跑的时间判断,这里离开军都城所在,至少有两百里地以上。晚上的迷雾高原不适合行动,不仅危险,单就从无法判定方向上说,一旦走错路,只会南辕北辙。所以咱们得等到白天再赶路,而为了提前发现并躲过敌兵的围杀,行动时需要不断地停下侦查,以确定前方没有危险。这样一来,速度势必会很慢。如果按一个时辰十五至二十里的脚程计算,需要十到十五个时辰,也就是说至少要两天两夜的时间,这还不包括因脚步劳累而有可能减慢速度的因素,以及必要时躲藏起来避过敌兵搜捕所耽误的时间。所以要想活命,咱们最好抛开成见,诚心合作。”
“别咱们咱们的,你是你,我是我,好不好?”
估计这时候我给人的感觉就是油盐不进,但没办法,咱有那资本。我准备向南,是不想总遇到打打杀杀的事情,否则在哪儿都无所谓,反正老子来这个世界是度假的,而且还不用考虑吃喝问题、不用考虑穿戴问题。
穿戴要考虑么?不对吧?我在这个世界上好像一个人也不认识,就算光屁股走在大马路上,会在乎别人笑话我么?
好吧,似乎有点太不要脸了!
好在咱穿越过来时,身上的衣服没被错位的时空扒光,否则人家终结者还有一身肌肉显摆呢,我这瘦麻杆精,就剩丢人败兴了。
这个时候,我似乎又发现了一个问题,直到现在,我都没感觉到困。
累是真的,但却一点也没有睡意。
为了确定我的想法,我问了柳诚然一句道:“说正经的,你瞌睡不瞌睡?”
为了得到确切的信息,我问的是:瞌睡不瞌睡?而不是累不累、困不困一类模棱两可的词汇。
“怎么不瞌睡?打了一天的仗,又跑了这么远的路,连马儿都跑死了,本将军又不是神。”柳诚然抱怨一句后道:“所以咱们要精诚合作。一个人放哨,一个人睡觉,这样才有精力保证白天的时间能够全部用来赶路,否则在路上每多耽搁一天,咱们的危险都将会成倍增长。”
“那你特么还暗算我?”我气不打一处来。
“那时候我以为胜券在握。”柳诚然语气中没有一丝羞愧的意思,依旧淡然道:“只要有了马儿,我半天时间就可以回到军都城中,即便晚上遇上狼群,马儿驮着一个人也总比驮着两个人跑得快吧?除非像现在般万不得已,否则我不认为两个人对付狼群比一个人对付狼群胜算更大,顶多不过是多苟延残喘一会儿罢了。”
“你去死吧!”我气得骂了起来。
怪不得柳诚然的马儿会跑死了呢,这就是个为了自己的性命,可以牺牲一切的主。只不过他的观点很奇怪,似乎认为只要他说的是事实,我就应该接受。或许这里的士兵在战场上直面生死多了,每个人都接受了残酷现实的缘故吧?但我不是这里的人,思想还没有被锤炼至那么高的境界,更不想成为他的下一个牺牲品。因此我拍拍屁股,故意气他道:“你留下一个人等死吧,老子不瞌睡,所以,呵呵,我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