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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菜刀的另一种用法

睡到半夜,路小花被一声短促的叫声惊醒。

叫声稚嫩,似有只小兽刚叫了一声,便被打断。她心中一惊,睡意全消。披衣坐起,侧耳再听,却又声音皆无。她四下看了看,姑娘刘喜正在沉睡。她不禁摇了摇头,定是自己听错了。

刚躺下不久,院中似有极轻的响动传来。她心念一动,莫非院中进了什么山猫野狐?

看了熟睡中的刘喜一眼,她轻手轻脚地穿衣出屋。昨天晚上刘喜为那么多人做饭,一定累坏了吧。如果没什么事,就不必惊动她了。

谁料她刚走出门口,一人猛地向她扑来。她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便被那人死死地扣住脖子。

她“唔!”地闷叫一声,挣扎着向后看去。

身后之人竟是此宅宅主的二儿子刘贵!

月光下,刘贵披头散发,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他目光狰狞,如同疯了一般。

路小花骇然地望着他,双手用力去掰着他的手指,想从他手中挣脱出来。

刘贵喘着粗气,目露凶态地叫道:“不许乱动,再动我就杀了你!”说着,他手上加劲,用力掐紧路小花的脖子。

路小花呼吸困难,全身无力,逐渐停止了挣扎。

孙木雷提刀正从一间屋中出来,见状不由惊道:“你不要乱来!”堂主说过此女还有大用,要是出了事,他可没办法向堂主交代。

“你们这伙强盗,我要你们偿命!”刘贵疯狂地低吼,眼中充满愤怒。

一声轻微的门响,尚天华从隔壁的屋中走出。他望了一眼被刘贵掐得满脸通红的路小花,不易察觉地皱了下眉,抬步向刘贵走去。

他走得十分平缓,每一步的间距不大,神情也极为平静,仿若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悠然地在百花盛开的河边散步。

刘贵不知为何心脏突然一阵猛跳,他紧张地将手中的菜刀架在路小花的脖子,一瞬不瞬地盯着尚天华,颤声叫道:“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她!”

尚天华没有停步,嘴角边噙出一抹极淡的笑意,薄红的双唇轻轻开启:“你杀过人么?”

“没……没有。”刘贵微微失神,随即发狠地说道,“但我杀过猪!”

“人和猪是完全不同的。”尚天华继续向他走近,嘴角边的笑意随着步伐变得越发浓艳。

刘贵的目光一滞,随后咬牙切齿地指着孙木雷说道:“他杀了我大哥的孩子,我要杀了他!”

“原来如此。”尚天华微微皱眉,看了一眼路小花,随即眉梢挑起,“可是,你当真会杀人么?”

“我不管!杀人者偿命,我要杀了他!”刘贵大声吼叫,目中怒火熊熊,似要择人而噬。

尚天华“哦”了一声,淡轻地问道:“你要杀谁?用什么杀?怎么杀?”

“杀他!就用这把刀!”刘贵愤然将手中菜刀举起,指向僵立在旁的孙木雷。

“用这把刀么?”尚天华伸指轻弹了一下菜刀。菜刀在他的指下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正是!”刘贵应道。话刚说完,他霍然察觉尚天华正站在他的身旁!

刘贵大吃一惊,不管不顾地闭目将刀挥下。然而,不管他如何用力,刀却挥不下去。他睁眼一看,刀锋正被尚天华的两指夹住。他的手指如同他的人一般白皙漂亮,亮白的刀锋对着他指缝,映衬出一种奇异的美感。

尚天华敛起笑容,冷然开口:“我说过了,人和猪完全不同,可惜你总不明白。”

刘贵只觉一股大力自那两根漂亮的手指上传来,握刀的五指突然一麻,眨眼的功夫,手上的菜刀不知怎的就跑到对方手中。

“杀人并没有你想像得那么简单。”尚天华夹住刀锋的手指向上一挑。菜刀旋起,他握住刀柄,接着说道:“你没有杀过人,怎么能了解人体的骨骼分布,不了解人体骨骼分布又怎能正确地杀人?”

寒冷的刀光在刘贵眼前闪过,他心中大骇,忽然提起手中的路小花,颤声说道:“你给我走开!不走的话,我就先杀了她!”

“可是你的刀现在在我手上。”尚天华的目光从刘贵身上移到手中的菜刀上,他左右翻看了一下,忽然叹惜一声,“这虽然不是一把好刀,但用来杀你却也够用了。”话音刚落,他突然将菜刀轻巧地划出一个弧度。

刘贵还未明白是怎么回事,突觉左手腕上传来一阵剧痛。定睛一看,他的左手已与他的胳膊分离,和被他抓住的路小花一同摔落在地上。

刘贵刚张大了嘴巴,想要呼痛。尚天华手中刀锋又是一转,刘贵的脖颈处被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叫声化作一股浓稠的血泡,从被割破的喉咙里汩汩冒出。

尚天华眼中闪过一抹厌恶,用刀面快速拔转刘贵的身体,使喷溅而出的鲜血转向,竟然一滴也未落到旁人身上。

刘贵的身体“咚”地一声倒地。他瞪圆了双眼睛,却没有立时咽气,鲜血在他周围迅速流成一片。

尚天华摆弄着菜刀,惋惜地说道:“你敢于持刀杀人,勇气可佳。可惜你却选错了要杀的对象,而且持刀的方法也完全不对。你要明白,无论用何种刀杀人,持刀的方法和要杀的人都一定要正确。”

眼角的余光瞟见摔坐在地上的路小花正惊恐地望着他,他将染血的菜刀“当”地抛于路小花面前,轻笑道:“我来教你一招,你喜欢的菜刀,其实还可以这样使用。”

一旁的孙木雷看得目瞪口呆:堂主杀人确实杀得漂亮,可今晚上的话好像也特别多。

尚天华板起脸,转头向他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孙木雷忙打起精神,面带羞愧地上前禀道:“刚才有个小孩偷偷上了咱们的马车,看到了车里的货物。我便给了他一刀。大概是被此人看到了,因此惊动了堂主,请堂主责罚。”

原来昨晚,一伙人连续行路,终于得令休息,便在刘老汉家纵酒吃喝。众人吃喝完毕都去睡觉。刘老汉的孙子刘顺淘气,见马车好玩,便趁众人熟睡之时偷偷爬上去玩。正值孙木雷守夜,他又喝得高了,抬手将刘顺杀了。

刘老汉的二儿子刘贵昨晚陪着喝酒,也喝得大醉。半夜他起来到厨房找水喝,从窗口看到孙木雷杀了大哥的儿子,又提刀进入他哥哥刘福的房中。他一下子被吓醒,顺手抄起一把菜刀,想去找孙木雷拼命。他冲进大哥的房间,看见大哥和大嫂被双双杀死在床上,屋里却不见孙木雷的踪影。他急红了眼,蹿出屋子。正好路小花从旁屋中走出,刘贵便扑上前去,一把抓住她。

尚天华听后,眉头紧皱,“现在情况如何?”

孙木雷答道:“我想杀了小孩,这家人一定不肯善罢甘休,所以我索性把其他几人也都做了。现在只剩那屋里的姑娘还未及动手。”

尚天华忽然仰起头,对着姑娘刘喜的屋子叫了一声,“刘百足,出来吧。”

“在!”刘百足应声从那屋中走出,边走边道,“老雷你做事实在是太不小心。我已经帮你把这屋里的也处理了。”他心中暗道,原来自己刚才从窗口潜入屋中之时,已被堂主看到。

他转头对尚天华说道:“堂主,虽然这宅子里已经没有活口,但村子里还有其他人见过咱们。”

尚天华紧皱起双眉,眼中闪过几分犹豫。

刘百足催促道:“老雷虽然做得过火,但事已至此,请堂主早下决定。”

尚天华目光一凛,决然道:“既然做,就要做得不留后患。你叫上人一起去,别又再出意外。”

“是!”刘百足与孙木雷领命而去。

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几人回来,村中燃起了大火。

马队重新上路,路小花木呆呆地被推上马车。她只觉得手足皆软,几乎不能呼吸,一股冷彻心扉的冰寒令她全身难以抑制地颤抖。

尚天华抬目瞅了瞅瘫软在对面的路小花,眉目间扬起一丝残冷笑意:毕竟是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丫头,被人用刀抵住脖子便怕了。这幅畏畏缩缩的样子比她轻松开心时瞧起来顺眼多了,正好可以顺势收服她。

他打定主意,慢悠悠地开口:“你看到过我们办事,原本我也该杀了你。”

看着路小花变得煞白的面色,他笑容更盛,“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杀你。你虽然布阵伤过我的人,但我不会怪罪你。因为我很欣赏你的才能,你很‘有用’。”

路小花呆呆地看着他,心念微动:他竟然认为护山大阵是莫小雨布成的。

“你好像很害怕杀人流血?”见她盯着自己,尚天华微微一笑,“如果你跟着我,就毋需害怕。我会护你周全。这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持刀之人,另一种是挨刀之人。你若不想做挨刀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靠持刀之人。”

路小花没有说话,又将眼睛垂下。

尚天华将身子向后一靠,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也看到过那天我们抢劫贡银。我们的真正实力,绝不是在昆仑山上表现的那样。要不要加入我们,你好好考虑清楚吧。”

路小花死死地咬住下唇,不出一声。

原来那天早上的一切并不是噩梦,那恐怕才是这群人的真正面目!

难怪江湖人都崇尚武力,唯有武力的高下才是这里唯一的真理。

江湖根本就不是自己这个没有武功的平民百姓能够活命的地方。一直以来,是自己好运地遇到了风大哥,才能在这血腥的江湖上游荡。

真是可笑,自己居然会觉得他像风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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