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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成长的代价

不得不说,村子里的傍晚的风景真不错,落日把今天最后一些余晖好像全部恩馈给了这个寨子,余晖透过树木,将世界打扮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余友伸出小手触摸着这些色彩,暖暖的,痒痒的。感受着阳光的最后温度,余友觉得这就是时光,带着一份安静,融化在空气里,飘荡在树林间,洒落在他们父子的身上,催着父亲老去,催着自己长大。

余铁非也很享受这样的时光,这种时光越来越少,或者说从来都没有富裕过。他要忙着给余友找药材,而余友要忙着长大。时光啊就是一支有灵性的笔,一笔一画,或轻或重,平平仄仄,婉转流畅,笔落之间,就是一生。

余友在感受着这一刻温柔的时候,也在想余铁非不久前给他讲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寒冷的冬季到了,狼群为了生存不得不迁移活动场地,路程遥远,其中各种危险层出不穷。于是狼王将狼群迁移的队伍分成了四个队伍,老的弱的病的,安排在了队伍的最前方,接下来是一些强壮的成年狼,是队伍的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就是母狼和幼狼,第四梯队还是一群强壮的成年狼,而狼王从来不去前面的第一梯队,一直在最后三梯队里穿梭。余铁非问余友狼王的做法有什么问题。

狼王的做法没有问题,它符合一个族群繁衍生息的丛林法则。老的弱的病的,放在最前面吸引火力,也起到探路的作用,等到前面发生了危险,第二梯队的狼就可以马上反应过来,保护后第三梯队的狼,至于前面的就当发挥了最后的余热吧。狼群的第三梯队就是这个族群的未来,就算所有的公狼都死了,只要他们活着这个族群就不会灭亡。第四梯队的狼,进可攻退可守。而狼王负责处理内部事宜,再加上一个警戒的作用。

“父亲,您通过给我讲这个狼群的故事是给我说明一个领袖的品质吗?”余友看着照射在自己手上的光点,对着余余友问道。

“是,也不是。我就是想听听你的想法,你的想法总是让人很惊讶,不知道你对你怎么看狼群迁移的?”

余友想了想,摸着自己的小下巴,每当余铁非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个动作,都感到一阵好笑,认真地说道:“狼群理论不适合我们。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族群到了生死存亡的那一天,如果我是狼王,我也会这样做,但是我会派出强壮的狼作为第一梯队,也会派出一两个老狼和母狼、幼狼待在一起。我们人类注重的是经验,我们现有的一切不都是经验的传承吗?而经验的传承是靠这些老人传承下来的,而猛兽注重的是力量,他们的狩猎技能是传承在骨子里,和我们不一样。如果我们逃亡的队伍里没有这样的老人,那我们会失去很多传承。

再者,不管是狼群的狼王还是我们的领袖,在族群发生危险的时候,到最后都是一个生死艰难的悲惨形象,活着无法面对残存的族人,毕竟是他的决策让他们的父母爷爷奶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死了无法面对地下的列祖列宗,毕竟是他把这个族群带入了深渊。

所以,父亲,优胜劣汰在我们人类面前是行不通的。妥协牺牲掉一些人而保全一些人,不仅不能拯救这个族群而是在加速这个族群的灭亡。而我们要避免这种惨剧就是永远保持自己强大,靠舍取保证自己族群的繁衍生息是行不通的。”

余铁非静静地听着余友说完,看着余友叹了一口气,说道:“要永远保持一个族群的强大是多么艰难的事情啊。”

的确,都说百年世家千年王朝,但总逃不过覆灭的命运啊。但是哪有怎样?趁着自己强大的时候,为子孙打一下一块大大的事业,让他们败家也败得慢点。余友把这个像个想法告诉了余铁非后,父子俩相视一笑,大手牵小手缓缓地向前走去。

回来之后,余友就开始了心灵和身体上的享受。余友闭着眼睛,默默地感受着奇穴的情况,剩下了最后一个微小的凸点了,把这个顶上去之后,奇穴就修复好了。所以余友既紧张又兴奋,一个多月的疼痛终是没有白挨,该是到了收获的季节了。

余友操纵着精神力,缓缓地顶了上去。一次、两次、三次……终于在一阵低沉的喘息声中余友的奇穴好了,现在只要好好的保养就可以了,估计四五天之后,奇穴就会完好如初了。余友恨不得把这个消息告诉父亲,这个想法只是想想而已,余友已经在心里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余铁非,至于他能不能听得到,那是他的事,谁让他听力不好呢?

余友在奇穴打通的那一刻,天地间的灵气好像找到了一个新的宣泄口,一股脑地往他的身体里钻。余友说不出的舒爽,可是灵气钻着钻着,就找不到出去的口子,只能在余友的身体里乱窜,渐渐地也就不往里面钻了。

余友察觉到了这点,失望的谈了叹口气。不过好在,这些灵气也在试图冲击神经穴,也有少许的灵气穿了过去。余友相信,就算自己现在不用精神力,也许几年或者十几年后,神经穴也会完好的,但是这个时间他等不了。水滴石穿不是说水有多坚硬,而是时间的长短与否。

看着已经没有血色的水面,余友悄悄地走了出来,穿好衣服,走出房子,抬头看着在屋顶之上的父亲。也不知道,父亲是不是受到了狼的影响,总是喜欢在晚上站在高处望着星空。

余铁非看了一眼余友,从屋顶上跳了下来,先是看了看余友,又拍了余友的肩膀,满意地说道:“看来这猛兽的精血确实有用,但是看你吸收的速度慢慢降了下来,估计低级得已经不能满足你的身体,还好我有准备,我在外杀死了一只将要化形的金蛛,我就把它的精血全部收集起来,本来以为你用不上,现在看来你可以用到了。休息四五天之后,等你全部这些精血全部吸收后,我们再开始用金蛛的精血吧。”

为此,余友乖巧地点了点头。看着自己乖巧的儿子,余铁非有点五味杂陈。小小的年纪从记事起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又在五岁的时候忍着巨大的不舍又送走了自己的姐姐,有此子夫复何求。

“我真羡慕自己有这样一个儿子。”

“是啊,我也羡慕你有我这样一个儿子。”

说完,父子俩相视大笑。余铁非蹲下捏了捏余友稚嫩的小脸,说道:“一转眼你马上要六岁了,明天灼阳升起的那一刻你就六岁了。”

余友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六岁了,也就是说自己死了六年也生了六年,时光过得如此之快,一切恍如昨日。

二三重光,五六芽豆。

生死之间,语长时短。

在这里不兴什么生日这一套,与天争斗的人怎么愿意告诉上天自己的生辰呢,如果在地球,六岁的孩子应该有一个不错的生日宴吧?这里就算了吧,还是入乡随俗吧。不过自己也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很好的生日礼物,那就是自己的奇穴好了。想想也是美滋滋,你说他早不好晚不好,就在自己生日的前一夜好了,这也太那个啥了吧?

“你小子,在傻笑什么?”余铁非狐疑地看着傻笑的余友,不就是说了你已经六岁嘛,至于高兴成这个样子。不懂。

“父亲,你不是想让我成为村长爷爷那样的人吗?我觉得想要成为他那样的人,先要从岁数上和他持平甚至超过他。这样做事就无所顾忌了,想惩罚哪家熊孩子就惩罚哪家的。”

余铁非哭笑不得,戳了戳余友的脑袋:“你这小脑袋怎么知道,我要你成为村长爷爷那样的人?”

“狼群告诉我的。”余友理所当然地说道。

“你这小机灵鬼,才五岁就通过一个故事明白了我的心思,长大以后我想也不会差到哪儿去,我相信村子里在你的手里会更加地繁盛。”余铁非一下子把话说死了,不再给予友反驳的机会。

可是父亲啊,我一直想为你扛下所有,我明白你所有的苦难,既然现在村子是你的牵挂,我愿意为你承担起第一个担子。

看着余友闷闷不乐的样子,余铁非心里默默地叹息道:“假如你注定是天空的雄鹰,寨子只是你羽翼下的虫子,它影响不了你的未来。假如你注定只能仰望雄鹰,那就生活在这只虫子的庇护下好好地生活吧。”

父子俩各自想着各自的事情,总是自以为是地认为都替对方在着想,看来我们所谓的换位思考并不是可取的,子非鱼安知我?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余友从明天灼日升起的那一刻,他就六岁了,世间的未来又多了一个有趣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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