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长河家一夜被烧,名义上的中华英雄大赛举办方已经不存在,虽然说已经将大赛的举办权转让给了佳人有约,可是一点比赛的消息都没有,比赛时间和地点全都一无所知,而且也找不到墨白,身边又没有淳于荷、朱依依为伴,所以野哥一瞬间就又恢复了曾经让他痛苦过的孤单。
可是野哥从来都是寂寞绕着走的人,从古河镇一路东南,悠悠荡荡,不似商贾那么仆仆风尘,也不似书生才子般悠游倜傥。但野哥却照样活得有滋有味,此时的野哥恰是那天边的一片云,闲得无所谓南北西东;野哥又是一叶无根的萍,飘往何处,全部都随风。
不知道比赛时间其实也没什么,野哥知道朱高炽一定会通知他,所以在比赛之前野哥还是决定先淡定一下,所以他便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变成了一片无人骚扰的闲云,丢掉一切该丢掉的东西,只揣上几张银票和一把散银,茫无目的地向前,就这样四处流浪,以野哥的方式流浪。
这日,天正黄昏,在一个杳无人迹的古道旁边,一爿巴掌大的小店赫然出现在眼前,小店由几根比胳膊粗不了多少的枯木搭建而成,屋顶胡乱苫着一些枯黄的苇草,没有招牌或酒旗,只有三张破旧得已看不出颜色的桌凳,那显然是一家小酒馆,因为草屋外的三张酒桌中居左的一张上正有人猜拳饮酒……
一共四个人,个个彪形健硕,清一色青灰色樵夫状短装,见野哥晃悠悠走来,闹酒的声音比先前似乎又大了几分。
“老板,来一坛酒。”野哥慢慢地坐到左首空无一人的那张桌子旁,冲草屋内搓手傻望的店老板叫了一声。
“哎,来了——客官,请问您要什么酒?”老板是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人长得略显拉碴些,他那双眼睛,似乎有些不太敢看野哥的眼睛。
“你这儿都有什么酒?”野哥把乱发往后一甩,问道。
“只有小的自酿的土酒。”
靠!你只有一种酒还问我要什么酒?这不是白白浪费口舌吗?不过,做小生意的乡野之人,又能责怪他什么呢?野哥一挥手道:
“先给我来一坛吧,菜你看着办,随便弄几个就成。”
“客官稍等,酒菜马上就来……”
酒很快就拿了上来,四道凉拌,没有荤菜,当然,野哥也不喜欢吃荤,因为一路下来,他更多的时间是捕鸟捉鱼自己烤着吃,所以,若不是冲着许久没有沾染的美酒,他根本不会在这个小店里停留片刻,当然,吃腻了飞禽走兽,素菜倒也挺对野哥的胃。
轻轻抱起酒坛,打开坛塞,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直入鼻孔。
“好酒!”野哥又对着坛口嗅了一下,倒了一碗酒问道,“是你自己酿的吗?”
“啊,是……是小人自酿的。”
“哇塞,你酿酒的手艺这么高呀!”野哥轻轻啜了一口酒在嘴中仔细咂摸着,酒香醇厚绵长,丝毫不比在朱高炽家喝的酒差,不过,喝酒最好还是与人对饮,否则,一个人干巴巴的喝闷酒,那岂不是和自慰没什么区别了,所以野哥一拉店老板,笑道,“来,坐下来陪哥喝两杯,酒钱我照付。”
“啊,不,不。客官您自己饮吧,小的不会饮酒。”
靠,酿酒加卖酒的你不会喝酒?这话谁信呀?就好比皇帝说他手里没权,沈万三说他家里没钱,有人信吗?
不过,如果潘金莲楞说她不解风情,或者西门庆硬说他不是风流的情种,你能拿人家怎办?难道脱掉潘金莲的亵衣试试风情有木有(当然,有机会试试也不是不可以)?或者弄个绝色美女试试西门庆到底风流不风流(靠!那样是不是也太有点暴殄天物了?谁如果要试的话,干脆直接试哥得了)?
在上一眼、下一眼瞅得酒店老板几乎就要崩溃的时候,野哥终于轻哦了一声,把注意力转移到略带淡黄色的酒上,那酒实在是诱人,仿佛那是依依甜醉的唇角,是张玉若疯狂的亵衣,是淳于荷阴晴变幻的美腮……端起酒碗一饮而尽,接着又饮了第二碗、第三碗……
“倒——”随着一声刺耳地大叫,野哥扑通一声载到在桌旁。
“老大,得手了。”
坐在中间那张桌上的四个大汉喜形于色地起身,手中赫然出现了几把明晃晃地长剑。
“没想到这么容易得手,这一万两银子也他妈的太好挣了。”老板说着便用脚向野哥很随意地踢去……
“我怎么没觉得有那么好挣呢?”
野哥突然起身,嘴角右翘,笑得是那样奸邪、那样放荡。他铁钳般的手指捏着店老板的脖子,如抓一只叫不出声的公鸭。
刚才还喜形于色的四条大汉愕然一惊,旋即拧身飞纵,四把利剑已经向野哥袭来,如网织天。
野哥冷哼一声,身形一晃,随手捏起酒桌上的一根竹筷,只见他出手如电,那根极不起眼的筷子赫然就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避过对方剑锋,点指剑身,四把剑如同四道刹不住车的闪电,斜刺着分别指向自己的同伙。
一人重伤,两人轻伤,还剩下一人,腿在筛糠似的瑟瑟发抖。
迅速地把四人连同店老板拎死猪一般丢成一堆,然后又倒上一碗酒举到嘴边,野哥三分邪笑、三分阴冷,外带四分酷毙地轻扬起嘴角笑道:
“就你们这三脚猫的功夫,也能刺杀你家野哥的话,那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到皇帝老儿家买春了?说吧,是谁派你们来的?”
为首的一名黑脸大汉一骨碌爬起身,一咬牙道:“没有谁派我们来,今天既然兄弟们栽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野哥望着黑脸大汉那强装出来的视死如归的模样笑道:
“如果我不杀你们,也不剐你们,只为你们每人做一个小小的手术,然后一句话不问就放你们走,你们觉得这生意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