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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偶遇旧识

“阿笙,你要是早来我也不会同他动手了。”

越寒蝉嗔怪符半笙的语气听上去太过腻歪,岑乐瑾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不禁好奇这对师兄弟莫不是对彼此存了不该有的念想,男人之间竟可以如同夫妻般如胶似漆。

“你的脾气我还不知道么?”符半笙淡淡地说道。

“小东西,什么都被你看穿了。”越寒蝉说罢,轻轻用手刮了下符半笙的鼻子,下一秒就准备拉起符半笙的手一同进秋水庄庄,却被符半笙无情抽开了。。

“还有她。”

只见那皮肤雪白的公子指向岑乐瑾。

“她和你我有什么关系,我不过是随意找个借口与严凛切磋一下。走了,走了。”越寒蝉虽一整路都在和符半笙说话,可符半笙大多时候都只是点头会意并无过多作答。

岑乐瑾撅着嘴不肯挪步。

越寒蝉故意咳嗽了好几声,没好气地喊着“阿笙,走了”

北宗长天门首徒越寒蝉极其不喜欢符半笙在外人面前驳了自己的面子,更何况还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

“可……”

岑乐瑾怔怔看着清秀的白衣少年被越寒蝉拉走了。

少年并没有反抗什么,她却瞥见最后他背后给的手势——是叫她跟在后面的意思,不要乱走。

岑乐瑾犹豫了半晌,还是跟了上去。

既然今日是庄主的寿辰,那么女子也可随意出入,再说以她的身手,查到也不会为难她,还是个将死之人。

岑乐瑾抬头看到在“秋水山庄”牌匾的右下角写着“高祖亲笔”四个小篆,她心中蓦然想到了南歌。

他既是太宗被封的朔王,肯定同先高祖帝有什么关系,难道真的是如霜长公主的私生子?

诶,我想那个臭流氓干嘛。

岑乐瑾摇头定了神,却是没有看到擦肩而过的南歌。

“主子,那不是……”阮巡觉得刚才路过的人影和昔日禁于房中的女子一模一样,于是悄声对朔王说道。

南歌像是没有听见一样,继续头也不回地往里走去。

阮巡清楚地记得当日南歌整个人就跟丢了魂似的,今日看见她还活着竟然这样淡定。

他看到外衫的一瞬间,阮巡就注意到他微微泛红的眼眶,只是主子很快就背身去打捞芙蓉图了,再转身来看,又是一副高高在上与世隔绝的模样。

阮巡当然——根本无法理解主子的想法。

他跟随南歌近二十年了,主子心里想什么可以说每回都猜的八九不离十,偏偏意外出现在望蓉园的姑娘,阮巡竟是没有绝对的把握南歌是要留着她性命还是要取她性命。

纵使阮巡有心撮合牵线二人,也是没有那个胆子去提及。

算了算了,阮巡亦是懒得多管闲事。

秋水山庄谢老庄主古稀寿诞,那自是江湖各大门派都有来送礼贺寿,还有朝廷的几位重要官员。有不请自来的朔王南歌,叱咤云京的齐国公齐松,驻扎西北的安平王赵英烈,甚至是独守皇陵的燕王赵玄祯。

谢老庄主的七十岁寿辰,宴会进行的热闹而流俗,丝竹之声不绝于耳,席间觥筹交错,言语欢畅,其乐融融。

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人人都无聊得紧,彼此之间不过寒暄敷衍,偶有攀谈结私的都在庄外做足了交流。

“云京朔王赠,玉如意一对,黄金百两,软烟罗六十匹。”

岑乐瑾后脚刚踏入正厅,就听到收礼的秋水庄侍从的大声喊出了那个划过自己脑海的名字。

他怎么会来?

那日在厅上,他可是亲口回了四位堂主,更是亲手送他们几位出去的。

然后自己才会一度陷入了短暂又悲惨的“小黑屋”体验。

“真是倒霉……”她不由得叹了口气。

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岑乐瑾算是和南歌死磕上了。

“乐瑾!”

突然她听到有人在喊她,难道绵山谷也来人贺寿?我怎么不知道,爷爷从没说起过阿。岑乐瑾四下张望,居然是看到了遥遥挥手的另一个“冤家”骆珏。

虽说骆珏是后期因为身体原因暂住绵山谷的,但岑乐瑾并不知晓他家究竟在天朝是什么样的背景。

不过,今日岑乐瑾倒觉得运气还不错。

起码她回去,不是一个人走了,也不会迷路了,总要好过什么半路又被人打晕,然后又不知在哪里醒来。

“你怎么在这里?”

骆珏小跑过来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

“我……”岑乐瑾偷偷观察了一下周边,确认秋水庄的人不在附近才贴着骆珏耳边低声说道“我是被人绑来的。”

“哦?谁干的……”骆珏假装一脸惊讶,本想说出后面的“好事”二字,还是到了嘴巴边上收了回去。

“喏,就那个在门口晃悠的。”岑乐瑾指着像个巡查的府兵总管一样在门口踱步的严凛。

“呃……你怎么得罪他的?”骆珏看他打扮,估摸着起码是个阁主甚至是堂主之类的秋水庄人物。

“你看我是像得罪人的样子么?”岑乐瑾一脸无辜地说。

“我看你哪里都像是别人惹不起的祖宗,也不看看你得罪了多少谷民……”骆珏小声嘟哝着抱怨了一句。

摸鱼打鸟,爬树上梁,教唆孩童调皮捣蛋,一言不合就逃课“挖宝”,一有不快就放火烧屋顶。

骆珏记得最过分的那次,便是岑乐瑾撺掇着一整个私塾的学童回家点燃了烽狼烟火苗,引得整座绵山谷是人心惶惶,连续两年许多妇人和孩童都不敢出门半步。

她当时才四岁,谷主暴跳如雷,罚她去思过崖面壁一年,每日抄写《金刚经》十遍,且无令不得下山。

亦是这被禁足的一年,小小年纪的岑乐瑾无意中学会了昆仑神剑剑法。又因懵懂无知,不能全部领悟,寒气入体,造成身子骨一下子就孱弱了起来。

一次送饭的肖尧看见骨瘦如柴的小岑乐瑾,一路抱着狂奔回来请谷主和长老们医治。

本以为她大病初愈,加上受了重罚,爱搞事儿的性子起码会收敛起来一二。殊不知岑乐瑾“回归”后制造混乱的能力是愈演愈烈,栽赃陷祸的本事更是愈发娴熟。

不偏不倚,骆珏就是岑乐瑾练手的第一个对象。

骆珏家住在岑乐瑾家对面的巷子里,他本是很沉稳的性子,谷中的不少长辈都教育自家孩子应以骆珏为榜样。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舞枪弄剑,样样精通。

这样十全十美的男孩子,深陷在岑乐瑾的捉弄深潭中怡然自乐,如痴如醉。

夏季的某日,阳光分外耀眼,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知了在树上有气无力地**,池塘的青蛙都懒得再叫唤。

“骆珏,快点下来。我们去抓蝌蚪啊!”

骆珏依稀记得当日岑乐瑾穿着一条粉色的碎花襦裙站在骆珏家楼下,笑靥如花地对他喊道。

那是骆珏第一次看到岑乐瑾穿得这样规矩——贪玩的岑乐瑾从小就被当男孩子一样,穿着男孩子的衣服,梳着男孩子留的发式,玩着男孩子喜欢的蟋蟀蛐蛐。

她的头发绾成了一个髻盘在头顶,再用一根白色或蓝色的发带束在下面。

用骆珏他娘亲的话说就是:女子男相,天生克夫。

骆珏也是懵懵懂懂的年纪,头一次看见穿花衣服的岑乐瑾觉得很好奇,便趁着娘亲还在做针线活就一溜小跑出去了。

等到他娘发现的时候,骆珏和岑乐瑾已经跑到了谷中的百宝洞洞口了。

大人们都管这叫“白骨洞”,而岑乐瑾进去过一遭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索性给它取了个好听的新名字。

“不是要抓蝌蚪吗?”

“进去抓啊!还有别的小动物啊。”

兴奋的岑乐瑾一蹦一跳地进了百宝洞。

骆珏想跑来着,但想着自己比她还要大几岁怎可以这样胆怯,况且自己也是个小男子汉了,不能怂。

只见岑乐瑾徒手捞了一布袋的小蝌蚪,很多黑色的小点在水里游来游去。

“捞完了走啦。”骆珏伸手接过布袋,一个不留神,岑乐瑾竟是爬到了一棵梧桐树上去了。

“岑乐瑾,你赶紧下来。”

“骆珏,你看这边可以看见我家诶!还有你家!还有西边成片成片的鸢尾花花海,不过那里我没去过,太远啦!”

岑乐瑾抱着粗大的枝干,努力踮起脚尖再朝远方望去。

“别看了,那里危险。”

骆珏见她的动作十分危险,可他又不会爬树,没办法上去直接拉她下来,能做的仅仅是站在树下碎碎念。

“下来,快一点!”骆珏用命令的口气说道。

她可是绵山谷德高望重的谷主唯一的孙女,宝贝得不行。那些被岑乐瑾欺负的孩子们,向父母撒娇抱怨都是无用,被罚一年出来的岑乐瑾是愈来愈变本加厉了。

或者说岑乐瑾的童年,比绵山谷所有人都要快乐。

她在回去路上郑重其事地对骆珏说:

骆珏,你知道蝌蚪有什么作用么?

骆珏满脸疑惑:不知道。

岑乐瑾:可以祛蚊虫叮咬。

骆珏一脸不信:你听谁说的。

岑乐瑾:医书阿!就在你们看不到的那本古籍里头,白纸黑字记载了这个土方法。

骆珏:外敷还是内服?

岑乐瑾坚定的眼神:内服。

骆珏:……蝌蚪都要吃了?

岑乐瑾点点头。

骆珏将布袋还给她,并说道:那不需要。

“可是你要知道,入夏后这谷里的蚊子就像从地地缝里钻出来一样,泛滥成灾。”

“可也不能吃蝌蚪阿!”骆珏两手一摊,自己怎么就结交了这么个小泼猴儿。

“那……我还有一个法子。”

岑乐瑾转了转亮亮的眼睛,向骆珏投去深情的目光。

说来也怪,心比天高的骆珏,就吃岑乐瑾这一套。

“我又没给你嘴巴塞布条,想说就说呗。”

骆珏其实很喜欢岑乐瑾凡事都会与自己商量,凡事都会先征得他的同意,就好像鸡和蛋的关系一样。

“我偷偷告诉你哦,夏天热的时候可以在水里加一点清凉油,即可以降温解暑,又有助于排汗祛湿。”

岑乐瑾一本正经地忽悠骆珏,这个男孩也是深信不疑。

虽然骆珏一句话没有附和,生拽着她回去了。可是他刚回到家里就往茶壶里头倒了整整一瓶的清凉油。

那日的夜晚,骆珏承受了那个年纪不该承受的皮肉之痛。

岑乐瑾在竹楼上听到这响亮的鞭子声,捂着肚子乐得在地上直打滚。

作为绵山谷中最被寄予厚望的孩童,骆珏在遭遇了那顿痛打后,居然毫不犹豫地继续跟在岑乐瑾后面做跟屁虫。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岑乐瑾当然晓得这个小子跟着绝对没安好心,时时刻刻都在观察骆珏的一言一行,生怕一个没注意自己就遭殃。

但她低估了骆珏的胸怀:他其实最喜欢的,还有一事,便是伙同岑乐瑾一块儿坑蒙拐骗。虽然自己上次被秀了一波智商,可内心却是相当充实。

常言道: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

就是岑乐瑾热爱的这一行,有那么点不够排面。

“骆珏,你们今天回谷么?”岑乐瑾想起这才是关键。

“不回。我和大伯还有事情要办。”

“那你带我一个呗。你看我一个姑娘家,又不会武功,万一路上遇到歹人怎么办。”

岑乐瑾这个娇撒得骆珏心花怒放。

“骆珏,你在那里干嘛!快来见过齐国公。”

“哦,来了。”骆珏还想再摸摸娇人的手,大伯的一声叫喊将他拉回了现实。

岑乐瑾眼看着唯一的熟人走到了另外一处,在长辈的安排下结交权贵,附庸风雅。她不禁感叹:是不是男子都会为了仕途名利拼尽一切呢?

“当然。”

符半笙的脑袋突然从后面探出,吓了岑乐瑾一大跳。

“吓死我了!”岑乐瑾连忙拍拍自己的胸口。

老人家们常常说过白日里被吓了的话要赶紧小声对自己说“不怕不怕”,还特别强调要拍拍胸口。

“刚才那个人你认识?”符半笙在和越寒蝉闲聊的时候,就一直在观察岑乐瑾这边。

“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

“那不就是青梅竹马?”符半笙随口说道。

“青梅竹马是什么?”岑乐瑾越长大越不喜欢读书,所以对很多成语到底什么意思都毫无所知,甚至会曲解。

“你没读过书么?”符半笙有点惊讶,这丫头看上去可是个小家碧玉,看打扮,也不至于贫寒到上不起私塾的地步。

“……我比较贪玩,所以读书这件事上只是没用心罢了!”岑乐瑾本想编个理由搪塞,最终还是老实交代了。

说了第一个谎,后面要用成百上千的谎去圆。岑乐瑾光是想想就很累。

符半笙长叹了口气,耐着性子地说道:“就是一男一女从小一起长大,到了适婚的年纪,就互许婚配。”

“那和娃娃亲又有什么区别?”岑乐瑾晓得谷里就有很多结娃娃亲的。

很多小女孩或是小男孩还没出生,就被其他人家定了亲事。

“呦呵,你还晓得娃娃亲阿。”符半笙还真的没看出来,他顿了顿继续解释:“青梅竹马呢,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娃娃亲则带有一点父母之命的色彩,不够顺其自然。”

“哦,我好像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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