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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回家

“好,好……”衍王气的说不出话来,最后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道,“你别以为有个太师爷爷,就可以嚣张跋扈。”

“瞧瞧您说的话,论起关系来,谁有能有您与陛下亲近。”庞祈玉笑嘻嘻的说,笑容中充满挑衅,“陛下到底是信哪个,我也很好奇呢,您不如去试试?”

四目相对之下,最后却是衍王先败退下来,悻悻的说道,“算你厉害!哼,昨夜之辱,你别以为就这么算了。”

衍王挥袖离开,庞祈玉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眼神转冷。正想着有的没的时,忽然花树后传来人声,他便笑着转身,再抬眼间,脸上便又恢复了往常的轻松愉快,“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出来呢。”

“原本是想问你什么时候回去,没想到刚来就遇到了他。”顾菀按着树杈跳出来,看着衍王离开的地方皱了皱鼻子,“他在说什么?”

“没什么,不过就是老三样的,问我什么时候去喝酒,什么时候去赏花。”庞祈玉两手一摊,“我说我被爷爷赶出来了,没钱,所以他就走了。”

“你就算没被赶出来,也不见得有钱。”顾菀吐槽了一句,低头整理裙子上的草屑,错过了庞祈玉脸上微妙的表情,“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公主的宴会还有一日,不过这种宴会本来就是来去自由的,也没有特别强调时间。

“你呢?”庞祈玉反问。

“我要办的事情都办完了,打算等下就走。”顾菀自嘲笑笑,“鬼知道留下还有什么危险。”

昨晚的事情对她来说太过于“刺激”,她可不想再经历一遭。

“那我跟你一起。”庞祈玉不假思索的回答,还露出了一个小小的酒窝,“我有马,可以带你回去。”

“那好,我去收拾下行李,我们酉时门口见。”顾菀长长的松了口气。

她是雇车来的,到了之后就让车夫离开了。原本还想蹭公主府的马车回去,如今这样便是省事了。

**

酉时,两人在门厅汇合,跟知客的管事道了别就离开。

等到了山下,看到庞祈玉去马行还马,去当铺还衣服,顾菀真是大开眼界。

“你竟然都是租的!”

“要不然呢?那么短的时间,我去哪儿搞这么一身上得了台面的行头。”庞祈玉毫不脸红的伸手,“给钱。”

“你自己没钱嘛!”看着七两银子的租金,顾菀心疼不已,但还是掏了,“我以为你回家拿了。”

“这就要问老板你了。”庞祈玉换回自己的粗布麻衣,帮她拎过手中的包裹,“哼,我才不是那种说一套做一套的人,我说断绝关系,就是真的断绝关系。除非我爷爷抱着我哭着说他错了,否则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行吧行吧。”顾菀无奈摇摇头,跟他一起慢悠悠的往回走。

不用在大长公主那里艳压群芳,所以她也换回了日常的布衣,倾斜如墨的秀发松松垮垮的挽着,只插了一支朴素的木簪。

“怎么又换回来了?”庞祈玉说不出自己心里的感受,有点安心,似乎她又变成了那个熟悉刻薄的女人。但又有些失落,那个美丽大胆,仿佛幻想中的美人,就那幻影般一闪而逝,

“我可只有这一身行头,不省着点用怎么可以。”顾菀笑了起来,远远的看到天工阁门口挂着的灯笼,眉眼弯弯的感叹,“回家真好。”

“回家?”庞祈玉微微一怔,下意识的呢喃,却见到大门已经打开,温柔一路小跑的冲出来,一把抱住了顾菀,唧唧喳喳的叫个不听。

看着女孩子们说说笑笑,庞祈玉忽然也明白了顾菀说的那句话。

有人等你回来的地方,那才叫家。

否则,只是一栋金碧辉煌的房子罢了。

**

参加完大长公主的宴会之后,天工阁一连几日都没有什么人,温柔有些惴惴不安,但又不想发问,怕给顾菀带来压力,所以铆足劲儿做首饰。

这天阴雨,店中没什么生意,所有工匠便早早的放假了,只留着顾菀几个人在店中。

顾菀在铺子里盘账,庞祈玉在打瞌睡,金庭轩没什么事做,习惯性的拿起扫把到后院扫地,看到温柔在角落的工坊里拉风箱,便走上前去询问,“你这个是在做什么?”

“炸珠。”温柔紧看着火势,面无表情的说。

炸珠?金庭轩用过的金银器颇多,却没有见过它们是怎么做出来的,于是颇有兴趣的在旁边蹲等。

炸珠是金银器中常用的装饰手法,分成两种,一种是将黄金拉丝,然后等段剪断,放在木炭上加热,等它们成为水滴状时,停止加热,晾凉后就会形成一颗颗粟米大的金珠,用于镶嵌在各种金饰上。

另外一种,则是将黄金拉成细条,然后烧至融化,然后滴在水里,形成圆珠状。

两种方法都很麻烦,要将黄金烧融,沸点就很高了,而点珠的过程又非常考验工匠对于火候的把控,所以匠人必须离得很近。

金庭轩原本还兴致勃勃的看着一颗颗在水中形成的金珠,但是当不小心将视线转移到温柔的脸上时,便有些移不开。

她的脸,被炭火烤的很红。

“不是已经请了匠人吗?为什么还要亲自来做这么辛苦的事情。”金庭轩嘟囔。

在大少爷的心目中,能请别人做的事情,就不需要自己动手。

“因为是要送给菀菀的礼物啊。”温柔笑了笑,继续专注手中的金棒,“再说了,那些人的手艺又没有我的好,我可是爷爷手把手教出来的,他们只学到了一些皮毛。”

“为什么要送菀菀礼物?”金庭轩皱了皱眉,他虽然日常也送顾菀礼物,但总觉得温柔这种自己动手做出来的礼物,跟自己那些只要挥挥手,就有下人买来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虽然这些还未必有自己的贵。

“她的生辰快到了,父亲不在身边,日子又过的这么苦,我想让她高兴点。”温柔等着温水中的颗粒差不多成型,拿笊篱捞出来,倒在碗里,然后塞给金庭轩,“既然那么闲,就帮我挑一下金珠吧。记得把大小不同的分开,好方便我下一轮打磨。”

“哦,好。”金庭轩乖乖的拿了托盘,在那边一边挑金珠,一边看温柔忙活。

金饰的胚子一样做好了,不大,但却很精致,用锤揲发敲出了莲花瓣的轮廓,又用錾子刻出了纹理和光泽,有些凹陷的地方,应该是用来嵌珠的,而如今她正在绞粗粗细细的金线。

“这是什么?”金庭轩好奇的问。

“这是金线,准备做累丝用的。”温柔比划着,“一部分用来填充发冠,这些细的,我想做下蝴蝶蜻蜓。”

“为什么不都用金子打?这多麻烦啊。”金庭轩只见过他娘戴这种首饰,却没想到做起来这么复杂。

“纯金多重,女孩子的头皮怎么经得起那么扯。”温柔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忙手头上的工作。”

金庭轩抿了抿嘴,也知道自己提了个傻建议,只能换个话题,“这东西怪模怪样的,是新款?”

顾菀以前就喜欢做“异服”,如今做了生意,似乎越发放飞,她设计的首饰,大多数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也只有温柔手艺过硬,又言听计从,才能实现。

“对啊。”温柔笑眯眯的说,“菀菀好厉害,结合了步摇和发冠的样式,做了这种叫步摇冠的东西。她说这东西华而不实,但着实好看,卖给那些王孙公子最适宜不过,到时候可以好好狠捞一笔。但我想啊,为什么人家都能有,菀菀就不能有?左右现在金子充裕,就是费些功夫的事情,我就想悄悄的给她做一顶。”

“这是惊喜,你可得帮我保密,否则她知道了,要你好看!”温柔凶巴巴的威胁金庭轩。

“嗯,我不会说的。”金庭轩点点头,看向温柔带水泡的手,“那你呢?”

顾菀的手很美,肤如羊脂,手若柔夷。但温柔的手就不一样,跟她的少女脸庞不一样,又粗又糙,布满水泡和伤痕,仿佛中年苦力。

“我?”温柔下意识的反问,然后摇头,“我又不到哪里去,要这种东西做什么。”

“你也是女孩子,不给自己打几件首饰吗?”金庭轩五味陈杂,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些不妥,听起来像挑拨,但又忍不住,“她都有那么多了。”

“菀菀也没有很多啊,她说她要不要妆点都好看。”温柔却是牛头不对马嘴,想了想笑呵呵的乐起来,“她就是嘴硬,明明喜欢,还说不想要。我就不一样了,我喜欢做簪子胜过戴簪子,我喜欢一模一样的金子,在我手中变成不同的形状,然后获得大家的惊叹。”

温柔将手中刚刚编好的蝴蝶雏形拿给金庭轩看,“是不是很棒?”

蝴蝶翅金丝线编成的,不晓得用了什么手段,握住的时候会随风颤动,扑闪扑闪,仿若活物。

“嗯,很好看。”金庭轩只觉得那扑闪的翅膀,似乎一下下,骚到心里,让整个心都软了起来,又是甜蜜,又是酸楚。

“你不知道现在的生活有多好,我家的铺子开了起来,爷爷的手艺也得到了认可,等过几年,说不定还能名扬京城。”得到夸奖的温柔,满意的将蝴蝶放到一边的托盘里去,然后又开始编织起蜻蜓来,“这简直比我做梦梦到的还要好。”

她因为快乐,而轻轻的哼起了歌,并不悠扬,也不婉转,但意外的好听。

仿佛点亮了整个阴雨沉沉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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