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天,暗色的地,北风呼啸,大雨飘摇,寒风冷雨中,一名衣衫单薄的少年,正瑟瑟发抖着,跪在杨府一处院落之内。
这少年姓杨,名为天行,今年刚刚十四岁。
杨府是少华城的一座大府,杨天行的母亲杨玉芸是杨府的女主人,真正说起来,他还是杨府的大少爷。但是在杨府内,可是没有任何一人把他当作大少爷来看待的。
因为,杨天行的这个名字,既不是他的父亲起的,也不是他的母亲起的,而是杨府一名老仆人起的。
在整个杨府中,上至管理杨家的管家,下至挑水看门的小厮,对杨天行都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弃奴。
弃奴者,不过是被主人抛弃的奴仆罢了。更不可思议的是,弃奴这个名字,是杨天行母亲杨玉芸亲自给他起的。
杨天行在雨中跪了半天的时间,此刻已经有些摇摇欲坠了。院落四周的长廊里,不时有丫鬟仆从来来往往。可是他们非但没有过去搀扶他一把,反而双目瞥视间流露着浓郁的厌恶神色。
长廊尽头,在数名下人的跟随拥护中,一名衣着华贵的锦衣少年,正抬首挺胸趾高气扬地缓缓走来。
透过面容,少年依稀与杨天行有几分相似。少年名为杨玉麟,是杨天行同母异父的兄弟,今年年仅十二岁。
虽然他们二人是兄弟,杨天行是杨玉麟的大哥,但是,在杨玉麟心中,他可是从来没有认过这个大哥的。
当杨玉麟看到跪在风雨中的杨天行时,双眼立刻一亮,紧接着言语中便极其刻薄地对他奚落起来。
“呀,我说这是谁在此跪了好半天的时间,原来是我的废物大哥弃奴啊。”
“弃奴,我告诉你,你以后少在我面前装什么大哥的样子。看到了吧,只要我随便在母亲面前说几句你的坏话,你就要被罚在风雨中跪上一整天的时间。”
杨玉麟话音刚落,他身后的数名下人便点头哈腰连声附和,也纷纷开口极尽其能地嘲讽起杨天行来。
“玉麟少爷说的对,这弃奴在杨府中哪能够跟您相比。想当年夫人是何等花容月貌,可与弃奴父亲大婚之后仅仅七天,他父亲便死在了城中舞女的床榻之上。依我看呐,弃奴他们父子俩,就是没有良心的**喂不熟的白眼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哈哈,二虎你这比喻可不对,照我说啊,这弃奴在我们杨府中的地位,怕是连**都不如啊。”此语一落,长廊中立即爆发出轰然的嘲笑之声。
杨天行身体前方台阶之上,是一间雕梁画栋颇为气派的大房。房间中心摆放着一张黄木圆桌,在圆桌的上首位置,一名三十些许相貌美丽风韵犹存的女子坐在那里。
这女子,正是杨天行的母亲杨玉芸。在杨玉芸的身旁,还坐着一名面貌英俊的男子。这男子是杨天行亲生父亲死后,杨玉芸重新招赘的夫婿,也就是杨天行的后父,杨玉麟的亲生父亲,名字叫做张枫。
杨玉麟穿过长廊,拐过拐角,来到这间颇为气派的大房前。他先是用手在房门上轻轻一敲,然后朗声向房中喊道:“母亲,父亲,玉麟来陪您们一起吃饭来了。”
“既然来了,就进来吧。”房间中传出杨玉芸淡淡的声音。
杨玉麟脸色肃穆,他先是整了整衣衫,又正了正头冠,这才推开房门,迈步走了进去。
风吹珠帘,雨打窗扉,杨玉芸的目光向外望去,略过杨玉麟的身体,当看到风雨中杨天行那时隐时现倔强的脸庞时,她的双眼不由得突然有些痴了。
倒不是杨玉芸突然心疼起杨天行来,而是透过杨天行的脸庞,她脑海中又想起了那英姿绝伦神采飞扬的身影来。
蓦然地,杨玉芸那原本有些木意的脸庞陡然变得狰狞起来,她双手朝桌上一挥,碗碗碟碟顿时碎裂了一地。与此同时,她更是状若疯癫声嘶力竭地凄声喊道:“龙少竹,我是如此爱你,可你为什么要那样地对我?!”
杨玉芸大发脾气时,张枫在一旁脑袋低垂,不敢多言。只是,在听到杨玉芸这句话后,他原本就阴翳的眼神,顿时变得更加阴翳了。
这时院落之中,杨天行忍受不住风雨的寒意,终于身体一歪倒了下去。
“把他给我扔出府去!”随着一声冰冷至极的声音传来,两名身穿灰衣的仆从从阴暗中走出,抬起杨天行单薄的身体,走出些许距离后,狠狠将其扔出了杨府之外。
自始至终,两人脸上都没有丝毫的感情,仿佛他们扔出的不是鲜活的生命,而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一般。
之后,随着轰隆一声作响,杨府大门重重关闭了。而杨天行,就这样晕倒在疾风暴雨之中。
不多时,在街道的尽头,一名头发花白腰背佝偻的老人,从风雨中慢慢走出。
老人来到杨天行身旁,看着已经晕倒过去的他,口中不禁发出一声低叹。
“唉,痴儿啊痴儿,既然她不认你,你又何必苦苦待在这里呢?你既已学得我一身本领,何不去江湖中闯荡四方快意恩仇,却待在这凄冷之地受此屈辱?”
“主人啊主人,你说送我十五年寿命,让我照顾少爷十五年的时光,可是眼看十五年将过,你却已经……唉”老人说到这里,嘴中又发出一声无奈的长叹。
之后,老人弯下佝偻的腰板,将杨天行背在自己背上,慢慢消失在风雨之中。
奇花异草,怪石假山,磅礴大雨中,一条华丽的回廊内,一名男子正站在这里。
巨大的红色的闪电从天际划过,照亮了男子阴狠的脸庞。这男子,正是杨天行的后父张枫。
此时此刻,张枫脑海之中,满满都是杨玉芸那歇斯底里的模样,以及杨玉芸那声凄厉的呼喊:“龙少竹,我是如此爱你,可你为什么要那样地对我?!”
慢慢地,张枫紧紧握住了拳头,就算指甲陷入肉中,也仍不自知。“玉芸,你是如此地爱他,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地爱你呢?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你心中还是忘不了那个男人。”
“弃奴已经慢慢长大了,他长得越来越像那个男人了,他在这个世上一日,玉芸你便一日不能将那个男人忘记。”
“况且,真正名正言顺说起来,弃奴才是杨府的大少爷,他长大之后整个杨府都是他的,这怎么能够可以呢?玉芸,还有整个杨府,都是我的,是我的!”
张枫心中想到这里,一名黑衣人来到了他的身后,弯腰行礼对他说道:“恩公,您唤我有何事?”
“王勇,当年我救了你一命,之后你一直躲在我这里,距今已经有十年了吧。你一直告诉我说你武艺高强,今日我便要你替我去杀一个人!”张枫双眼圆睁脸色狰狞道。
“不知主人要我杀何人?”
“弃奴!”
张枫话音刚落,九天之上陡然怒雷炸响,仿佛整个天际都要炸裂开来。
一夜风雨过后,城中不知花落几何。第二日清晨,杨府角落一间破旧的老房子里,杨天行缓缓睁开了眼睛。
“天行,你醒了啊,你已经烧了一夜,我还打算上山给你摘些药草,现在看来不用了。以你的体质,待会儿去练武的时候多吃一粒药丸,出些汗水也就没事了。“
“天行,既然醒了,就下床来吃些东西吧。”
老人坐在床边,双眼泛红,显然一夜未眠,看到杨天行醒来,眼中立刻焕发了惊喜和慈爱的神色。
“余爷爷,对不起,天行又让您担心了。”杨天行看着老人布满风霜的脸庞,双眼微红,其中隐隐有泪光闪烁。
对杨天行而言,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真心实地地对他好,他只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过温暖的感觉。这个人,就是眼前的这位老人。
老人名叫余元,来历神秘,十五年前与杨天行的父亲龙少竹一同来到杨府之中。自龙少竹死后,他便带着当时尚不足满月的杨天行一起,生活在这间老房子里。
余元用手掌抚摸着杨天行的脸庞,眼中无限爱怜。他流浪江湖,一生孤苦,年轻时也曾有过妻儿,却都死在了江湖仇人的手中。
杨天行是他从小抚养长大,对于杨天行,他是真正将其当作亲生子孙看待的。
“天行,一天未食,现在肯定饿了吧。既然醒了,就下床吃些东西吧。”
“嗯”杨天行重重点了点头。
不远处的餐桌上,早已摆放好了早食。早食不多,两碗饭、一盘菜而已。米,是陈年的旧米;菜,是山上的野菜。
饭食是谈不上丰盛的,甚至是无比寒酸,但杨天行却狼吞虎咽,吃得无比香甜。声声犹带稚音的欢笑,不时从两人间传来。
早食过后,杨天行将一柄红色的宝剑,背在自己背上。然后又将七柄柳叶飞镖,缠在自己腰间。
这剑,名为滴血剑;这镖,名为穿云镖,宝剑和飞镖都是余元传给杨天行的。
余元闯荡江湖一生,拥有一身极为高强的功夫。自杨天行会行走奔跑之时起,余元便悉心教导杨天行。十年过去,杨天行已经习得了余元全部的绝学。
“余爷爷,我要去城外练武去了。”
“嗯,一切小心,早去早回。”余元脸上和蔼,轻声说道。
之后,在与余元的挥手告别中,杨天行离开了杨府,走出了少华城,来到城外大山之下的一条大河旁。
自从杨天行懂事起,他每天早晨都要来到此地习武一个时辰,十年时光,风雨无阻,寒暑不滞。
在习武之前,杨天行伸手入怀,一只小巧的锦囊被他取出,锦囊打开,两粒冰蓝色的丹丸静静躺在那里。
这丹丸名为冰蚕丸,是以北地冰蚕外加数十种药草糅合而成,其内含有极大热力,可以快速提高习武之人的武道境界,是余元一生不传之秘。
习武之人,分为普通高手、后天高手、先天高手,杨天行仅仅十四岁的年纪,就已经是后天中期的高手。这其中,除了他个人的不懈努力外,冰蚕丸所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没。
杨天行将两粒冰蚕丸倒在手中,一口将其吞下。片刻之间,他的脸庞就急速涨红起来。他不敢大意,连忙拔出滴血剑,在草地上施展起余元传授给他的武艺来。
只是,杨天行没有注意到的是,在离他不远的大河河面上,几根抽空的芦苇正竖在那里。
芦苇之下,几道黑色的身影正缓缓朝岸边靠去。几道身影全身包裹在黑衣之中,或是口咬匕首,或是手携长剑,他们望向杨天行的目光中,全部带着森冷浓烈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