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94900000004

第四章 挖坑自埋的小狗

主人终于对这只小狗,断了找回来的希望。他回老家把小黑走丢的消息报告给了大哥和堂叔。大家一阵感叹,都觉惋惜,但也无能为力。堂叔安慰主人,“这一窝小狗都卖完了,等下一窝再生出来,再挑一只好的去。”

主人心有不甘,丢失的这只小狗,才是他最满意的,因为有了感情,是很难以割舍的。但丢了就是丢了,不可能再回来,退而求其次,他希望看看另外那些小狗。

堂叔迟疑地说:“最后那只小狗,是送给我姑姑家了,只是这只小狗体格弱,比别的小狗长得慢,怕是不容易喂大……”

按着堂叔提供的线索,主人找到了畈田蒋这个村子,几经打听终于找到堂叔的姑姑家。出来接待他的是一位年长的瘦高女人,想必就是堂叔的姑姑了,一问,果然是,按辈分主人得叫她姑婆。一听说是她侄儿介绍来的,虽然以前没见过面,姑婆也很热情,带他去看小狗。

这只小狗是这一窝最小的一只。从小好像就有什么问题,不太长个,后来就白送给他姑家了。主人这时细看这只小狗,比丢失的小黑要瘦小很多,因为瘦,毛就显得特别长,尖嘴猴腮,神情萎靡,这分明是条病狗。但他决定要这只小狗,他想小黑想得走火入魔了。毫无根据地相信,只要精心喂养,兴许能长好,虽然没有把握,总要试一试。因为太喜欢小黑了,欲罢不能,爱屋及乌,连这只病狗也要了。他向姑婆提出把小狗转让给他。姑婆爽快地答应说:“你要喜欢,牵去就是了,我们都是亲戚!”

主人知道,堂叔家的小狗是每只卖两百元的。这时他连声说谢谢,放下两百元钱,就去牵了小狗走。姑婆急忙推辞说:“你要喜欢,就牵去好了,那用得着这么多钱,我们又都是亲戚。”

推让一番后,姑婆死活不肯,最后只收下一百元钱。

回家后,主人把这只小病狗还叫小黑。仔细观察它,抚摸它,身上格格棱棱全是骨头,肋条骨一根一根露出来。主人给它吃饭,它也吃,但不像原来那只那样大口的吞咽,只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舔。主人觉得也许肠胃不是很好,决定先从调养肠胃开始。从药店里买来健脾、开胃、消食的各种药,喂给它吃。给它吃的食物,不仅加强营养,还要容易消化,少吃多餐喂得勤。让它增加食欲,但又不让它吃得太饱。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调养,小狗明显好起来了。先是毛色有了光泽,体形也丰满起来,本来尖尖的嘴巴,也渐渐粗壮起来。吃东西时,也像原来那只小黑一样,大口大口地吃了。眼看越来越像原来的小黑了,主人悬着的心慢慢放下来,小狗丢失的失落和遗憾渐渐平复。

主人经常带小狗出去野外玩,不仅是锻炼身体,也因为他认为,人和动物都来自于大自然,让小狗多接触自然界的景物,肯定对它有好处。晚上,主人和朋友们出去散步,小黑自然也带去了。

这天晚上,主人和几位朋友出去散步。在一处小山边上,主人和小黑玩起了捉迷藏。

小黑一下不见了主人,天又黑着,所以特别着急,一个劲地找,四处乱窜。当时主人并不明白,捉迷藏对小狗的驯练有着怎样的意义,主人只是碰巧而已,也可以说是无师自通。小狗一下见不到主人,拼命找,要得就是这个效果。后来才明白,这可以培养小狗的追踪能力,也培养小狗和主人的亲密关系和依赖性。可以说,捉迷藏的游戏,对小狗来说是一课很重要的启蒙教育。

可是,在这个地方玩,也许是选错了地方。其实也不能说是选错了地方,这里地形复杂,小狗不是小孩,不怕摔着碰着,应该是理想的玩耍之处。不巧的是,旁边有条小路,有小路也没有什么不对,可正是有了这条小路,才出了事。

小狗找不见主人,黑暗中正着急着乱窜,一辆摩托车开着灯驶过来。毫无经验的小狗因找不见主人正慌乱着,一见灯光,就像飞蛾扑火般地扑过去,被正在行驶的摩托车撞了个正着。小狗惨叫着在地上打滚,看来撞得不轻。

主人抱起小狗,天黑糊糊的也看不清,用手去摸,黏糊糊的一把血,心疼的不行。那摩托车“肇事者”呆在一边等候发落,几个朋友正摆开架势要向他讨说法。主人也看不清他脸面,想到出了事也不能全怪摩托车,是自己没照顾好小狗,还好摩托车没翻车,要是人车受伤受损,自己反而会承担责任。于是就将那人放走了,心里急着赶回家检查小狗的伤势。

在灯下检查小黑的伤,吓了一大跳,小狗的头部被撞开了一个大口子,身上其它地方好像没什么要紧。朋友们安慰说,没关系,鸡皮狗骨,很快就会长好的。主人心里犹疑,这么大的伤口以后能愈合吗?要是留下一道伤疤那怎么办啊?

给小狗处理伤口,用碘酒消毒,用消过毒的剪刀清除去破损的皮肉,然后给它打消炎针,给它吃消炎药。不管是针剂还是服用的胶囊,都用一个成人的剂量。

小狗因为受了伤,就不像平时那样活泼,很懂事地躺在主人身边。主人在灯下看书,心里是既心疼又歉疚,不时地用手摸一下小狗的脸。想着它才多大呀,自己太不小心了!

一天天地看着小狗的伤口慢慢长好,只希望不会在以后留下后遗症。一段时间过去,小狗慢慢活泼起来。等到小狗的伤口基本上长好,不仔细看,认不出曾受过伤的时候,才彻底放了心。

主人对这小狗几乎产生了错觉,这只小黑就是那只小黑,好像根本没有走失过,因为这两只小狗都一样漂亮,可爱,健康……

可惜,好景不长,想不到在小狗的伤完全好之后,小狗病了。

小狗先是不想吃饭,给它吃再好的,它都没有食欲,精神萎靡,毛色干枯,就几天时间,身上胖呼呼的肉,很快就干瘪下去。主人每天悉心照顾,总以为它很快就会好起来。

那时候也没有专门的宠物医院,只有几处给耕牛、猪、羊看病的兽医站。请兽医给小狗看病,兽医不得要领,只是应付了事。

主人尽一切可能给小狗治疗,但总找不到一个有效的治疗方法。这样拖了有一段时间,病情每况愈下。有时看着好像有了点精神,等它好起来的希望又抬头了。可它很快又低下了沉重的头,它越来越虚弱了。

主人给小狗鼓劲说:“小黑,你要好起来啊,加油!”

这天上午十点多钟,主人出去办点事回来,心里记挂着小黑,回家就径直来到小黑住的二楼狗舍里。他一下楞住了,小狗不在了。好奇怪,刚才还病得抬不起头,它能去那儿呢?

他下楼来询问家里其他人,都说没注意到小狗,不知到那去了。主人在屋前屋后四处看,还是找不到,他就扩大寻找范围。心里想,正病着呢,肯定走不多远的。后来在离家二百米的粮站围墙边上找到了小黑。

围墙边上有一条排水沟,沟里的水已经干涸断流。沟的底部,有一层较为松软的淤坭。主人看见小黑正在用前爪挖坭,已经挖出了一个浅坑。心里先是一阵兴奋,小黑的病看来好多了,它有力气玩了。但马上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掠过他的心头……

主人说:“小黑,我们回去吧,你本来就没力气,别玩了,等你病好了再玩,好吗?”

小黑听话地停了下来,跟在主人身后蹒跚地往家走。

在上楼梯时,小黑踉跄了一下,它明显的力气不支。主人马上抱起它上楼,让它躺在稻草上。

主人陪着它,摸着它的头说:“我们小黑真乖,真听话,我们现在不出去,等病好了天天带你出去玩,好吗!”

心里想,真的能好起来吗?但愿能好起来啊!

以前似乎听人说过,动物有一种天性或本能,能预感危险和灾难。在死亡降临的时候,它能感知到,并且会表现出一些异常的举动。这是真的吗,要是那样的话,那就糟了,它刚才挖坑,是知道自己时间不多了,在给自己准备后事吧?

主人这时肃然起敬起来,那是对死亡的尊重,也是对未知世界的敬畏。佛教对亡灵的超度,基督教在人临终前祈祷忏悔的仪式,也许会给将死之人,或死后的灵魂一点安慰的吧,假如人和动物死去真有灵魂的话!

他是个无神论者,以往他从没有在濒死的人面前,产生过这种敬畏的感觉。可在这小动物面前,他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对死亡的敬畏和肃穆之感。

主人守护着小狗,一直用手轻抚着它的脸面,陪伴着它,目睹了这个小生命的离去。

小狗的头一直沉重地低垂着,呼吸微弱,它的眼光也渐渐暗淡下去。但它还是有意识,不时地看一眼它的主人,只有在它看主人的时候,它的眼睛才会现出一点光亮和力度。主人知道,它是希望他能陪在它身边,不愿意自己呆着。

小狗忽然抬起头,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嘶哑的叫声。这叫声很响,超出了它身体余下的能量,所以让主人很吃惊。正不知所措,小狗就颓然地倒下去,并且闭上了眼睛。主人用手摸了摸它的鼻子,感到没有了呼吸,它死去了。

临死前的这一声呼吼,它是竭尽全力,似乎是生命最后的抗争和呐喊。

主人把那件旧衣服盖在它身上,想起丢失的那一只小狗,说:“你们这两个讨债鬼啊,我是前世欠你们的,缘分怎么都这么浅,这才相处几天,就烦了,都管自己走了!”

养过狗的人,常常欲罢不能,却又面临两难:一是在再养与不养之间犹豫不决,觉得犯不着为一只狗烦恼伤神;二是,有时候很难妥善安置养着的狗——在不便再养的时候很难轻松地作出对这狗的处置。这是经验之谈,有的人养过一回,意识到了这种两难处境,就硬下心来,不再养狗。一个养过狗的熟人曾意味深长地说:“折磨人啊!”

主人没这方面的经验,不知其中深意。而且他是个较为率性,也是个感性强于理性的人。不过他也认为,养过一回就不再养的人,也许比自己更负责,也更具有人性,因为他们不忍心放弃。两难的选择,确实是很折磨人的,特别是在决定其去留的时候,有时无异于生离的决绝。想到大哥,那么稀罕狗,可他始终没有动过也养一只玩的念头,大哥一定有他更为周全的顾虑。一只在旁人看来无足轻重的狗,在他却是不能承受之重。

这时候,主人觉得,接连两只小狗都没养好,自己肯定有问题,也有责任,他不由得有些心虚,特别是有点愧对堂叔。

在半年多后,堂叔家的母狗赛虎,又生下一窝小狗。母狗在最佳的生育年龄,在吃得饱的情况下,一年能生产两窝。他得知这个消息后,犹豫着不知怎么办好。没有在大哥告知小狗可以抱养的情况下,及时地采取行动。

是堂叔让大哥转告主人,早点去挑选小狗的。他犹豫着拖了半个月后,等到感性战胜了理性,兴趣压倒了责任,终于决定“去看看”时,一窝九只小狗都快抓完了,只剩下两只了。陪同主人一起去的是老皮,一个体格壮实,有点痞气的小伙子。

剩下的两只小狗差异很大,一大一小,大的是母的,小的是公的。大的能走会跑了,小的还只会在地上爬 。挑选小狗本来应该挑捡最好的,现在倒好,只有被人挑剩下的。要哪一只呢,这可有点作难了。身体强壮一点的,以后没灾没病好养活,而像前面夭折的那只,就是最小的,所以有病,不易养大。但他又因为什么不太明确的原因,也许是一种冥冥中的暗示吧,他更想养只公狗。

正为难间,老皮出了个两全的主意,说:“那就两只都带走吧,一起养。等它们长大一点时,看那只更喜欢一点,再作决定。到时可以把你不想要的那只给我。”

主人觉得这个主意好,就这么定了。

主人离去时,给堂叔留下了四百元钱,和两支人参。堂叔一再推让,主人逃似的急忙离去。

回到家里,去之前下锅熬的猪肺粥已经好了,拿出来凉一下就可以喂小狗吃。主人拿来手秤给小狗称了体重,大的那只六斤,小的这只才四斤。一窝小狗九只,照这样推算,最大的应该有八九斤了。哪个傻子都会捡大的挑,现在是把两只挑剩下的留给他这个傻子了。体重相差这么大,这小狗会有什么问题吗?还是养雌的这只吧,稳当一点,他犹豫着这么想。

小狗吃饭很急很猛,像是饿了很久,又像是平生第一次吃饭。四肢有力地撑开,翘着小尾巴,把头埋进粥碗里,拼了命似地吃,眼看着肚子像气球似的鼓起来。从开始吃,到吃饱,不抬一下头。看小狗进食,真是太得劲,太过瘾了。两只小狗像是比赛似的,整个吃的过程不到两分钟,就都吃饱了,而且把碗舔得干干净净。

好朋友曹岚来了,看到小狗很眼热。说什么也要给他一只,并说让主人先挑。因为两只小狗各有优势,也各有不足,要哪只都会留下失落感。主人心想,拈阄吧,人为的选择,怕是会有遗憾,把选择权交给无常来决定吧。其实,在他心里还是偏向于小公狗的。

他拿来一根稻草,一折两截,一长一短,长的代表大的,短的代表小的。曹岚让主人先拈,主人让曹岚先拈,推让一番后,曹岚随意地从主人手里抽出一根。主人同时也张开了手掌,一比,曹岚抽出的是长的。主人松了一口气,这就确定下来了。命运的选择,你不得不接受,这也算是另类的“物是人非”了。

曹岚觉得过意不去,自己夺人所爱不说,还要了好的,把次的留下,说:“你还是要大的吧。”

他是真心为主人着想,因为他自己也确实更喜欢大的这一只。主人不为所动:“听天命吧,既然已经拈阄了,天意不可违。”

主人这人很奇怪,也很矛盾,按说他不信鬼神,自然也不信天命。可他在一些事情上的选择,往往由拈阄来决定。别人问他为何这样,他说,省得权衡思量得麻烦,这样省心省力省时间。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信天命和鬼神,似乎也不信任自己,却把决定权交给未知和无常。这算不算是一种病,“选择恐惧症”呢?

曹岚欢天喜地,抱了小狗想走。主人说:“不行,狗这样小,你从没喂过小狗,我不放心。这样吧,放这儿一起养,到半月二十天小狗长大点再抱去。现在让它两个在一起,也有伴,晚上少吵一点。”

曹岚欣然赞同,临走时要把小狗的钱给主人,主人没要,说这小狗送你了。

狗舍里垫上新鲜的稻草,两只小狗住进了新家。吃饱了肚子,相互依偎着睡觉,因为有伴,晚上果然不吵不闹。主人为自己的正确决定,暗暗得意。

小狗能吃长得快,简直就是食物消化器。每隔四五个小时就喂一次,一天三次正餐,两次点心,正餐吃得是猪肺粥,点心是牛奶。大冷的天,晚上半夜都要起来喂。

每次给它们喂食,小狗狼吞虎咽吃得欢,主人看着也是享受。它们从不用舌头舔,张开嘴直往盆里刨,刨进嘴里也不咀嚼,直接就吞进肚子里,好像它的嘴和肚子连在一起的,中间没有咽喉和食道,一口接一口,肚子很快就成了个圆球。主人过两三天就要给它们称一回体重,三天就能增重一斤。

二十天后,小公狗的体重赶上来了。这一次称体重,两只小狗刚好都是十二斤,主人这才让曹岚把小母狗抱走。公狗的体形本就比母狗大,赶上来也是在预料中,再接下来更该是小公狗超过小母狗了。主人还叫他的狗为小黑,曹岚把他的小狗取名为小虎。

主人对小黑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温情,全转化为对小狗无微不至的照顾。这也大大地感染和影响了朋友曹岚,两个人像比赛似地喂养,看谁的小狗长得快,长得好。

同类推荐
  • 青春从这里起步

    青春从这里起步

    上世纪七十年代,一批青年学生响应号召来到了地处锡林郭勒大草原的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在这茫茫草原,他们抗严寒迎酷暑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为祖国边疆建设事业奉献了宝贵的青春。艰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历练了他们的意志品质,陶冶了他们的思想情操,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阅历,奠定了他们步入人生道路的坚实基础。四十多年过去了,尽管大家所处的工作、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然而永恒不变的是在艰苦环境中大家同甘苦共患难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所形成的战友之情,是对他们青春起步的那片草原的魂牵梦绕之情。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得到了兵团战友的大力帮助。特别是杨丽芳、梁增建、孙润生、王建国、侯兰香、侯华玲、王新建、田秀萍、徐佩琴、王风山、于永前、贾卫铭、刘焰、刘桂兰等人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在此对战友们的热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尽管如此,由于本人的写作水平有限,作品中难免会有不尽人意之处,恳请各位读者予以谅解。
  • 梁三水诗集

    梁三水诗集

    此书是一本个人诗词专辑,看透的一些事按照个人看法和学历,自学编写了一部诗集。
  • 倜霦泣血录

    倜霦泣血录

    18年风云变换。有拼搏,有放弃;有成功,有失败。重重经历造就现在人生,家家有经难念,事事好坏难知,人人有苦难诉。何为泣血:无声痛哭,泪如血涌,于此意寓不同,有出有进,若无出,何有进,故取名为《倜霦泣血录》
  • 许愿做一个诗人

    许愿做一个诗人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还有三分啸成剑气,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我也想写出这样的荡气回肠。
  • 城市向左爱情向右

    城市向左爱情向右

    九零后故事题材小说,新一代社会主力军,有人说九零后是垮掉的一代,其实九零后正处于新旧时代交替,新的行业凸起,青春多了一份无奈,生活多了一份多愁善感,看不一样的青春。
热门推荐
  • 太极天尊

    太极天尊

    这里不是净土,这里有阴谋,有厮杀,有热血,当然还有亲情。一个少年,背负血海深仇!在报仇途中却发现这世界居然还有另外一些人,他们食天地灵气,他们御剑飞行,他们缩地成寸,翻云覆雨无所不能,他们叫做修真者!且看这少年怎般在这神奇世界崛起!(作者保证每天一更,不定期爆发,咳咳,不定期哈!喜欢的可以收藏,可以签到啥的)
  • 魔武魂尊

    魔武魂尊

    多年以后,在死神即将来临之前,总会想起夕阳下父亲那颗断掉的头颅,还有大姐那鳄鱼般眼泪……元宇宙中,我用着黑色的眼睛,使劲地寻找着光明,揭开心魔的阴霾,追逐着希望……
  • 致命的怒火

    致命的怒火

    当了五年职业保镖,只可惜到最后却保护不了,身边最亲密的人!自己的亲妹妹遭人绑架,他一路过关斩将……新人,新书,写得不好还望各位多多指教,谢谢!
  • 南思北慕

    南思北慕

    叶府上下惨死冬谷,慕北泽等人在冬谷发现了失忆的小南,在经历醉香楼迷案,魑魅谷奇遇等事之后,小南的身份逐渐揭晓,最终残月教的阴谋也没有得逞。而在小南不顾一切地守护别人,为其复仇的同时,慕北泽也在她身后默默地守护着她。
  • 无尽之圣域

    无尽之圣域

    圣域位于神界和魔界之间的交界处,位置十分重要,是圣域与魔界的交界点,是圣域与魔界之间的桥梁,是魔界与神界之间的纽带,如果没有圣域的话,圣域就永远无法通过神界与魔界之间的交流,更不可能进入魔域与神界。
  • 墓道门

    墓道门

    发生在一个小山村,黄雀村,名字已不可追溯。一切都在这平凡的村子开始
  • 换颗心来爱你

    换颗心来爱你

    陆雨和林慕言是双胞胎,却因为命运的曲折从小在两个城市不同环境的家庭里长大,上大学后两个人发现彼此的存在,姐妹短暂的相聚后林慕言的先天性心脏病复发,危机时刻,陆雨把她的心脏换给林慕言,林慕言活了过来,醒来后性情大变,原来,陆雨只是用她的身体,继续活着......十年后,林慕言继续用陆雨的身份,查找当年“换心”的真相......
  • 上仙你又来了

    上仙你又来了

    她一世痴心,却换来践踏与抛弃 ;于是前世的巾帼将军,自甘剔除仙骨,堕下凡间。十世轮回算什么?过了六世的畜生道,她便获得四次为人的机会。商贾,伶人,秀女,剑客。商铺,青楼,宫廷,边塞。锦缎庄,胭脂楼,琉璃宫,天山雪。四个轮回,认识不同的人,经历不同的人生,却爱上,同一个少年。尘埃落定后?她何去何从?PS:第一部锦缎庄已经完结,新文敬请期待……鲜嫩新文《狩猎异族美少年》火热连载中,喜欢异界兽族神坻之列类元素的大大敬请收藏观看~~新文《无限穿越系列》存稿中,敬请期待!
  • 篮坛闪耀星光

    篮坛闪耀星光

    底层儿子,因为热爱义无反顾的追寻,拒绝没关系,我会坚持;输球,没有关系,我会自信。先一无所有到星耀篮坛,这就是他的努力,坚持。心中的一颗爱国心,永远不会熄灭,杨光,为了篮球,他无所畏惧。
  • 名剑浪子

    名剑浪子

    他讨厌做选择,所以有时候,他宁愿没有选择。七岁那年,那个女人途经平原村,看到已经饿的发晕的叶天,轻轻的走到了他的身边。然后那个女人用一碗粥带走了叶天,也带走了他的忠诚。后来那个女人成为了他的师父,他不知道师父叫什么名字,但他知道师父武功很厉害,死在师父柳叶剑下的人数不胜数。“师父,你喜欢杀人吗?”“不喜欢。”“可是你每个月都在杀人。”“因为这个世上永远都有杀不完的背信弃义之人。”江湖本就是个快意恩仇的世界,也许下一刻他和师父就会死在别人的剑下,叶天知道,那一天迟早都会来。师父最终还是死了,江湖上都传言,江湖魔女花姨娘是死在浪子神剑的剑下。叶天也一直在问自己,如果没有他,师父或许真的不会死。叶天这一生只对不起一个人,那是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的名字叫沈知秋。叶天这一生只有一件事对不起师父,那就是他没有杀掉那个叫沈知秋的男人。他叫叶天,树叶的叶,天空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