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的早晨,当第一缕刺眼的阳光斜射到那被时光斑驳得破旧不堪的窗户上的时候,我总会扯开那印着浅色水纹的碎花窗帘,让那强烈的光芒射痛我的眼睛。
那样,我的眼泪便会不可抑制的流下来。伴随着心头越来越浓重的疼痛,我才知道,自己还活着,孤零零地一个人活着。
有时候,我会仰望天空,幻想那五颜六色的光芒可以突然旋转起来,搭建成一座五颜六色的彩虹桥。那样,我就可以踩着它,踏上去寻找你的征程,看你过得好不好,看你幸不幸福,看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因为久远的思念而濒临疯狂的边缘。
这一天,我起床的很早,我把自己稍微梳理了一下,就匆匆出门,安妮不在我身边的日子,我总是形单影只。
大学就是这样子,你和谁都笑,可是你和谁都不熟,此时,我全所未有的觉得孤单。
我走到大街上,本来想去电玩城去照刘靖宇,可是,转念又不想了,我现在很害怕自己再招惹到别的人,我怕自己应付不过来,原谅我,也只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我没有特别的本事。
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去了离学校大约五公里外的生态园。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在那里,二十岁的被爱折磨地狼狈不堪的我,竟然会有种想死的冲动。
我强忍眼中的泪,心里挣扎又痛苦。我,该何去何从?去也不是,留也不是,活着好难啊!
抬头望向湖泊的另一岸,一大片一大片金黄色的向日葵花正开得绚烂。最近我的心情一直都很压抑,竟没注意到秋天已经要来临了。
我欣喜地跑到向日葵地里,这是我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这么开心。我用黄灿灿的葵花放在自己的发间,然后把它别到耳朵上。金色的花配着我长长的头发,我本来不漂亮的脸蛋居然也呈现出生动的颜色。我以湖水为镜,观看水中自己的影子,一个眼角犹挂泪珠的女孩在含泪微笑。 ?
我没有想到,我在这里会遇到他,真的,这一辈子最巧合的事情,估计也就是这一回了。
他看到我时候,眼神里面明显的惊喜和意外,我也很惊讶,我在这里会遇到他。
“你怎么在这?”我诧异的问。
他温柔地问我:“流泪的理由是什么?”
他的眼神太有穿透力,仿佛我在他面前几乎透明的一般,我不敢抬头看他,我发现我自己的心跳节奏全乱了,跟小鼓在敲打。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是低着头不肯说话,他也很有耐心的站在我旁边,一语不发。
许久许久后,我呜咽着说:“我好累了!”
他听后只是一直笑,笑得我几乎恼怒起来。这男人,简直以嘲笑别人的不幸为乐。
他把自己宽厚的手掌摊开,把我的手放到他的手掌上,双掌合覆。我的手比一般的女孩子大些,他的手比只我的长一指的距离。他的手修长圆润,而我的手因为年年都冻伤,所以手背上还残留着伤疤的痕迹。
他白润的手和我通红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我羞愧得急忙想抽回自己的手。他却用自己的另一只手覆盖住我那只看起来相当丑陋的手,他暖暖地对我笑,“你看,你还累吗? ?”
他手掌温灼的热度一点一点地渗透到我的掌心,我冰冷的手一点一点地温热起来。我摇摇头。
他说:“傻丫头,不要再为难自己了,跟着自己的心走不是很好吗?”
他说话的时候一直紧盯着我的眼睛,我从他温暖的眼眸中似乎感觉到自己孤独的灵魂有了短暂的安然。?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大整整十五岁的男人。他还是一个有妇之夫。是的,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只是因为当他把手伸向我牵起我冰凉的手时,十指相扣的温暖,令我迷恋不已。那一刻,我决定,沉沦。
他只是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微笑,一个温暖的拥抱,我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我想要的爱是甜到受伤,可是事与愿违,郭展,周湃风,他们的爱都太幼稚了,只知道一味的拥有。
他们都太年轻,不能给我安定的感觉。就想周湃风的吻一样。带着那么霸道的气息,让我疼,让我接受。不顾我内心的感受,只是一味的强求。
我其实长得一点都不漂亮,即使你多看几眼,也不会记住我平凡无奇的面孔,更不用说纤瘦干巴巴的身材了,浑身上下都是硌手的骨头。
可是许多年说,从他见到我的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柔弱的我。他喜欢我纯净清澈的眼神,喜欢我微笑时那安静的画面。喜欢我注视着他时那种依恋的目光,喜欢我说话时那甜甜软软的嗓音,喜欢我把他当作自己的全世界来依赖那无助模样。?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可是我依恋他。那个男人,犹如我的父亲,我的情人,他给予我太多太多的宠溺。
我没有爸爸,我以为我自己不需要。其实是我太需要了,我太需要一份父爱,需要这样一份宠溺。没有能给我,一直都在缺失。可是许多年做到了,他做到了。
他允许我发脾气,允许我撒娇,允许我无理取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忘记彼此的年龄差距,忘记他和郭莉的关系。
我只记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女孩子。当一个很缺爱的女孩子突然遇到一个肯给予自己爱的人,她会把他当做自己的天来崇拜,她会为了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时光而将所有其他的一切都抛到一边。只因为,有人来疼爱她。所以,她会幸福得忘乎所以,她会快乐得发疯。?
我不知道许多年怎么会有那么多时间陪我,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只想得到他的爱,其他的一切都与我无关。
他每次来找我,都开一辆黑色的轿车。我看不懂那是什么牌子的,一切名牌的东西在我眼中瞬间都失去了颜色,我的眼里,心里,都只有他,许多年,他才是真正的鸦片,让我上瘾,让我再也戒不掉。
我们在一起,去过很多地方游玩。曾经在地摊前吃过三块钱一碗的米线,也曾经在五星级大酒店尝过所谓的山珍海味,曾在丽江古址驻足过,也曾在泰山观过日出。
那个男人,用他全部的宠溺包容我所有有理或无理的要求。我从来没有要求他送过我什么东西,有这样一个男人,肯屈尊降就让我肆意挥霍他的宠爱,我觉得那就是上天对我莫大的恩赐了。
我不是那么贪心的孩子,人太贪心是会受到惩罚的。我只要有他宠着我,就足够了。虽然我一直不懂他和我在一起的原因,也许他要的只是我鲜活年轻的身体,也许他很快就会厌倦了我,可是我不在乎。只要他现在宠着我,我就是他的公主,哪怕他以后遗弃了我,那么,留下这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也无憾了。?
我像是着了魔一般,每天和他腻在一起,他经常喜欢吻我,是很缠绵的亲吻,一点点的亲,一点点的啄,他的下巴有很好闻的剃胡水的气味,干净而明亮的气味。
这是我和他腻在一起的第七天,原谅我,已经七天没有回学校去上课了,我光着脚,穿着他的衬衣,露出两条白净的大腿,晃悠悠的在他大房子里看电影。
他从背后轻轻的双手环住我的脖子,把我抱在他的怀里,“怎么,这个电影你看不腻吗?”
我在他大大的放映室里,一直都在放的电影就是《画皮》,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我第60次放。电影里面,周迅演的小唯,眼神像小鹿般迷离,真是惹人怜爱。
她是一只漂亮的狐狸,而我不漂亮,也成了狐狸。
“我喜欢周迅那只狐狸精,我爱极了她的样子。”我搂住他的腰,开始撒娇。
他笑着说:“你喜欢就好!”他总是这般放纵我,哪怕我的爱好都是那般的无理取闹。
“许多年,你爱我吗?”我问了全世界女人都爱问的傻问题。
他亲吻我的脸颊,“你说呢?”他把问题抛给了我。
我咬住他的下巴,“爱!”我笑的很傻,没有办法,在他面前我一直是一个小傻瓜。
他揉揉我的头发,把我圈在怀里,“嗯,我爱你,小尾,我爱你。”
这应该是全世界最动听的声音了吧,还有什么会比这样的声音更动人的?许多年他爱我,是真的爱我。
“我也爱你!很爱。”我双手环绕他的脖子,这么温柔的一刻,我想自己一定可以醉死,醉在这浓情蜜意里面。
从我爱上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当一个懦弱的女孩子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同样背负滔天大罪的男人时,懦弱的他们就注定了会拥有很悲惨的结局。
我明明知道我们的结局不会太好,可我甘做飞蛾,当我扑向大火明知将粉身碎骨,可为争取那一瞬间的颜色好艳丽我也无悔,只是因为,我爱他,轰轰烈烈到绝望。我的心,不狠狠伤过,不会愈合。
我们都只是爱情的俘虏,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全世界,其实错的太离谱,爱情,怎么会是自己的全部?这话我我无数次说过,不是全部。只是一部分,可是真的自己爱上了,才懂得,即使不是全部,那也足以要了自己的命。
我爱他,这是一件义无反顾的事情。我的心,从月亮到地上, 全是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