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因为我们那里大多数人都是这么结婚成家的,这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事情了。
可世事难料,我想,如果没有董如梅的进入,恐怕黄洋和朱巧云早就已经结婚生子了吧。
黄洋和朱巧云在一年的期限内,开始了正常的交往,说是交往,其实也就只是见见面,偶尔吃个饭,喝个饮料,看个电影而已。黄洋和董如梅是在工作上认识的,由于董如梅偏男性化、豪爽的性格,使得董身边的男性朋友总是多于女性朋友。另外,在业务能力上,董如梅表现得也丝毫不比男人差,她有着男人的果断和女人的精细,每次上级领导分配给她的任务,她总能超额完成,而且几乎没有出过差错。不仅如此,她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经常帮助同事分担任务,送茶倒水,请客吃饭,这些她都没有任何怨言。她在银行的人缘很好,领导很器重她。黄洋和董如梅私下的关系也很好,他们下班后经常一起去喝酒,或者去打乒乓球。当然,董如梅也知道黄洋有个女朋友,只是没见过面而已。
事情发生在某天工作日下午,本来黄洋和董如梅约好下班后去县文化馆里打乒乓球,可是不巧的是,那天黄洋下班后,朱巧云突然来找他,说是晚上要跟他一起吃饭,黄洋想正好趁此机会,将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董如梅认识,于是文化馆没去成,三个人就一起去吃了饭。
就这样董如梅和朱巧云认识了,中间的具体细节我不太清楚,但听的人说,自从那天认识开始,董如梅就对朱巧云念念不忘,她开始找机会单独约朱巧云出来,吃饭也好,聊天也罢。这董如梅很懂得讨朱巧云欢心,她给朱巧云买花,买礼物,带她出去玩,送她回家。黄洋为朱巧云做过的事情,董如梅都做了,黄洋没为朱巧云做过的事情,董如梅也做了,而且比黄洋做得更好,更细心。总之,两人之后的见面次数越来越多,这期间,董如梅给朱巧云写了很多情书,内容多半是叙述相思之情,爱恋之苦。
此时,那一头,董朱两人正打得热火朝天,这一头,黄洋仍然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只是黄洋明显觉得,他和朱巧云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不见面的原因也多半是朱巧云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工作忙,要加班。时间一长,黄洋也开始觉得奇怪,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对,惹她生气了。但是他思前想后,也找不出这样的事情。他再也忍不住,决定找个时间跟踪朱巧云一次,看看她这段时间到底是不是真如她说的,忙得不可开交。
跟踪的结果让黄洋大吃一惊,他先是看见朱巧云和董如梅手挽手在步行街上走着,然后径直进入了街角拐弯处一家茶饮店,这家店黄洋和朱巧云约会时也来过几次,县里的年轻情侣们很喜欢来这里买饮料和点心。黄洋透过外面的玻璃窗看见她们买了两杯饮料,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一边喝饮料,一边开心地聊天,宛如一对甜蜜的情侣。此时黄洋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很想发作,但他还是忍住了,他决定再跟踪一段看看。喝完饮料后,朱董两人从店里出来,又一起手挽手沿着街道向前走去了,黄洋一路跟踪,发现她们到了一所陌生的房子门口停下来,董拿出钥匙,打开门,然后两人嬉笑打闹般地进去了,之后很久都没有再出来。之所以说陌生的房子,是因为黄洋知道董如梅和朱巧云的家在哪儿,因此这个房子显然是她们俩租的。黄洋在那里等了很久,等不着两人出来,只好闷着头离开了。
黄洋原本就觉得董如梅性格豪爽,外表也比较男性化,但他一直认为这是年轻人表达个性的方式,外表如何也是个人的私事,他无权过问。董如梅再怎么男人,她毕竟不是真的男人,对她还是有一丝懈怠,两个女人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呢?虽然他这么想,可是看到此时此景,黄洋还是嫉妒不已,更可恨的是,朱巧云这段时间一直躲着自己的原因,竟然是为了跟董如梅见面、约会,还一起租房子同居了,真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黄洋心里泛起一阵恶心,一个是女朋友,一个是好朋友,她们居然一起背叛自己,黄洋想,这两个女人如今做了这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自己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第二天黄洋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父母,并且跟父母说这桩婚事有可能会玩完。他父母听后,觉得这是一件有辱家风的丑事,说这朱巧云看起来单纯乖巧,实则污浊下流,败坏社会风气。那时候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做“流|氓|罪”,但这个罪定义不明确,被称为口|袋|罪,顾名思义,如口袋一般,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这董如梅和朱巧云私下“搞同|性|恋”,就是犯了“流|氓|罪”。
这之后不久,黄洋爸妈就找上朱家的门,质问朱家是怎么教育女儿的,为什么容忍她和一个名叫董如梅的“不男不女”的“变|态”厮混,做出这等伤风败俗的事情。朱父听后大为震惊,马上找回自己的女儿,当面对质。朱巧云原本就胆子小,回来后从来没见过这阵仗,也不解释,就一直哭。
县城原本就小,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快,董朱两人相爱的事情,被县里的人添油加醋,传得沸沸扬扬,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这董如梅原本就是一个要强的人,她写信给朱巧云父亲,说她们两个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希望他能成全她们两个,她承诺会照顾好朱巧云一辈子。朱父读完信后,气得浑身颤抖,眼冒金星,他把女儿软禁在房间里,禁止她出门。他发誓一定要把董如梅这个“流氓”送到监|狱里。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即朱长清递交到县|委|会和公|安|局的那份“申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