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后几天的日子,程思雨一度感到怅惘惆然,双手抱膝若有所思地目不转睛,一瞬也不瞬地望向窗边,由日升待到日落,蔚蓝的天空衍生至漆黑的夜晚,此时白茫茫的纤云消散,光彩夺目的星星眨着一双活灵活现的大眼睛浮现。
她开始懊恼自己轻率的行为,猛揉额边浓密的头发,不禁深深长吁短叹。其实这是人之常情,毕竟保留了二十二年的自己视为最珍贵的东西竟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心里难免会感到落寞,空空如也。于是整个人躺睡在床上,呆呆凝望天花板的小灯,不知何故,眼泪却泫然落下,沾湿了被角。想放纵地宣泄忧郁的情绪放声大叫,却害怕会惊动赵雨涵,她无法想象让赵雨涵知道事实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从小打起,赵雨涵就告诉程思雨不能轻信男人,不可轻易被漂亮的皮囊与甜言蜜语迷惑,因为觉得自己当初就是年少无知被男人使计蒙骗,才落得今日过着如同行尸走肉日子的下场,于是长年累月地叮嘱程思雨警惕男人,千万要坚守底线,才能不吃亏,全身而退。可惜,程思雨还是走不过情感的坎,感性打败了理性。
拿起被子掩头大睡,逼着自己入眠,她不敢细想,因为越是思索,便越是凌乱,千丝万缕斩不断,愁更愁。
陡然手机铃声想起,她猛的接通电话。
“是我,思雨。”沈凌风低沉的声音响起。
“怎么了,凌风?”思雨说。
“你那边很静,在睡觉吗?”
“还没,还没有睡得着?”程思雨回答。
“在想我吗?”沈凌风低低地问道。
“是的,我在想你,等你的电话,等到心里感伤。”程思雨委屈地,怯怯地说。
“傻瓜,最近在忙生意,迟了给你打电话,看你,晚点找你就耍起小孩子性子来了,像块粘人的棉花糖。”沈凌风笑谑着逗弄她。
“你厌倦了吗?”程思雨不安地,可怜地问道。
“怎么会!”
“我只怕你有一天会对我感到厌烦?”
“你怎么说这样的话?不开心吗?”沈凌风察觉到程思雨的失落,便轻声低问。
“没有的,我应该很快乐,很满足,我只是害怕烟花易冷,泡沫一触就破,星星闪耀得再璀璨,也只怕是一刹那光辉,不能永远。我害怕幸福来的太快,一切都太顺利了,终有一天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让我有反应的余地,怕自己不配拥有幸福,拥有美好的爱情。”电话那头传来思雨含糊而低迷的声音,像是哭过后抽噎的孩子强作欢笑。
“我知道,你在担忧什么,但请相信我,我爱你。我不是在玩弄你的感情。”沈凌风虔诚地,深沉地说道。
“我,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太敏感了…你那么得优秀,那么受女孩子欢迎。”程思雨一下子急了,显得言不由衷,词不达意。
“她们都比不上你,我爱的是你,我知道,你是我的,如果你要我负责,我也负责得起!”沈凌风带着内心的激动给她许下一个模糊的承诺。
“你的意思是,你会和我结婚吗?”她的内心在砰砰狂跳,兴奋的分子在敲打着她每一个神经。
“我想和你走到最后,想和你过安稳又舒适的日子,如果可以,我们可以组织我们两个人的家庭,只要等我事业稳定了,就把你接进家门。你懂吗?我对你是认真的。”沈凌风义正言辞地说着,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我懂了!凌风。”程思雨在那头破涕而笑,欣喜若狂,瞬间感到全身充满了力量与安全感,所有的阴霾一扫而空。
“傻瓜,我怎么会喜欢一个那么傻那么笨的女人!”沈凌风假意抱怨道。
“你才笨!”程思雨说。
“对了,明天是邹俊伟的生日,晚上有一个宴会,我邀请你当我舞伴了!你可要打扮得美美地!做我沈凌风的女朋友不能失礼!”沈凌风故作强势地,带点命令的语气说。
“遵命!”程思雨嘻嘻附和起来。
在这么一个静谧微凉,夜风习习的夜晚,程思雨慵懒地躺在软绵绵地大床上,百无聊赖。望着窗外明媚动人的月色,感到镶嵌在夜空上的繁星也在对她开怀大笑,心旷神怡,夜色撩人。一切的愁绪与烦恼早已消散,她不再愁眉锁眼,抱着身子整个人倚在窗棂边,一边迎着微风任凭它吹拂脸庞,一边举着电话与自己的心上人谈天说地,直到旭日东升,天快亮的梦醒时分,他们才依依不舍挂上电话,开始休息。待到睁开眼的时候,窗外的一个新的世界又会迎来一个崭新的黎明。
星期三的夜幕降临,沈凌风十指紧扣地牵住程思雨昂首走进台北晶华大酒店,在管理员的指引下找到了宴会的礼堂,一推开门便望见邹俊伟西装领带搭配,头梳得闪闪发亮,鞋子是时尚高档的法国名牌皮鞋,乍眼一望,着实少有的冠冕堂堂,身旁还站着风姿绰约,女人味十足的郭怡桐。众所周知,邹俊伟父亲是出了名的大土豪,但是一家子是暴发户出身,于是衣着品味方面还是流露着浓郁的乡土风情与小混混的痞味,人倒是不错,幽默风趣虽多管闲事,但还是挺讲义气挺有人情味的。程思雨倒还是挺喜欢他。
邹俊伟快步走近,热情地招待沈凌风与程思雨,对住思雨连声赞叹,直夸她长得惊为天人,艳而不俗,犹如仙女下凡。程思雨听见夸奖后不好意思地掩起嘴来嫣然一笑。今日她身穿一件宝蓝色的丝绸长礼裙,胸前镶嵌精致的碎花珠片,腰间别上一只小巧玲珑的蝴蝶结,肩上披着一条洁白柔滑的丝巾,搭配起来显出雍容华贵,高雅从容的气质,简直天衣无缝,完美极了!
忽然之间,彷如天作之合般,为思雨今日细致的打扮量身定做地响起了一首萨斯风乐,是Patti page 的Tennessee Walts,怀旧音乐悠然响起,娓娓动听,宴会的灯光渐暗,堂内的伴侣相互靠近一团,牵手挽腰,相偎相依,纷纷沉醉在这朦胧浪漫的音乐气氛里。
埋靠在沈凌风宽敞的胸膛上,程思雨甜蜜地笑了,心里念着时间伴随时针分针停留于此时此刻不动也不错,盼望能跟随凌风的脚步踏遍整个大堂,完美地舞动出一支美妙绝伦的华尔兹,旁若无人地拥抱于只有二人的世界里,任凭弦乐停止,曲终人散也不愿离开这场仿似为他们二人弹奏的音乐舞会。
终于弦乐停止,沈凌风抓住她的肩膀轻轻移开了她的身躯,微笑地说:“傻瓜,就那么喜欢跳舞吗?”
程思雨嘟着嘴巴,不满意地撒娇地说:“主要不是跳舞吸引了我,是你的怀抱让我依依不舍呢!”
“傻瓜!”沈凌风轻轻捏了她的鼻子说:“以后有的是机会让你做我的舞伴呢,只怕到那个时候你会厌倦。”
“才不会,一辈子不厌倦!”程思雨顽皮地用鼻子碰他的鼻子,撅起小嘴说。
“真拿你没法,先陪我去和朋友打个招呼。”沈凌风说。
“好的!”程思雨顺从地挽住沈凌风,头挨紧他的肩膀,像只小鸟般依人跟随他的脚步行走。
走进人群堆中,邹俊伟与吴彦东、苏世杰等人伫立相谈,觥筹交错,程思雨礼貌性地拿起红酒与郭怡桐碰杯,郭怡桐礼貌回应,嫣然一笑,确实有风情万种的女人味道,难怪邹俊伟去哪里都要带上她,毕竟身旁有这么一位千娇百艳的红颜知己跟出跟进,随传随到,倍添面子。想到这里,不知怎的,程思雨内心莫名的泛起一种厌恶与不适,这种女人与他们之间独特的交往关系并不是她所能认同的。
这个时候有两个打扮得花枝招展,脸上扑满粉屑,浓妆艳抹的女子婀娜多姿地走来,靠近沈凌风,看似无意却有意地挤开了程思雨,程思雨第一反应楞了一下,懵懂地望住她们一眼,疑惑不解。只见二人丝毫没有理会她的意思,其中一个还死死捉紧沈凌风的手,俯首贴近,与沈凌风附耳低语,谈笑风生,好不亲密!
面对眼前的一幕,有一种强烈的醋意与怒火涌入心头,眼巴巴地望着男友被两个女人围绕,内心想冲上前撕扯分开他们,却始终没有冲破理智的束缚,头脑的智慧告诉她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这里是凌风朋友的生日宴会,凌风是个多么要面子的人,万万不能让他难堪,必须学会做一个高贵美丽、大方得体的女朋友,不能让外人觉得她只是一个空有漂亮皮囊而没有内涵的庸俗女人。
她刻意平伏自己敏感的神经,尽量控制情绪,微笑地走过去,在两个女人面前伸出手,与她们握手示好,并转头问沈凌风:“凌风,他们是谁呀?怎么没听你说起过的!”
“澳!思雨,她们都是我的朋友,在认识你之前就认识了,一向玩的挺要好的!”沈凌风不以为意地说。
“澳,是吗?玩的挺要好的。”程思雨暗暗扯了一扯衣袖,不经意地咬着嘴唇说。
“对啊!”一个褐色头发女子矫揉造作地捉住沈凌风的手,挑衅地望住她说: “我和凌风的关系很要好,是很好很亲密的朋友。”
望见眼前的一幕只好强颜欢笑,忍气吞声地默不作声,如果说这两个女人想在自己面前下自己的台,挑衅自己是因为嫉妒那完全可以理解,可是最恼人的是沈凌风竟完全不懂避忌,丝毫没有察觉程思雨略微僵硬而且沉下来的脸孔,继续与她们谈笑风生,勾肩搭背,这完全不能让她理解。
附和应酬了一会,她倒是觉得忍受不了,打声招呼先走去厕所补妆,自然是呕了一肚子火。望着镜子里变得不像自己的自己,委屈的情绪充斥内心,她拿住唇膏往嘴上涂,心里想事情倒是想的入神,连涂出边界也没发现。不难理解,从前的她哪里有受过这种气,忍耐过这样的事,她一向是个孤傲的人,为了沈凌风是一变再变,自愿把自己改造成温柔体贴,深解人意的模范女友,得到沈凌风的宠爱是件幸福的事情,只是偶尔她也寂寞孤独,愁苦无处宣泄,找不到原来的自己是最寂寞孤独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