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索讨小费很自然,一派理所当然、落落大方的模样。二〇〇〇年初夏,我去中西部的大峡谷游览,乘坐的是从拉斯维加斯出发的大巴士。临上车,导游分发给每位游客一份游览路线图,最末一行字就是:如果你乐意付给我们若干小费,我们将不胜感激。
这只能算是非常婉转的:书面形式,而且文质彬彬,主动权完全交在你手里。有时候就不是那么绅士化了:一次短途旅游,那西部牛仔打扮的导游,很有一把年纪的了。前后服务只是两个来钟头,带着看了几个景点,然后就站到司机座前说,各位女士先生,很高兴陪了大家度过十分愉快的下午,现在我要跟大家说bye了,大家可以给我一点小费了。说完,他就从车前走到车后,满面灿烂的笑容,依次一个不漏地与各位女士先生们告别,右手握手,左手收钱。到他走向坐于车尾部的我时,手中的现金已是好大一把了。
服务者向被服务者收取小费,或者换个角度而言,消费者向提供服务的人员支付例金之外的额外费用,这已经成为美国人的一种习惯,或者说,已经成了美国社会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外出泊车,会有服务生来为你停车,这时候除了泊车费之外,你还要付他至少一元钱的小费。如果坐出租车,计程表上显示的数字之外,你同样也还得适当地再加上一点,这绝对地不算违规,司机当然也收得心安理得。睡了一夜的旅店房间次日有人来为你打扫,你在离房前不能忘了在桌上或是枕头上放上两三元钱。至于进饭店,那更是要备足零票,以便在离桌前往餐桌上放下大约是用餐总数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小费(午餐少些,晚餐多些)。有时候,饭店送来的账单上,专门列有一个名目,就是小费“tip”。你在使用信用卡支付餐费时,可以在上面填上一个你愿意付出的数目,方便之处只是不须往桌上放现金而已。
三年前我初次去美国时,对这种小费制度很不习惯,每每见到女儿往外掏钱,总以为她是在本老妈面前摆阔,甩派头。后来环顾四周,见是常规,久而久之,也就日渐麻木不仁了。真正使我领悟到美国的小费制度何以立足生根的深层原因,倒是在我第二次抵达那里,并且是在亲自经历了一次自觉自愿地支付小费之后。
那是一次由太平洋西岸重镇圣地亚哥某旅行社组织的跨国游。圣地亚哥与墨西哥接壤,所以在众多的旅游节目中,专辟有一项去异域墨西哥的一日游。我参加了。一日游的内容安排得很紧凑。司机一早就开了大巴士到游客住宿的宾馆一一接人,人集齐之后,就先在圣地亚哥城内兜一圈,看一看这个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然后再送大家上一条游船,在最具圣地亚哥特色的内海湾里转个来回。有一点像是我们的浦江游似的,坐在甲板上,喝点饮料,从他们引以自豪的跨海大桥下穿过去,远眺两岸景色,还望了望停泊着航空母舰的美国海军基地。下船之后再上车,依然还是这辆车这个司机,把我们拉到墨西哥去。在墨西哥滞留的时间大约两个钟头,其实只不过是去一个名叫Tijalka(梯亚娃拿)的边境城市走马观花一下而已。那城倒是不小,据说有三百万人口,就人口密度而言,都超过了我们国家的许多省会了。进出墨西哥当然是要验关的,有关手续,均由那司机办,我们只需出示护照便可。傍晚回圣地亚哥,再一一将游客们送回住宿地。
整整一天,大约有十一二个小时,所有的活动,都是由那位司机兼导游负责安排的。他有五十来岁了,做这项工作二十多年,不说别的,看他进入墨西哥之后,一路与海关人员、马路警察、商家老板、街头小贩点头挥手示意,就知道他是货真价实的资深导游了。沿途他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握着话筒,不但如数家珍般向大家介绍着名胜古迹的历史沿革,还不时插入一点笑话,始终使这二十来个人的团体保持着一种轻松欢快的气氛。这老导游责任心极强,一天之中,点人数点了一二十遍,临到墨西哥边境,还再三叮咛大家不要盲目购物,一定要货比三家,并且用自己的经验告诫道,这里的假货多如牛毛,这里的商家宰客没商量,即使对待像他这样的老熟人,也从不手软!经了他的提醒,我们之中果然就没人去买那二十元钱的罗莱克斯名表,也少有花高价去收进所谓的纯银古董了。
对于如此高质量的服务,我十分满意,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感动。我一心想谢他,然后立即就想到了付小费这个途径。我从心底里认为除了多说几句“Thank vou”之外,对于这位一天尽心工作了十多个小时的人,理所当然地应该作出一定的经济表示。归程途中,我早早地从提包中掏出了一些零票,一俟下车就塞给了他。
付出小费的那一刹那,我感到一种轻松和愉悦。
大部分同游者,不论何国何种人,都跟我一样的想法一样的动作,下车与司机告别时,笑吟吟地塞了钱。
当然也有极少数葛朗台男女。有四个从新西兰来的,两男两女,碧目金发,四五十岁的年纪了,住在离市区相当远的某游览区,宾馆是星级的,让那司机过山越岭地专为他们开了二十多分钟车,送到了气派豪华的大门口,却在千恩万谢地“Thank you”之后,一毛不拔地转身进了玻璃旋转门。我相信这些付得起每人五十美金游览费又住进了这等宾馆的洋人,决不会不懂得什么是小费和什么时候应该多少给点小费。
看到这种捂紧了鼓鼓的钱袋而不舍得掏出几个小钱的人,我心中升起了不屑。
有了这么一次经历,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明白了小费制度在美国那块土地上的合理性。美国是个贫富悬殊的国家。且不说那些资产亿万的豪富,也不说动辄以千百万计酬的明星,就说占最大比例的工薪族罢,年薪十万的律师、医生、电脑操作员、企业管理人员,与每月不过两千来元工资的工厂流水线工人、工地建筑工人、服务行业的各色服务人员相比,收入上的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况且,美国的妇女在成婚育儿之后,有很大一部分不得不放弃工作,留守家中尽为人之母之责,这实际上也是从平均数上降低了家庭的收入水准。显然是为了求得社会上的某种平衡,美国确立了收入与税率成等级正比的制度,同时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规则,比如对多子女家庭施行减税,对贫困线以下人士给予食物补贴等等,借以缓和贫富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而进行消费的人,对提供服务的劳动者付出数额不太大的小费,我以为也同样是一种小小的平衡。据知,那些在餐厅端盘的服务生,虽然老板付的工资少得可怜,但只要就餐的人多些,那桌面上的小费却还是可以对他们的生活不无小补的。从支付小费的一方而言,多拿出若干零票于他们并无大碍,却在心理上换得了享受服务的心安理得、施惠于他人的荣耀与自尊,同样也是一种意念上的平衡。如此,小费制度不就成了为收入和付出的双方都能接受的社会习俗了?
只不过我甫一回国,就彻底地忘却了付小费这项规则。当然,每每我为他人服务,也决不会滋生索讨小费的欲求。这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自有一方人的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