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三年戊戌,王安石提点江东刑狱。
芦花县是王安石所负责地域内的一方小县,小县临江,因江边每年夏秋两季芦苇长势茂盛而命名。
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
传说李煜当年就在这江湾芦花的苇丛间泛舟吹笛。
一点月光,打在不远处江边的明月楼楼顶上,江心沙洲惊起白鹭纷纷......
一个富有诗意的地方。
可再是诗意之所,总有俗人俗事。
芦花丛繁茂之处,鹌鹑最多。
那浑圆的身躯伴着特有的叫声,
令当地人除了想到美味,
还想到一项古已有之的爱好:斗鹌鹑。
鹌鹑按年龄和羽毛的颜色分为四种:处子、早秋、探花、白堂。
当地两名富户公子李三跟王六手上各自提的便是探花跟白堂
那黑嘴红须是探花,黑嘴白须的便是白堂
只见长方的藤条簸栏之内,探花以一招“白蛇吐信”直取白堂前胸;白堂矮身一躲,以一招“雁行斜击”斜刺里啄击探花的下腹部。
倏地,一点殷红色的圆珠出现在探花灰白相间的羽毛之上,受了伤的探花渐渐式微,直至落荒而飞。
“输了输了,早就说我这只白堂天下莫匹,拿银子来!”李三得意地向王六伸手。
王六边将银子递给李三边问:
“如此稀罕之物,可否借小弟把玩两天?不日便可归还。”
李三听得此话,立刻生起警觉之心,抓过银子答道:
“不可,这两日还要靠它赢钱呢!”
正想将白堂收笼之时,王六一把抢过后踹到怀里便跑,
边跑还边叫道:“哈哈,来抓我呀,抓到了鹌鹑就还你。”
李三又急又气地追赶道:“好小子,居然跟我开起玩笑来了,看我如何追上你。”
眼见得渐渐追上了王六,
李三飞起一脚朝王六后背踢去,
王六见来人将至,侧身观瞧,
不料那一脚落到了他的软肋之上,
肋骨尽断,断骨戳破内脏,
王六倒地而亡。
芦花县县大堂内,知县正宣布对于李三的判决:
李三,为区区一鹌鹑,竟致他人于死地,实属穷凶极恶之徒,现处予绞刑,三日后行刑。
然而三日之后,芦花县百姓并未见李三伏法。
原来有一人对此判决提出了异议:
王安石。
这分明是被盗之人追捕盗贼时的失手之举,并非故意致人死命:这是王安石的看法。
李三应判无罪释放。王安石觉得。
这有如天壤之别的判决立刻由芦花县上呈至京城大理寺审断。
大理寺以为李三虽为追回失物,但下手过狠,杀人之用心昭然若揭。
仁宗对大理寺的判决亦表示认同:这位皇帝时最见不得强暴杀戮的。
终审判决李三死罪,王安石向芦花县县令道歉,
但王安石固执己见,认定自己没有做错,拒不道歉。
鉴于王安石名气太响,大理寺也无可奈何。
从此王安石有了“拗相公”之名。
也因为这份执拗,仁宗并未将庆历新政托付于他,而是交给了另一个叫范仲淹的大臣。
直到神宗朝,身为宰相又深得神宗器重的王安石对人命案才真正有了一言决断的权力,小芸一案,后有详述。
很多时候,是非曲直的判断唯一的标准无非就是,当权者是谁,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嘉佑三年,王安石由江东刑狱升任度支判官,进京述职。
那段时间,《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横空出世,里面详述了自己在鄞县任上推行青苗法的成功经验,可惜的是仁宗并未采纳。
诸葛亮遇上刘备才能得君行道,否则再有大才也只能效仿贾谊作“穷途之哭”了。
也许觉得王安石太过执拗的宋仁宗倒是并未否认王安石的才学,屡次征辟其担任馆阁之职,王安石固辞不就。后由于斥责重臣擅权遭人诬陷,又逢其母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英宗继位后,也屡次征召王安石入京,但都被他拒绝了。
“凤翱翔于千仞兮,非梧不栖;士伏处于一方兮,非主不依。”
他在等他的明主。
所幸的是,他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