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单临笑着对李朝天道:“七皇子殿下,真是不好意思,这会家里来客,您且在园中小休片刻,让月儿陪你游玩下。”
李朝天礼貌道:“司大哥去忙就是了,不用管我。”
客套了几句后,司单临将李朝天丢给司莫月,自己则风风火火的跑去会客。
司莫月看着哥哥远去的身影,脸上露出一丝浅浅的笑,她笑着对李朝天说:“殿下,刚刚让你见笑了。”
李朝天笑道:“没有的事,何必那么计较这些教条,自己玩的开心才是。”
他转头,看到那只惹祸的小猫不知何时已经溜下树,趴在一旁懒洋洋的眯着眼睛晒太阳,李朝天笑道:“刚刚是在跟它玩闹吧。”
司莫月点头,愉悦道:“追它追了好久,就是不肯乖乖让我抱。”
李朝天温柔一笑,蹲下身伸手向那小猫呼唤道:“乖乖,过来,到这里来。”
他修长的时候晃来晃去,引起了小猫很大的兴趣,本来眯着的眼也渐渐瞪大,伸了伸懒腰,喵喵着就朝李朝天走了过来。
司莫月笑道:“小畜生,平日你待你那般好,都不领我半分情,这下看到俊俏的公子,你到是肯听话了。”
说话间,那小猫已经走到李朝天身边,蹭了蹭他的手,乖乖的被他抱着交给了司莫月。
一面之下,司莫月少女情怀渐渐萌动起来。
那年,她十三,只是丞相府的千金小姐,他温柔一笑,便让她从此沦陷。
那年,他十五岁,只是皇宫中的七皇子,未曾封王,学学业未成,在一次讨学过程中,意外而淡然的认识了司莫月,他从未想过,这个玲珑剔透的女子,将来在他的生命里会扮演着一起怎样的角色,以为只是路人,所以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淡然,不知落花一片情。只是将那片飘零下枝头的花瓣,带向了他一意孤行的方向。
而他,却有一段隐晦的过去,不堪回首,却让他刻骨铭心。
那年秋,他跟着平日里结交甚好的几家公子外出游玩,巧遇了宁安皇城处,最大的风月场所,醉风楼的花魁大赛。李朝天被一干好友拽去凑热闹,本来是觉得无所谓的乐子,却被一段悠扬的琵琶声吸引了过去。猛然抬头,只见一黄衣薄沙的少女,脸色哀怨的抚琴而坐,容貌说不上俊俏,却有着一丝让他震撼的怜惜。
“谁家有女,醉了黄花,一曲烟尘,唱伤浮华,琵琶语里念桑麻,不见月色枝头下,唱尽春意与落花,抚过秋凉,等过萧墙,却将心事任天涯”
一曲哀怨缠绵的调子让李朝天为之一动,本来懒散的身子也僵直了起来,台上的女子后面的词,已经完全让他模糊起来,等出价时,他狠砸了五万两银子,将那姑娘的花价买了下来。
粉纱帐里,一杯清酒,数叠小菜,她浅浅而笑:“公子花了五万两银子,就是想让夕凉这般干坐着陪你喝一宿酒么?”
李朝天宁静道:“你期望我去对你做些什么,你若愿意,再为我唱一曲吧。”
夕凉眼眸中闪过一丝枯涩的温暖,她别过头去道:“夕凉谢过公子好意,还是让夕凉伺奉公子吧。”
李朝天握住她停留在他腰间的手,冷声道:“你就那么急着证明你自己多么的想去做一个烟花女子么。”
夕凉神色宁静,浅语道:“无需证明,已是注定。”
“好,那我就成全你。”
李朝天打横了抱起夕凉,走向内阁的床塌处,那床的位置,放的可真好,窗外的月光丝丝滑滑而落,照的皎洁一片,房内的灯被人为的吹熄,两道缠绵的人影,遮盖了那道月光,那夜,李朝天的心里从此留下了一块浅浅的伤疤。抚之微痛,愈之不能。
而夕凉,终究只是一个烟尘卖笑女子,给不了他想要的一生一世。
那年冬天。风靡全城的花魁夕凉,嫁进了将军府,成了当时的护国将军的爱妻。
大雪纷纷而落,李朝天一袭黑袍,凝立在将军府外,看着满眼喜庆的大红,心如死灰。他恨自己生为皇室,为了这个被他人羡慕的身份,他失去多少多少的自由,夕凉,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你也给不了我想要的,我注定,只能欠你一生一世。
次年春,护国将军冯启血染边关,以身祭国,夕凉年纪轻轻的守了寡。
那年夏,李朝天封王云王。赐宅于宁安。
那年夏,夕凉诞下冯启的遗腹子,起名冯忆。
李朝天讽刺的笑了,自己的痴心一片,只换来了心爱的她,为别人生儿育女?罢了,罢了,且死心罢,不是自己的,等不来,也得不到,只能空留一片妄想。
那年秋,冯忆患顽疾,只是一夜之间,便魂归故里。
夕凉大受打击,抱着幼儿的遗体疯了一般的窜上宁安街道,又哭又笑,竟是疯了一般。
人人都叹她可怜,说她亡了爱夫,又失了遗子,这才受了打击。
第二天,夕凉的尸体被发现在云王府外,她面容宁静,若是睡去一般,嘴角含着笑,怀中依然抱着早已死去的幼儿。
李朝天第一眼看到那孩子的片刻,顿时知晓了一切。
是的,一切。
一夜之间,他失去的不止是夕凉,还有他们两个共同的孩子。
那个叫冯忆的孩子,忆的不是冯启,而是李朝天啊。。。